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天津05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9.24-26日领取,本文共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一个小富婆”提供。
篇1:天津05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9.24-26日领取
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者(含累计合格),请于9月24日—26日持准考证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和平区唐山道52号)领取合格证书。单科累计合格者还需持历年单科合格证书办理领证手续。领取合格证书时,请注意:
1、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请出示准考证;单科累计合格者还需出示历年单科合格证书。
2、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需本人前来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考生如知道本人报名序号,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不知道报名序号,请先拨打96888222进行查询(移动用户拨打:12590),领取时向工作人员提供报名序号并出示身份证。
3、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单科证,并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4、领取证书后,准考证和领取全科合格证书人员的单科证由考评中心收回。
5、证书费:每证7元。
6、领证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市人才考评中心209月4日
篇2:度全国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信息
各位考生,20全国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已经开始领取,各地陆续发布了信息。为方便大家查询,考试大()编辑将各地信息汇总,敬请各位关注。(详细信息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20全国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信息汇总地点领取时间详细信息黑龙江11月18日领取详细信息湖南11月1日领取详细信息岳阳11月9日领取详细信息湖北10月18-11月18日领取详细信息武汉9月19-9月29日领取详细信息黄冈10月18-11月18日领取详细信息天津9月24-9月26日领取详细信息上海10月19日领取详细信息广东10月18日-10月30日领取详细信息深圳11月6-11月10日领取详细信息惠州10月25日领取详细信息韶关10月17日领取详细信息顺德10月26日领取详细信息珠海11月3日领取详细信息常州10月24日领取详细信息宁波10月23日领取详细信息不断更新中......篇3:[顺德区]05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证书10.26日起领取
顺德区考生及有关单位:
一级建造师的资格考试资格证书 从即日起(10月26日)发放,通过考试的考生请持以下材料到顺德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10号窗口)领取资格证书。(单位集体报名的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要求提交的材料统一领取)。
领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9:00-11:30 下午2:30-5:00
领取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如代办的,需多提交代领人身份证)
(2)继续教育证书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十五”计划期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25号)和《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的通知》(顺人字[]68号)的要求,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要参加继续教育公修课(《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培训,并进行继续教育的登记。
(3)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三个模块)
(4)证书工本费
顺德区人事局10月26日
篇4:山东枣庄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相关事项
山东枣庄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相关事项
20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将在12月公布,希赛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年山东枣庄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相关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资讯,请关注希赛网(www.educity.cn/jianzaoshi2/)。 2017年山东枣庄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山东枣庄2017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暂未可知,根据往年山东枣庄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预计山东枣庄2017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在6月初。 2017年山东枣庄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证书领取地点(仅供参考):枣庄市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二楼);电话:0632―3312940。 2017年山东枣庄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1、《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一寸照片,盖报考时单位公章,如调动工作,盖现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申报资格”填“考试名称”,“证书编号”“管理号”可通过合格人员名单查询);其他项目按报考时如实填写; 2、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兼可); 3、准考证(如丢失,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17年山东枣庄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证书领取方式: (1)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两寸照片一张及准考证领取。 (2)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017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证书样本: 2017年山东枣庄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证书注册流程: (1)通过受聘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地方住建部门收到申请后,5日内将相关材料上报住建部。 (3)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住建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 (6)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需要报送有关部门审核,有关部门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给出审核意见。 (7)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住建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篇5:河北05一级建造师考试1.20-2.17报名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关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3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2号)要求,现将20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于4月15日、16日举行,请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二、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考级别为考一科。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正在发放中,对于已经通过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需经考试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为方便各市确认,我中心将提供20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excel电子文档)。
