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倔强的浮萍随笔,本文共6篇,欢迎大家前来参阅。本文原稿由网友“休闲”提供。
篇1:倔强的浮萍随笔
倔强的浮萍随笔
时光飞逝。千百年前,唐王朝走过兴衰成败,如今已经化为烟尘,掩于岁月。时间无限,人生短暂。千千万万的人,千千万万的百年,都不过是光阴之过客罢了。可是,杜甫,我们却偏偏在万年万人之中记住了他。在大时代的背景下,杜甫与别人一样,短暂的一生如雨中浮萍,沉浮漂泊,浸透了辛酸悲苦。可他虽然生如浮萍,却有着一股异于凡夫俗子,不屈于命运的倔强。
他是倔强的浮萍,即便社会再昏暗动荡,也不动摇兼济天下的理想。但也许是他过于单纯执着,以至于与整个时代趋势相背,所以他始终不得志。如果他能够像郑虔那样处事圆滑些,人生就会有所不同。可是,违背初心只会使他痛苦,即使不得志,也不能屈心抑志,向权贵谄媚。后来,迫于生计,他只好一边痛苦地向权贵歌功颂德以谋一官半职,一边又悲愤不已。一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饱含了凄苦百姓的血泪,饱含了一代诗圣心底的痛楚。然而苦苦追梦一生,却如水中捞月,唯有笔下千言,得以饱经锤炼——杜甫诗,已然成了中唐历史的缩影,苦且真实。其实这也算是他理想实现的另一种方式吧。他的人虽未能兼济当时的天下,他的`诗却深深教导了后世之人,从思想层面上兼济了后世天下。
他是倔强的浮萍,一生穷困潦倒,却没有放下手中纸笔。他是诗人,他执着地写诗,写给患难与共的朋友,写给被抓去充军的年轻人,写给生死流亡中的百姓……他的诗,多半都反映了百姓生活的疾苦,写出了自己对百姓的爱怜,写出了自己的雄心壮志,写出了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他的心是宽广的,装得下整个江山,装得下整个被时代摧残的民族。无数次挫折渐渐磨平了他的棱角,他变得小心谨慎。但始终磨不掉的,是他执着的性格,是他用倔强守护的心中大爱。做官不成,那就写诗吧。诗文永在,精魂永存。杜甫诗,被代代传诵。
杜甫因这份执着而闻名,也因这份执着吃尽了苦头。我们欣赏他的大爱,欣赏他坚持不懈的品质。可他为什么失败了?依个人之见,首先,人虽然需要有与命运抗衡的勇气,有时退避三舍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抗争方式。有退以有进,有舍以有得,才可游刃有余。因此,杜甫的执着没能帮助他成为一名优秀的政客。其次,受古代儒家思想的影响,在那国力空虚、政治昏暗的时代,他还是把希望寄托在了玄宗和肃宗身上。这两位君王哪里靠得住呢?再者,百姓为水,君主为船。水都要干涸了,船又怎么行万里呢?民生凋敝,君王昏庸,这种时代要出现一名优秀的政客实在太难了。一人的执着与力量,实在难以扭转乾坤。
杜甫,是水中倔强的浮萍。无论成败,他的一生都是历史长河中闪亮的一点,是岁月大书中值得品读的一页。他激励着我们勿忘初心,在追梦路上倔强地坚持下去。
篇2:有关命运的故事随笔:浮萍
一
又是一年的大年初三,按故乡的习俗,今天可以探亲拜年了。我回到阔别已久的外婆家——黄二合屯里的一座老式房子。房子在屯里祠堂的右侧,祠堂前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空地,一年四季常晒着农家谷物。料峭初春是被硫磺熏得黄白的淮山片,炎热夏季是金黄的稻谷,干爽的秋天是水滴绿的蔬菜,寒冷的冬天是哑光黄的竹竿。新春佳节则铺满象征吉利的大红炮纸。
近些年来,新年气息消逝得快,祠堂前的鞭炮碎屑稀稀拉拉的只是走个形式,不似往年般喜庆。只有穿红戴绿拖着长鼻涕的孩子沿袭他们的传统,弓着身子在炮纸堆里寻找未燃着的炮,一根棍子这挑挑,那挑挑。旁边摆这个掉漆的大油桌,纸牌居上,一堆从广东打工回来的青壮年呼呼喝喝着赌钱,从大年初一一直到大年初十,这儿永远人声鼎沸。若是这年哪家添了儿子往祠堂上挂了长明灯,他们就能借着灯光赌到深夜十二点往后。
