如何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时间: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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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本文共7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laten34”提供。

篇1:如何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如题,如何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会计界和法学界对此有何分歧?

[如何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篇2: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总结报告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总结报告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虽然有着不同的涵义,然而由于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致使两者的界定比较困难。在实务中经常会由于职责不明确而引起争议,究其原因主要是对某些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界限划分不清所引起的。本文对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进行具体的分析,提出现实中科学界定两者的建议。

一、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混同的原因分析

造成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混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里,笔者主要从审计和会计职业、客观环境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审计和会计的职业因素

1、两者在目标上存在关联性

两者都以会计信息作为其工作对象,所不同的是,会计强调收集和加工满足使用者要求的会计信息,而审计则强调监督和评价被审单位所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总之,两者的一个基本目标都是为使用者提供有价值的会计信息。正是由于会计与审计的关联性,使得人们对于那些不能满足使用者要求的会计信息,很难判断是属于审计责任还是会计责任。

2、两者在业务上存在高度的依赖性

无论是会计还是审计,其业务的顺利开展都要利用对方的某些资料。然而,人们也不得不面临这样一种窘境:对于利用对方资料所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到底是资料使用者的责任,还是资料提供者的责任?

3、理论与实际很难统一,独立审计的目标难以实现

对于注册会计师审计而言,独立性是其核心所在,审计人员必须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保持独立。然而,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来自被审单位,加之民间审计机构之间竞争激烈,于是审计人员面临一种两难境地:独立性很难保证,其工作常常受到客户的影响,结果一旦出了问题,审计机构和客户就相互推诿,而作为受害方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也很难区分二者的责任,不知该对谁提起诉讼。

(二)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因素

1、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有待改善

当前规范执业,可能会受到收益偏低、审计市场不平等竞争、行政干预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同时要严格依据审计准则执业,需要被审计单位的理解、配合和支持。由于不少民间审计机构脱钩改制进行得并不彻底,使得地区垄断和部门垄断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开展工作时,审计机构和客户常常受到来自于本地区或本部门某些行政意志的干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混同。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有些责任范围规定得不够全面、不够具体,使得对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的界定很难判断。

2、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还不迫切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完善,无论是企业还是投资者都还不成熟,他们对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为规范市场、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化,保障相关单位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出台了很多措施。但这毕竟只是一种外在压力。因此,只有在广大投资者有了要求披露会计信息的内在需求时,才有可能对民间审计机构和被审计单位形成强有力的公众监督,促使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减少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混同的几率。

(三)审计方法的局限性和从业人员素质问题

1、目前的审计方法与现实要求还不协调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通常采用的是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的抽样审计方法,由于抽样审计固有的局限性及出于对审计成本的考虑,不可能保证将所有的错弊事项全部揭示出来。对会计信息失真所产生的问题及所造成的损失,有些报表使用者只追究审计责任而不追究会计责任。

2、审计人员和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着审计和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知识结构不合理和业务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方面造成会计人员所提供的会计报表质量不高,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又无法及时地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因此,一旦出现会计信息失真,就很难判断是属于哪一方的责任。

二、现实中科学界定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建议

1、改革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机制失效将造成多种严重问题,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混同只是其中之一。笔者认为,应解决 “内部人控制”问题,重建权力制衡机制;合理设计经理人的薪酬。

2、协调法律界的认识

首先,法律界应对审计的局限性有充分考虑。其次,无限连带责任固然可充分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但也可能“罚不当罪”,造成违法所得独享、风险和处罚共担,可能消极地助长了公司管理当局的会计造假行为。最后,法律界需要借助独立人士的专业技能,来鉴定审计报告是否虚假,建立独立的审计鉴定人名册制度和具体案件的鉴定人三方选任制度来为法院提供鉴定结论。

3、改善微观层面

(1)建立健全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具有保护资产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的作用,有助于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界定。

(2)强化会计人员的认识。会计人员受雇于公司管理当局,客观上处于弱势地位。在管理当局会计造假和利润操纵的强大压力下,很可能实施违法行为,但会计人员仍可以发挥作用,如与管理当局加强沟通就是一种有效的策略。

(3)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人员要应对各种复杂的环境、人员、业务和层出不穷的舞弊手法,必须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增强沟通等多方面的能力。

(4)协调社会公众的认识。社会公众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自身素质,合理使用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

篇3: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界定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界定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是一对联系紧密的概念,两者通过受托经济责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涉及到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划分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纵观世界各国历史,由于两者界定不清,曾经引起了一系列的诉讼案件。例如:1931年的阿尔特迈公司(Ultramares Corp)诉塔契会计师事务所案件;1938年初的罗宾斯公司破产事件(1)。都与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界定不清有直接关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也在不断地发展与完善,如何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科学合理地界定,对于强化会计核算,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试从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概念不同来区分两种责任,以期为我国注册会计师实务中的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科学划分提供理论依据。

