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情书-曹雪芹惹的祸,本文共6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锦鲤锦鲤锦鲤”提供。
篇1:情书-曹雪芹惹的祸
情书-曹雪芹惹的祸
写封情书,给你最爱的人!让爱情相守一生一世!精心情书收集!作者:风林晚(mailto:xunmi@163.net)
(这段文字与本文无关,是声明这不是一篇周记,而是一篇小说。既然老师不检查周记,我就放肆一点,在此写小说。但更要声明的是: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的“女主角”是我)
我对电脑很没感觉。第一次上网时间是公元7月20日下午,还是被人反复怂恿的。至今我仍比网盲好不了多少。
我触网后确实有一点着迷。我相当时唯一令我着迷的原因是电脑对于我们这个年龄的人的诱惑力。在网上聊天讨论的问题无非是“你是Boy or girl?”,“How old are you ?”,“Where are you from?”之类。朋友给我介绍了几个网站,我最喜欢去网易聊天室,因为单纯的黑色和绿色不会让我眼花缭乱(顺便说一下,我最讨厌去泉聊)。而在网易,若不是去“菁菁校园”,便是去“心海凌波”。“菁菁校园”常客满,因此我是“心海凌波”的.常客。
8月1日我和“恶友”紫璇一起去网吧上网,我去了“心海凌波”的最后一个网页,叫“心径无香”,改名“风林晚”后,屏幕上有个名字很惹眼,叫“寒塘渡鹤影”,他(她)正与别人对联。我静观了一会儿,水平真不是盖的。我知道“寒塘渡鹤影”是《红楼梦》中中秋节湘云与黛玉联诗时出自湘云之口的,大叹自己果然没有白喜欢红楼,于是回了一句黛玉的“冷月葬诗魂”。
不一会儿,他(她)即传来了有些惊喜的话:“你知道?”
“当然!”(风)
(有人找寒对联,寒忙得不可开交)
“你忙的话,我就不打扰你了。”(风)
“不不,不忙。”(寒)
“你喜欢颦儿吗?”(风)
“那是当然的!”(寒)
“你是男的吗?”(寒)
“你看着办!”(风)
“为什么?”(寒)
“你希望我是男是女?”(风)
“当然是女的,我讨厌男人。”(寒)
“如你所愿,你呢?”(风)
“我有同性恋。”(寒)
“我没同性恋!”(风,有些扫兴)
“我也没,我和你开玩笑的。”(寒)
“姐姐芳龄?”(风在心中叹道“好吧”)
“跟你说我开玩笑的,我是男的。”(寒)
(风在心中一边暗咒对方一边也松了口气)
“如今喜欢《红楼梦》的男生是珍稀动物!”(风)
“不错,不过你的名字像男的!”(寒)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像男的吗?”(风有些不服气)
“还不错嘛!”(寒)
“你几岁了?”(风有些无奈,这个问题不得不问)
“26。你呢?”(寒)
“不好意思,我比你嫩的多,我17。”(风)
“你读大学什么系?”(风)
“我没考上大学。”(寒)
“……”(风)
“我们聊红吗?”(寒)
“好。”(风)
“说实话我十岁第一次读红。”(寒)
“我比你大不了多少时读的。”(风)
“说实话我对林妹妹还是有点意见。”(寒)
“哦?愿闻其详。”(风)
第一页上一页1234567下一页尾页篇2:惹祸
遮挡风沙不知错,
树木钻天遭斧剁。
建成房屋做栋梁,
无奈风沙将埋没!
篇3:惹祸
上次,我去小表弟家串门,映入眼帘的景象是:弟弟右手在左手的零食袋中摸来摸去,然后抓起一把零食放入嘴中,大口咀嚼了起来。
他并没有看见我,而是边吃边看电视,那么悠闲,时不时因电视中的搞笑片段而哈哈大笑。我小声地在门口咳了一声,他急忙把零食袋藏在身后,拍了拍手上的残渣,便向我这边走来。
咦?姐姐!弟弟慌张又心虚地叫我。我并没太在意他,一脚迈进家中,搜出了他吃的零食。他急忙向我求饶道:千万不要跟我妈妈说,不然他会把我一个月的零食收起来扔掉我愣住了,好可怕!我急忙还给了他,他希望我不要告诉任何人。
他妈妈回来以后,并没有问关于零食的事情,而是到处翻找,嘴里还念叨着:思颖啊,我给你找点吃的,咦?吃的呢?哪儿去了?旁边的弟弟屏住呼吸,紧张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她看情况不对,便询问了弟弟:零食在哪里?是不是偷吃了?弟弟紧张得大气不敢喘一声,右手紧紧地抓住我的衣服,好像要我帮他摆脱这个紧张的局面。
收到了求救信号的我,说是我把零食吃了,找弟弟拿给我的。
他妈妈走过来,看了看我们的嘴,发现了破绽。弟弟的嘴角还有零食渣,而我什么也没有,垃圾桶中还有一个没有吃完的零食袋,弟弟看起来有很大的'嫌疑。我又一次说零食是我吃的,但他妈妈并不相信,最后还是被问出了实情。
唉!都怪弟弟要我包庇他,不然,我也不会受到一个月不能玩手机的惩罚了!都是弟弟那馋猫似的嘴巴惹的祸呀!