听着大人磕叨家长里短,我无聊的拨弄指甲。忽然间,想起我那有趣的表妹,就问外婆:“方兰回来过年吗?”外婆漫不经心的回:”不知道,你去她家瞧瞧呗。“我便踱步到她家,准确的说,是她的外婆家。三层未刮腻子的长形楼房蹲在村尾,张牙舞爪的红砖在一色外形灰白建筑中格外显眼。踏脚进屋,无人,一股鸡粪便的气味扑鼻而来,左边几只母鸡闻声伸头瞪直眼看我,脖子微微耸动,发出”咕咕咕”的声音。墙上悬挂的毛主席画像掉了颗钉子,弯了一角下来,底下一张长椅随意的摆放着几件衣服。我踮起脚尖跨过地上的粪便,穿过狭道,往楼上喊:”方兰在吗?”无人应我,我又接连喊了两声。大概过了几分钟,她外婆尖刻的声音回响在楼道:“方兰没回来,留在广东打工了。”
二
走出门来,望着不知被雾还是烟掩映的一片片浓绿的淮山田,我的记忆一下子被拉回了小时候。
我打小和方兰一块长大,我是表姐,她是表妹。可从小她就长得比我壮实,我俩出门常反着辈分介绍自己。全村的小孩里,我只爱和方兰玩。她大胆,热情,自由,无人约束。敢做我当时极羡慕的勇事,比如拿棍子挑逗大狗,独自一人上街,去大坝摸鱼,跟男孩子回家玩,竞选班长……这些事我是绝不敢的,不仅是因为胆小,还因为家里管得严。越是这样,我就越爱和方兰黏在一块儿。一到星期天就眼巴巴的盼望着妈妈送我回外婆家,心里又焦急又不敢说。因为在大人眼里,方兰是个出格的孩子,她会带坏我的。
方兰不是屯里的人,屯里人姓黄,方兰是贵州山里人。据说那是个比黄二合屯还要贫穷的地方。她的外婆常常控诉,九姨顶着大肚子独自走了两里山路才找到医院生下的她。方兰身上掺着一半山里的血,自带一股野性,可劲的贼吸引人了!脑袋灵光,考试前抱个佛脚就轻松拿到第一名,眨巴两下丹凤眼,一堆“馊主意”就冒出来了。当她犯一点儿错误,她的外婆总会揪着她的耳朵骂道:“再不听话,看我不把你送回贵州去……送回贵州去……让你在山旮旯挖虫子吃。”她也不哭,揪痛了也只是龇牙而已。我外婆常打趣她:”送你回贵州,乐不乐意?“她笑嘻嘻的也不回答。外婆自讨没趣的道:”贵州可穷哩,没吃没穿的,山里人只能用树叶做衣服,你妈妈可是……”
贵州是个什么地方呢?我隐密的想,为什么村子里的人都爱问方兰愿不愿意回去呢,脸上还挂着一副鄙夷的神情。她们是瞧不起比自个儿穷村落还穷的地方出来的人呢?还是瞧不起那穷地方?无论是什么,总归是瞧不起穷吧,但她们自个儿也是穷人啊。
我虽小,但我也知道自己是绝不能问方兰可愿回贵州的。有一天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心,问了在河边捣衣的方兰:“兰,你愿意回贵州吗?那里真的都是山吗?”只听“咚”的一声,捣衣棒掉进了水里,水花溅到我和方兰的脸上,许是初春的水还凉着,冷得方兰瑟缩了一下。这次她没有笑,沉默的瞥了我一眼,捡起捣衣棒。“嘭,嘭,嘭”断了的声音又续上,棒子打在棉衣上发出沉闷的呜咽声。我张大嘴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刚刚的行为,讪讪的走了。大概被人鄙薄自己的故乡都不是件让人舒服的事吧,寄居他乡,也只能沉默着应对。
三
方兰一年中能见到父母亲的机会只有新年那几天了,有时甚至两三年也见不到。方兰的每一年的新年都是在黄二合屯过的,外公外婆更像她的父母。可父母就是父母,谁也不能代替他们的位置呀。
我喜欢和方兰趴在被窝里讲悄悄话,她会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给我讲述她的父母相爱的过程:在广东的一家工厂里,下了晚班,工厂里的男女三吆四喝,相约去羽毛球场打球。在一场对决中,她的父母相遇了,这场球赛不知怎的,一向敏捷,发挥良好的小伙子意外输给毫无经验的小姑娘。就这样,一个来自贵州的穷小伙和一个来自广西的穷姑娘结合了,于是方兰就出生了。那时我就幻想,方兰的父母定是对温柔又慈祥的夫妻,急迫的想要看看他们的样子。