一、会计责任的理论追溯

任何一个从事某项活动的主体,之所以对其活动及结果负责,是由于社会赋予其特定的权利来完成特定的目标。权利与责任是统一的,社会同时要求该主体对行为结果负责。会计人员利用组织赋予的职权从事会计工作,也要承担一定的会计责任,保证实现会计目标。所以,不妨选取这样的角度来认定会计责任,即:会计本质-->会计目标-->会计责任

1. 会计本质-->会计目标

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这一点,可以从管理的定义以及会计职能的发展来证实。

管理是维系人类组织(集体)中个体的.纽带,能使组织力量大于组织中个体力量之和,放大每一个体的功效,并产生个体力量不具备的功效,从而实现组织目标。管理由五个基本功能组成;预测和计划,组织和指挥,监督和控制,教育和激励,挖潜和革新。会计从近乎原始的结绳记事开始,发展至现代会计,职能不断拓宽,涉及到预测、计划、决策、监督、控制、激励等各个领域。会计不是被动地适应各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而是通过提供会计信息,能动的影响决策行为。会计处理经济业务,对其合法性、经济性作出判断,从而直接履行对经济活动的决策、控制等职能,成为现代决策管理系统中最为灵敏、有效的控制系统。因此可以说,会计是一个开放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本身所从事的活动就是一项管理活动。

会计既然是一项管理活动,其整个活动过程所表现出的职能就是反映、监督、控制、预测、分析、决策六大项。会计不仅记录过去,反映现在,更注重预测未来(这并不取决于会计人员是否要求这样,而是由会计本质决定)。会计的反映、监督职能,旨在对过去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报告,以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其着眼于经济活动的过去和现在。而会计的预测、分析、决策职能则是对未来经济活动进行有目的、有倾向的引导,使其向符合决策者意愿的方向发展。可见,会计行使其职能,是为了达到以下目标:①满足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②为企业外部各有关方面了解其财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信息,③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供信息。

2. 会计目标-->会计责任

对于会计责任,可以从外部责任和内部责任来划分,即会计的外部责任在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而会计内部责任则在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无论内部责任,还是外部责任,都是为了保证会计目标顺利完成。

同时,会计作为一项管理活动,根据事先确定好的标准来编制财务报告,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报告并由审计证明其公正性,以提供给社会公众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从而会计应向公众负起财务责任。会计活动,在对过去和现在进行记录的同时,提出预测性的指导方针用以影响未来经济活动,保护各种资源得到经济有效的利用,从而导致了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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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浅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联系与区别

摘要:本文在分析会计与审计责任的概念涵的基础上,探讨了两者的联系与区别,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注册会计师事业不断地发展,进一步分清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区别和联系,合理界定各自的责任范围,对于发挥审计在现代经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会计市场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是独立审计中一对紧密相连的概念,两者通过经济责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同时在注册会计师审计中两者又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涉及到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划分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因此科学界定两者责任,对于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提高审计质量和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推动市场经济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会计与审计责任的概念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是两个不同意义的概念。会计责任是指被审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其资产的交全、完整、对其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即保证会计报表的质量,这对于被审计单位是来说是责无旁贷的、应尽的义务。

而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是指审计报告应当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应表示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合法性是指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印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

二、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关系

如上所述,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两者之间又有一定的联系。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会计与审计的关联性

审计本身是从会计中逐步分离出来的,二者联系密切,具有很强的关联性。首先,两者的处理对象都是会计资料,包括各种会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第二,两者均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有关;第三,两者均能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第四,两者均是围绕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作用的。

2、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不论是会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在工作中,都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依据,向有关利益方面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维护利益各方合法权益。

3、客观基础的同一性

不论是会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都是根据同一个企业已经实现了的经济活动履行各自的职能。即:两者反映和监督的都是同一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所以,它们的客观基础是一致的。

三、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区别

当然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紧密联系的同时,还具有着明显的区别。

1、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实质不同

会计责任是被审计单位在经济管理活动中,为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而应负的直接责任。但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监督活动中,为揭露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重大错误和舞弊,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负有的更高层次的责任(因为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过程中按规范进行审计,就会大大降低甚至消除会计责任的危险)。因此,当会计报表出现问题时,在追究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的同时,要更加严格地追究作为高层次监督活动的审计责任。