(二)、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全国共有近2万人经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这些考生同样符合考一科条件,请各地报名时加以注意。
(三)、受理上述二类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否则无法生成专业通过标记。
三、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生报名时应填写报名表(附件4),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免试材料证明。考一科报考人员仅须填写专用报名表(附件6),已取得资格证书者需附证书复印件。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报名。各市考试中心要请各市建设局参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四、报考条件与免试条件同去年。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针对该考试参考人数多、专业多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考前模板做了如下修改:
(一)、在考试级别中增加了考一科,原有信息(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详见考前模板。
(二)、档案号和证书管理号编排规则进行如下调整:
1、档案号调整为11位,流水号由4位增加到5位,编排规则为:考试类别(2位)+考试年度(2位)+省市代码(2位)+流水号(5位)。
2、证书管理号编排规则调整为:考试通过年度(2位)+证书发放省市(2位)+报考专业(2位)+档案号(11位) 。
六、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 14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仍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和圆珠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为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请注意本次考试为年度考试,考试成绩滚动以考试年度计算,不是自然年度。
八、考试收费暂参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其中10元上缴国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65元(其中35元上缴国家)。
九、有关培训、考试大纲、教材等事宜,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电话:0311-87908205
网址:http:
十、考试期间要有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情况报我中心。
附件:
1、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3、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5、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6、2005年度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增加执业专业类别专用报名表(考一科)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01月下发考前规则模板,各地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2月17日前各市上报免试表和免试材料(不包括考一科),要求2月17日前寄出2月24日前我中心反馈复审结果3月1日前各市上报试卷预订单和全体报考人员(包括考一科)报名表3月中旬各地安排考场,核发准考证4月上旬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试卷考试时间4月15日上午:09:00——11:00建造工程经济下午:02:0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4月16日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02:00——06: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4个专业)4月18日前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送交试卷
篇6:[武汉]0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11.6-10日领取
20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于11月6日至11月10日发放,在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报名的考生请持领证单到报名点(育才幼儿园隔壁)领取。
注:领证单遗失的考生请于11月10日下午凭身份证原件统一领取。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时间:上午08:30-11:5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为了让您在考试中不受场外因素的影响,发挥出正常水平,我中心特别准备了考生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1、请您按准考证背后《考生须知》的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如果身份证丢失请您尽快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或持其他由国家公安机关颁发的证件参加考试。
2、您的考试地点,已经在准考证上写清楚了,请认真阅读,提前确认。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最好先去看看考点,确认好乘车路线,以免因为堵车等原因错过考试。根据《考场规则》,迟到30分钟以后就不能进入考场。
3、考试开始前,请您将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装入手机袋(手机袋由监考老师统一发放)中置于桌子左上角,并将相关辅导教材放入书包再按监考老师的要求放到指定位置,如开考后发现手机未关,按违纪处理。
4、考试结束铃响以后,请您立即放笔,等监考老师收完试卷,同意离开后,再带好自己的物品离开考场。严禁把答题本、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配合,预祝您考出好成绩
特此提示并请广大考生相互提示!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考点公示如下:
第一考点:武汉市育才高级中学初中部(原十三中学)
联系电话:82893078
地 址: 江岸区工农兵路20号(黄埔路以北)
乘车路线: 30、545、532、610、76
第二考点:武汉市育才中学联系电话:82624742
地 址: 江大路,九万方站
乘车路线: 801、808、729、68、532、552、559、543到九万方站下车
第三考点:武汉机电工程学校(汉口铁中附近)
联系电话:82943603 82924279
地 址: 江岸区百步亭健康馆
乘车路线: 古田方向 508;
桥口方向 622;
青山方向 555;
汉阳方向 707;
常青花园方向:721、577、717、509、504、602、802、3路电车等
注意: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按准考证查找本人的考点。
篇7:考生注意!东营度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开始领取
考生注意!东营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开始领取
大众网东营5月16日讯(记者 李江峰)16日,大众网记者获悉,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合格证书已下发至东营,考试合格的考生即日起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领取。据了解,办理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合格证书需要考生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报名表(两表都丢失的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与准考证同底版或近期一寸、二寸照片各1张;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毕业证书原件。领取时需按照报名点提交材料,市直报名点考生由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统一办理;县(区)考生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干办提交材料,油田考生到油田职改办提交材料。集中领取时间为2017年5月15-19日09:00-11:00,14:30-16:30;错过集中领取时间的考生,可于每周三进行补领。此外,记者提醒广大考生,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已整体搬迁至东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四楼,前期发放的.各类合格证书未能在集中领取时间领取的,可于每周三进行补领。补领地点设置在东营市南一路290号(南一路与东二路路口南100米)东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4楼405房间,领取证书所需的材料可查阅发证通知。咨询电话:0546-6378682。- 江苏盐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202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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