又一次过新年,我下了车急急忙忙的向外公外婆道声新年好,就猴急的冲去方兰家。我那副小身板吃力的推开厚木门,抬头一看,只见一个肥头大耳、胡子拉杂、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弓背坐在高脚椅上抽烟,当即吓得我掉头就跑。事后,方兰顶着未发育的小胸脯自豪的和我说:“那就是我爸,大大壮壮是不是很威风!”我木木的点点头,想起前几次找她玩,都会被她爸爸暴躁的斥骂声吓不敢靠近。
在方兰小学三年级时,她的第二个妹妹方茜出生了。九姨,也就是她的妈妈,把方茜养到一岁半就扔回娘家,让方兰照顾。有了方茜,我和方兰玩耍的时间明显变少了。方兰要给妹妹喂奶,洗尿布,哄睡觉……俨然一个小大人。等茜茜能摇摇晃晃走路的时候,九姨从广东回来了。
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太阳急吼吼的炙烤着大地。我和一群小伙伴打定主意,一定要把方兰拽出来玩木头人游戏,她已经好久没有和我们一块玩耍了!经过我们极力的怂恿,方兰带着刚学会走路的茜茜来到离她家不远的空地上。上面有刚铺上的小石渣,由于泥地会扬起灰尘,我们就选了这里。尽管有些硌脚,但也阻挡不了我们玩乐的步伐。方兰许是久未出家门,把妹妹引到一旁后就撒开脚丫子跑,扯着大嗓子喊。因为有了方兰的加入,游戏更是激烈。谁也没有注意到,茜茜被我们的游戏吸引,支起身子摇摇晃晃的走过来了。
“哇……”一声凄厉的哭喊,打断了我们的游戏,大家下意识往哭声方向望去,只见茜茜仰倒在地,手脚因疼痛在空中挥舞,不知谁喊了一句:“是谁撞到茜茜的?”我们面面相觑,生怕责任怪到自己头上。方兰迅速向前蹲下,抱起茜茜,手忙脚乱的在她脸上乱抹,语气似有颤抖的说:“摔到哪里了?别哭了,姐姐买糖给你吃……哦,不哭,不哭……”哭声不止,而且越来越尖锐,忽然九姨从一面墙后冲出来,左手摸茜茜的后脑勺,右手飞向方兰的脸颊,“啪”比预想中还要清脆的声音。这时我看到九姨的左手腕上流下鲜红的血线,顾不及别的,九姨抱着茜茜就往家里跑。方兰久久地蹲在地上,碎发阻挡下我只能看见她红红的鼻尖和颤抖的下颔。谁都不敢上前安慰她,纷纷逃离这片空地。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九姨。
篇3:有关命运的故事随笔:浮萍
四
随着年纪渐长,我和方兰都上了初中,我念初三时,她正好是初一新生,三个年级重点班同在一层楼,我们常常会在走廊遇见彼此。方兰的身子就像柳树撞到了春天,狠命的抽芽。一夜仿佛长高了许多,曼妙的曲线,纯洁的脸颊吸引了很多异性的目光。热情开朗的性格,优异的成绩使她获得不少的友谊和老师的青睐。
当我再次进入她的房间,墙上贴满了明星的海报,床上堆着地摊上五元一本的言情小说 ,小说封面都是花里胡哨的男男女女。方兰似乎开了窍,开始打扮起自己,亮闪闪的廉价手链,发夹,指甲油被她呼到自己身上,一天变换好几个不同的发型。还穿起了红橙黄绿的紧身裤,套上一对她妈妈留下来的高跟长筒靴。既滑稽,又艳俗,活像一只小丑,我在心底耻笑她。
不知从何时起,我心里对她的喜爱变成了嫉妒与厌恶。嫉妒她的身高,嫉妒她的大胆,嫉妒她的成绩,嫉妒她的艳丽……这一切都是我没有的,我想要的。嫉妒使我疏远了她,毕业时只依稀听闻,她的第三个妹妹在贵州出生了,但她妈妈还得继续生下去,山里人认为生了儿子才是种。
是了,这些年大家渐渐的没再问方兰可愿回贵州,似乎她也是黄二合屯里的人。
五
再过两年,我上了高二,方兰读初三。我们的联系就更少了。她在QQ上联系我,我也只是敷衍几句。一次回母校,看到光荣榜上她的排名从第一名跌到第二十名开外,我心底疑惑着走下楼梯。她忽然出现在楼梯拐角,焦急的问我:“有没有看到一个男生从这里跑过,高高的,穿白色衣服。”她比划着高度。我瞪直了眼,上下打量着她。厚重的刘海挡住了她明亮的眼睛,及肩碎发枯黄干涩,黑衣黑裤也挡不住她丰腴的身材,脚蹬对印花字母拖鞋。
短暂的尴尬后,我才连忙回答到:“没,没看见。”