2、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具体内容不同

会计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会计报表项目的存在和发生、完整性、权利和义务、估价和分摊、表达和披露进行认定;而审计责任包括: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应发表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报表总体的合理性、所列金额的真实性、完整性、所有权、估价、分类、交易截止和报表披露的公允性进行评价和判断。可见审计责任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履行会计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价。

3、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承担者不同

会计责任的承担者包括:企业管理当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主管、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而审计责任的承担者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两者有明显的差别。

4、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追究者不同

有权追究会计责任的部门包括: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档案和司法部门;而有权追究审计责任的部门包括: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司法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企业的其他利益相关者。

四、辨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现实意义

从以上对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分析可以看出,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两者在具有相同特征的同时又有明显的不同,我们既不应该由于其共性而将其混淆,也不应该由于其差异而过分强调一方忽视另一方,正确认识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对消除有关各方认识误区,指导实践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助于增强被审单位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近年来,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会计造假足以让人膛目,其中原因不乏被审计单位对自身责任认识上的模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琼民源原董事长马玉对公司造假帐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仍然不服,认为“人家都这么干,为什么单单抓我”可谓代表了造帐者的典型心态。7月1日,尽管国家实施的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会计责任,然而会计造假的案例仍有发生,表明会计责任主体意识在当事人心目中的淡漠,此外,有的被审单位存在转嫁责任的不良心理,认为产品合格与否,全靠检验员(注册会计师)的检验,只要检验过关,产品出厂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是由于检验员失职,人家会追究检验环节的责任。这种转嫁责任的心态会使其利用审计的自身局限以及注册会计师的疏漏铤而走险,助长其造假之风。正确认识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有助于被审计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明确自身职责,增强责任感,自觉接受会计法规的约束,提高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水平,从而提高会计信息可靠性。

2、有助于增强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执业水平。

尽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将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审计报告,要求被审单位出具声明书以示对会计责任的强调,同时在业务约定书中强调审计的局限性及审计意见的“合理保证”作用,但这些防范责任风险的措施只能防范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应承担的审计责任,不能减轻其应负的审计责任、成为推脱责任的借口,规避责任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格按照专业标准,规范执业行为,谨慎执业,只有正确认识和切实履行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事业才可能取得长足发展。

3、有助于司法部门和社会公众合理确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维护其合法权益。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各国控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急剧增加,人们称之为注册会计师的“诉讼爆炸”时代,我国控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诉讼虽然始于近几年,但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注册会计师被控告的原因可能是注册会计师方面的责任,也可能是被审计方面的责任,也可能是使用者认识差异所致,如何合理确认各方责任,做到司法公正,把握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就显得尤为关键,实务中,受法院判例的影响,往往会加重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因此,这一理论问题只有职业界才给于关注。明确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的关系,能够为司法部门合理判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提供前提,同时可以减少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误解,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中常用的两个概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注册会计师事业不断地发展,进一步分清两者的区别和联系,合理界定各自的责任范围,对于发挥审计在现代经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会计市场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唐国平,会计学科的发展趋势及其面临的主要问题,财务与会计导刊,, 10。

2、  刘成立,价值增值动因:财务、会计、审计共同的逻辑起点,财会月刊,,A2。

3、  姜文,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界定及其社会实践意义, 辽宁经济,第9期。

4、  肖国云,维娜,谈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及法律责任,江西审计与财务,2000,8。

5、王朝华,论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湖北审计,2001,4。

篇5: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论文

摘要:在会计行业中,很多人都会把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混为一谈,不能清楚地区分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伴随着市场经济形势的发展,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经济内涵的重要性被社会广泛认同。他们是有着非常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但同时两者之间还有差异,责任分工不同,工作方法不同,工作程序不同,以及在服务对象、工作职责、作用上都是不一样的,为了促进会计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发展,保证会计信息符合现代经济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审计和会计在现代经济管理的作用,最终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本文从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内涵开始分析,然后重点探索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进行探讨,以帮助大家正确认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促进其发挥自己在工作中的现实意义。

篇6: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论文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之间关系的重要性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逐渐体现的,为了更加合理地界定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更好地保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国家为他们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这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手段,能够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为企业的合理经营提供完整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一、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内涵概述

(一)会计责任

会计责任从表面上理解为在日常的会计工作中,对不遵守相关的会计行为规范和会计法规,并因为违纪行为引起的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会计责任是会计工作人员必须要遵守的工作底线,它是和法律、道德、人品联系在一起的。而会计责任的主要内涵是针对会计制度而言,对会计制度的一种保护,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为需要的人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数据,最终保护资产的安全性的一种责任,因此会计责任分为内外两种责任,内部责任是内部控制的工作职责,外部责任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管是内部还是外部的会计责任,都是一个目的,最终发挥会计的工作,促进会计工作目标的完成。