篇4:惹祸
“玩”,是一个开心的字眼,能在玩中快乐的成长,也能在玩中开心的学习,不过,在玩中也能惹祸。
在一个晴朗的星期天,我邀请了我的一个朋友来家里玩,妈也同意了,不过她要出去办点事,晚一回来,还盯嘱我一句话:“你玩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把家弄乱,否则我回来就叫你做一星期家务,听到没有?”“嗯”。我很爽快的答应了妈妈。
妈妈走后,我就和我的朋友来到了电脑面前。坐下,开机,点击小游戏,点击造梦西游,来到混沌之门,点击过去,去打牛魔王玩。我们觉得玩电脑有些冷,就把电脑给关了,来到了客厅,开始了枕头大战,你砸我,我砸你,枕头漫天飞舞,“啪”的一声,我一不小心把妈妈刚买的花瓶打碎了。
朋友走后,我意识到了妈妈快回来了,我连忙将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可是花瓶怎么办,妈妈回来了,我只能蒙混过关了。我在客厅看着电视,突然,妈妈大声叫道:“是谁把我新买的花瓶砸碎了?说,是不是你?” “是”。
按照规定,我被罚做一个星期的家务了。我再也不敢惹祸了。
篇5: 惹祸
每个人都会有错误,今天,我就来说说我惹的祸吧。
今年暑假里的一天,我一个人在家做作业。我写好作业后,忽然想起妈妈上班前说:“写好作业就浇花。”于是,我端来水给阳台上花浇水。但是,我一不小心摔了一下,我压在花盆上,我想这下我可要倒霉了。
到了晚上,妈妈下班回来了,我赶紧把花收起来。幸运的是妈妈没去阳台,没有发现花儿被压坏了。第二天,妈妈一早就去上班了,我觉得,中午我把事情告诉她比较好,可是中午她没回来。第三天,妈妈的大叫声把我吵醒了,原来妈妈到阳台收衣服,看到花死了,看上去是被压的。妈妈问我和爸爸:“谁杀死我的花儿的?”我大胆地回答说:“前两天,是我不小心压死的。”我妈妈说:“那你为什么昨天一天不说呢?罚你一星期不许看电视。”这下,我可傻了眼了。
这是我惹的祸,我必须勇敢承认,妈妈对不起,我向你道歉。
篇6: 惹祸
星期天下午,我一个人在家,一边吃口香糖一边看着综艺节目。忽然节目里曝出一个巨大的笑点,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一只手捂着肚子,另一只手拍打着沙发,嘴里像吃了一个狂笑药丸一样,笑的停也停不住,声音大的可以和雷声相媲美了。
忽然,我嘴中的口香糖如同导弹一样发射了出来,不偏不倚,正正好好地落在地毯上。
我赶紧走过去,准备清除掉这个小“障碍物”,不然等妈妈发现我肯定又要被责骂。我用手去捏,口香糖拉出了丝来,我把捏下来的口香糖扔到垃圾桶里,接着对付剩下的,我用手去拧它,虽然弄出了一点,但还是粘在地毯上,我又用水粘了一下,结果口香糖与地毯“拥抱”得更紧了,像一对亲密的好朋友。我弄来弄去还是无济于事,面对这么强大的“对手”,我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哇!对了,妈妈说过做事不能用蛮劲,要用巧劲。于是我眉头紧锁,手托着下巴,开始思考,突然脑子里想到了有本书上说过:如果口香糖弄到衣服上,放进冰箱,过一会儿就掉了。于是我从冰箱里拿出个冰袋,敷在口香糖上,果然,不一会儿它就脱落下来了。
怪不得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真是不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