她皱皱眉从我身边跑过,说:“看见他,记得告诉我啊。”
逛了一会儿校园,我听到了训斥声,寻声源望去,看见方兰垂头站在老师面前听训。老师很生气的指着她的脑袋大骂:”叫你不要惹那个男生咯……到处惹是生非……”
我带着痛心和疑惑回到家,刚进家门,妈妈便开口道:“你可千万别学方兰啊,跟男孩子拉拉扯扯,眉来眼去的,闹得全校皆知,成绩下滑,羞死人了。”我撇撇嘴,不以为意。过了一会,妈妈又道:“她妈妈终于生下个儿子了,家里只有她爸爸在打工,怕是供不起她上高中了。”
不久后,中考结束了。我再次来到她家想询问成绩,她的外婆告知她早就回贵州了帮忙照顾小弟弟了,考不上市高,没钱送她上学。我心一沉,想不到一个女孩子的命运就这样如浮萍般随意飘去了。
一块烙铁梗在我心口多日,细想她的种种过往到今日的结局,想寻个由头来,却不知道怪谁造成她悲剧般的命运。那个意气风发,在田埂上随风奔跑的少女,竟至于到如此荒谬的境地。但坏的似乎永远没有头一样,不久听到她外婆说,她的父亲想把她嫁给一个瘸子以获得丰厚礼金,她妈妈偷偷塞给她三百块,叫她连夜乘车去广东投靠舅舅。她也成为年轻的打工一族了,还交了比她岁数大许多的男朋友。
我很想见她一面,一直零零碎碎的收集她的消息,但至今没见过一面。
作者:罗璐
公众号:玉师创意写作工作坊
篇4:倔强的活着随笔作文
倔强的活着随笔作文
好久没有像以前那样和一个好兄弟,哪怕自己喜欢的人一起慢慢聊天了,好像从那以后再没有人走进自己的心里,自己也再没有勇气占有别人心里的一席之地,多少次一个人落寞的走过校园的每一个转角,宿舍,饭堂,课室,偌大的校园从来都是寂寞的,一个个陌生的面孔永远那么陌生,没有熟悉的必要,亦不想有什么熟悉的可能。而那仅有熟悉的面孔,心灵却陌生的不能在陌生。在我眼里,这个校园和这个城市一样大,大的我不想走出去看看,寻找一点可爱的东西,或一点值得拥有的情节。
总是喜欢一个人倔强的活着,每天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我希望喜欢我的任何讨厌我的`人一样多,这样,我就活得不卑不吭,我希望我爱过的人和爱过我的人一样幸福,这样,我似乎不曾伤害过谁,不曾被伤害。之前,爱情是我最避讳又不愿提起的东西,应为他有时很可怕,可以让一个人变得疯狂的勇敢,然后会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又无止的沉沦。不想谈早恋之类的话题,更不想说现实与爱情之间的距离,关系,因为这些在真正的爱情和人生面前似乎都是很渺小的,却总有人把这些因素列为成熟恋爱的标志,所以这条路似乎很拥挤,我们都看着别人,活着自己。记得有那么一段时光,不知道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责任,还是那个不愿被人说论的信仰,意气奋发,也意志低沉,只记得有认真的生活过,其余的模糊了许多。
每天无聊的刷新空间,看到好多人说好累,好累,有的是为爱情,有的为梦想,我从没有说过累这个词,我避讳这些词语,却也懂得他们是累的。只是他们不知道生命如果如鸿毛一般似乎更不能承受。有时候,把空间的相片看了一遍又一遍,想起了好多,真想把那些路认认真真地再走一遍。
其实我们应该把一切看成美好的,在别人眼里,我们总是幸运的。生活就是这样,如果我把回忆写成一个信笺,永远的夹在书页,那么我学着释然,有些人总是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可是他又怎么可以过去,那些能放得开的早已不在你的记忆里了。
篇5:倔强的人生-生活随笔
倔强的人生-生活随笔
此去经年我一定会找准自己的位置实现自己的梦想。
——题记
站在青春这个门口,很多人都会有些迷茫,站在迷途的悬崖上,如果处理不好就会一脚踏入万丈深渊。这时不如调整心态便会走入歧途。