(二)审计责任

审计责任主要针对注册会计师而言,依据我国的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对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的风险负责,就是审计责任。审计责任需要按照审计的工作程序,采取正确的审计方法,通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根据,来判定审计报告的质量。而其中的真实性报告是用以保证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审计程序实施等的真实性反映,同时还要对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给予审计意见的真实性反映;而审计报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是用以保证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和其他相关审计准则要求的真实性反映。

二、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

(一)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之间的联系

第一,他们拥有相同的工作目标,因为不管是会计责任主体还是审计责任主体,他们的工作都是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的,同时不管是会计信息还是审计报告,需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能存在造假等违纪行为。他们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维护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第二,他们的处理对象都是与会计报表、会计账目、会计凭证为基础的会计资料相关联的,还包括一些具有相同的会计信息数据的会计工作内容。两者之间都与内部控制制度有关系。他们都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提高管理能力,最终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这就是他们的一致性的工作目标。第三,两者的工作基础都是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他们二者具有客观基础的同一性,会计或者是审计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作用,他们的意义是推动经济活动,并且在经济互动中保证自己工作责任的合理性,由此可见他们的会计主体相同,反映对象和监督对象也是一致的。

(二)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之间的区别

第一,判断标准的依据不同。会计责任的判断是按照会计法,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的会计业务行为规范来判断会计责任的履行标准,而审计责任是依照国家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衡量审计工作的质量,判定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所以他们的依据不同。第二,两者的责任主体有差异。会计责任主体是被审计单位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的责任,而审计责任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在进行经济监督活动中,为了提高会计的信息质量,对会计报表中的错误现象揭露的责任,会计责任是为了保证资产的安全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审计责任能够减少财务风险,规范审计工作行为,所以说审计责任比会计责任管理需要更加的严格。第三,具体内容上不同。会计责任的具体内容主要指的是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整,资产是否安全,会计信息是否真实,会计核算等会计内容是否按照程序进行等内容;审计责任的具体内容是在注册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符合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审计程序等的具体实施中的真实性体现,并且可以进行各种审计意见的出具。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审计报告必须要基于《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审计准则规定,真实地进行财务报表的反映以及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当然,审计责任的针对对象是被审计单位履行其工作职能的力度情况以及是否是具有客观性而做出的工作评价和监督。第四,目的上有差异,追究者也不同。会计责任强调的是收集和整理会计数据,用来满足会计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的目的;审计责任是重视监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目的。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在服务对象上是不同的。会计责任就是进行诸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档案部门以及司法部门等的追究;审计责任则是进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司法部门及相关部门、涉及企业其他利益的相关者等的追究。

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在现实中被混同的原因

首先,由于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审计工作是从会计工作中分离出来的,同时他们的工作对象都是会计信息,为了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做贡献。加上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的分工不明确,市场的恶性竞争等,都导致独立的审计工作很难开展,审计还是依附在会计工作上,除非专业人员,其他人员很难分辨出来。其次,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法律是所有工作的基础,也是依据,不完善的法律会导致审计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缺少评定的标准,工作就很容易出问题。而相关的法律对责任的规定不严谨、不具体,很多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利用了这一点,因此在责任划分的时候很难评定最终是会计责任还是审计的责任。

再次,执行力度不够。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现在还不够规范,现实情况是执业环境受到审计市场不公正,行政的干预,企业管理者的权力影响等现象的制约,同时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因此实际的工作与要求目标差距很大。最后,缺乏对会计信息披露重要性的认识。不管是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都需要会计使用者正确认识会计信息披露工作,但是实际的情况是他们对信息披露的工作职责,内容等认识不足,所以对会计信息缺少了解,社会监督力度不够的前提下,会计信息的质量很难保证,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经常被混为一谈。

四、浅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关系的重要意义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之间有相似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需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尽可能在日常的工作中熟悉两者的内涵,工作目标,对他们的差异性做区分,有助于减少对两者认识上的误区,所以说浅析会计责任与设计责任的关系具有很重要的实际意义。有助于规范会计工作行为,增强对工作责任意识,最终保证会计信息数据真实、完整。辩证看待两者的关系还能够加强对会计人员以及单位领导对自身工作责任的重视,增强自身的工作责任感,约束工作,提高会计的监督水平,使最终的会计信息的科学性更高。有助于增强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督促他们在审计工作中审计的质量提高,行为更加规范,专业性更强,严格要求自己的工作态度,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最终还有助于司法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和合法权益的保证。分清楚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在出现注册会计师被控告的时候,便于司法部门更加明确的界定审计责任,用法律武器保护注册会计师,同时便于改善社会大众对两者关系的认识不清问题,最终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建发.论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01)

篇7:浅谈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浅谈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企业的会计信息是企业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潜在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债权人的贷款审核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由于会计信息的失真造成各有关利益主体损失时,就会追究相应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会计人员需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而为企业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亦会因未能通过审计发现和披露企业会计资料中存在的错误、舞弊和企业经营风险,而会被追究其审计责任。因此,如何正确划分企业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对于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促使会计信息提供者依法履行职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秩序有着重要作用。

一、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划分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不能相互替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应当对本单位的会计行为负责,是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由于现代审计受其自身的审计技术、审计方法、审计成本等固有审计风险的限制,对于单位负责人的会计造假行为,注册会计师即使具有应有的职业谨慎,有时也很难发现所有的错误和舞弊。因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只能合理地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会计报表使用人不能苛求注册会计师对已审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供绝对保证,不能因为会计报表已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就认为注册会计师是会计报表质量的绝对保证人和责任人。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当注册会计师完全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规范时,仍有可能没有发现会计报表中的某些错误的漏报,以致出具了与事实不相称的审计报告。这种情况下,由于注册会计师已按职业规范执业,就不能认定是审计失败,也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由于注册会计师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或没有尽到应有的职业谨慎,没有依据独立审计准则执业,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或与被审计单位合谋舞弊,出具了虚假、错误的审计报告,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也不能借口会计报表是由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提供而不承担过失责任。

二、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具体界定

(一)下列行为应界定为单位的会计责任

1.违反《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及进行会计核算。如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之外,另设一套或多套账簿,造成企业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

2.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虚假会计报表。如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编制虚假会计报表;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随意调节利润;用以资信等为目的的非法定资产评估增值,随意调增其资产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通过关联交易,运用不合理的交易价格,或在交易未实现的情况下,进行调节企业的收益;对应确认或披露的损失、负债不予确认或披露;通过虚假的资产重组或债务重组,虚构利润,粉饰会计报表。

3.违反国家及地方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故意隐瞒应纳税事项,对应税经济事项不作账务处理,逃避纳税;购买、虚开或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非法取得纳税凭证行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国家税收优惠及其他违反税收法规行为。

4.在社会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企业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应认定为企业会计责任。如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对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资料进行伪造、变造;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要求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拒绝提供的;注册会计师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询问时,拒绝回答或不如实回答解释有关情况,导致注册会计师误解的;对注册会计师要求执行的审计程序不给予必要配合或有意设置障碍,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的。

5.社会审计机构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而企业不予采纳的,应界定为企业会计责任。如企业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不予采纳,不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或披露;企业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采取避重就轻的处理方法,部分采纳审计报告意见。

6.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通同作弊,企业应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

7.企业发生的其他违反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如违反会计监督方面的其他法规,未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拒绝接受依法检查的;违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方面的法规,未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违反会计工作基础、工作规范等会计管理方面的法规,未妥善保管会计资料,造成丢失和毁损等。

(二)下列行为应界定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

1.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未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仅根据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就出具审计报告。

2.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未索取客户在经营过程中的必要的审计证据,如重要的购销、投资(联营)、担保合同,重大经济事务的董事会决议(或纪要)和法律诉讼事项,造成对其重大经济事项的漏审,导致审计报告失实、失真的。

3.注册会计师虽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却因遗漏或回避了企业重大问题而发表了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客户会计处理的重大错误,或涉及其高层管理人员舞弊时,迫于客户关系或压力,未能根据事实真相,记录于其审计工作底稿,而出具不恰当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4.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对应予披露或揭示的事项不予披露揭示,而出具不恰当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如注册会计师明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的违法行为,而不予指明揭示;明知企业存在会计处理方法前后不一致,重大的会计报表期后事项、关联交易和或有损失事项,而在其审计报告中未予适当披露和揭示,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

5.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与审计工作底稿的证据和结论不相符合,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如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意见,有意回避企业存在的问题,使其审计工作底稿的结论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一致。

6.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通同作弊,出具不真实、不合法的审计报告,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7.会计师事务所和注

册会计师存在的其他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在当今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少数上市公司为了圈钱、国有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经济指标、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为了偷逃税款、转移利润,都在不同程度地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提供不实会计信息;由于市场竞争秩序不规范,个别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或屈从于政府部门、企业的压力,未能保持应有的谨慎和遵循职业操守,而向社会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对此,笔者认为,在各方面明确各自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基础上,首先,要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意识,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其次,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定期公布会计信息质量抽查情况和对责任人的处罚结果,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第三,国家应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确保市场竞争的规范有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各经济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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