那时吧,我在上高一,因为离家远所以一个人租住,因此常常倍感孤独。因为孤独就恋上了喧嚣。时常和朋友在学校疯闹,泡吧。夜不归宿。与其说我恋上了喧嚣还不如说我害怕了孤独。所以在这种循环下我迷失在青春路口,从此陷入了灰色生活,每天身心疲惫却又无可奈何。前途一片迷茫。后来在一位老师的影响下我迷上了读者,读它使我感到宁静的舒适。从此我的身影不在犹如鬼魅般的在网吧等不良场所游荡,而床头却多了一整摞书籍,从读者到最文摘,从最文摘到各种典史在到各种外国名着。让我感受到了文化文化给我的益处,这时我才番嘫醒悟“我是学生”我不是电子游戏职业玩家,我是一个高一的学生,我怀揣着自己的梦想,怀揣着父母的期望,要为自己奋斗的学生。
从此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目标,我明白我比不上别人有钱,虽然我看着班上得那些富二代开着宝马等各种豪车从我身边疾驰而过,看着他们干净的白衬衣(那起码是几百元一件吧)在阳光下划出一道漂亮的风景线,但我不羡慕也不嫉妒。虽然我啃着馒头,穿着有些破旧的裤子,但我背着一个双肩包,包里全是我喜欢的书籍。是我的梦想,也许会是我的未来。我一步一步的.走在西下的斜阳里,夕阳的余晖把我的脚印照的金黄。
我不怕累不怕输,我只怕多年后会叹息,会后悔,既然选折了远方我便会风雨兼程。
即使现在我做什么都显得那吗的苍白无力,但我还是选折了倔强的人生。
篇6:浮萍上的紫水鸡名家随笔
浮萍上的紫水鸡名家随笔
终究是城市灯红酒绿中的归人,只能沦为乡间田埂上的过客。习以为常的港湾里深深包裹的温暖正在厌倦和寂寞的微风中渐渐消退,慢慢冷却,轻轻散开。远航不代表距离的长短,只是心灵的放逐,久违的温存在心中如涟漪般圈圈荡漾开来,平静中的微小浪花伴随着前所未有的心旷神怡,那,原来也是港湾,家的感觉,只不过在另一个地方。
尽管陌生,却酝酿着突如其来的欣喜。来到一个渺无人烟的静寂之地,零星的白色房屋顶着黑色的瓦片攒聚在倒映着山影云色的湖水中央。碧波微微荡漾,翻不起白色的浪花朵朵,却像丝巾一样在山谷之间微风的浅吟声中层层叠叠,前仆后继。这是小地方的车水马龙,是穷乡僻壤的歌舞升平。
坐在一只扁舟上逆风前进,船底与水浪碰击发出的声响,清脆得如风铃在蓝绿交相间歌唱。虽然没有“千里江陵一日还”的气概山河,倒是多了几许悠然徜徉的缠缠绵绵。
鲁迅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不同的是,这里留下了深浅不一的脚印,却没有延伸成为一条路,不是人烟稀少,只是村里的人们不够忙碌。因为没有路,就没有疲于奔命的终点,没有终点,一切的开始就是一段未知的旅途,不用奔跑,无需追逐,放开心中的束缚,如同芦苇荡一样在太阳盛开的湖面上摇晃,无牵无挂,无依无顾。
小水鸭颠簸于用波浪筑成的山脊之间,慵懒得随波逐流,不经意之时却消失得一干二净,扎进水中寻找属于自己的天地。高挑的白鹭在零碎的水藻上金鸡独立,遥望着渔人的声色动静,拍拍羽翼,腾空而起,跟着风的方向来回滑翔。没有黄鹂鸣翠柳的叽喳喧闹,但有白鹭上青天的寡欲清心。
山水国画来得再栩栩如生也没有身临其境感受到的写意,在氧气稀缺的高空咽气呼吸更让人体悟到自然的气爽神清。这里有时候都不需要眼睛,凝神摒弃,聆听身旁《蝴蝶泉边》的不绝于耳,山水的浓墨重彩就会像收不住的颜料扑面而来,泼洒在一起,混合成心中最想往的五彩斑斓。在这里,就算不能用淡泊以“明志”,至少可以叹一声“命至”于此的点滴欣慰。
据当地人说,这里有一种水鸟身披紫衣,被称为紫水鸡,尽管没有一睹真容,可奇妙的是,有些时候我们不能看到,无法听到,但我们却能感觉到,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会意,会的恰到好处,仿佛它就在那个角落梳妆打理。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延伸,伸到桃花咧嘴微笑之地,朦胧看到它,在追逐着落红打闹嬉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