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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业主公约
业主公约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加强________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公约。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维护、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三、本物业委托______负责房屋、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要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对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并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也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如对有关事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自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事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装饰装修完工后,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对其进行查验,如有违规、违章情况或障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应当限期整改。
八、业主如请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的、应当支付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毗邻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业主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采取措施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发生大修或需更新改造时,由物业管理企业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后,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中支付费用。费用不足时,业主应按规定比例分摊费用。
十一、业主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修养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当告知对方并要求其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项管理规定。
十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封闭阳台、窗户时应按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办理。
(三)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违章凿、折、搭占等。
(四)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顶、平台、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五)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设施。
(六)违反规定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七)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八)践踏、占用绿地,损坏树木园林及涂划建筑小品等。
(九)不按指定位置,随意停放车辆。
(十)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帖、乱挂、设立广告牌。
(十一)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侵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
(十二)违反规定馒头家禽、家畜及宠物。
(十三)其他对业主造成
十三、人为公用设施损坏,或损坏其他业主权益的设施,由损坏者恢复原样,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区域内有偿使用的文体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及时制止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六、自觉维护社区文明建设,搞好邻里团结,互助友爱,文明居住,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风尚,共创文明社区。
本公约一式三份,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各执一份。
本业主所拥有物业: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__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_号
商业用房:______栋_____号(店、铺)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工作,努力提高商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9、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商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0、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和谐、繁荣的商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印章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制度。
2、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3、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4、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人防办、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主任审批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5、使用公章,凡是会令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用和支出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不会令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业委会主任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例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
6、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副主任以上人员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必要的处分。
7、公章保管人对公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业委会主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8、违反公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者,提请业主大会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如已经给业委会、业主大会造成损失必须全额赔偿,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财务制度
1、为规范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管理,合理使用业主委员会的活动、服务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财务制度为准则,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商场整体利益和业主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使商场资产保值增值。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商场公共事业财务使用预算,并对预算实施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4、合理配置商场资源,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业主共有资产流失。
5、依法对物业服务、商场发展、设施、环境开发、维护等费用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业主权益。
6、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为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合法收入。财务支出包括“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务费用”“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费用”,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7、业主委员会的所有收支,必须建立账目,并由一名委员担任出纳,负责各项现金收支的保管与登记;财务委员担任会计,负责编制凭证,登记账薄,编制财务报表。
8、除业委会每月必要的固定支出外,业主委员会发生的其它支出,单笔金额200元以内由经办人签字,由主任签字批准后报销。单笔金额超过200元(含200元)以上支出或当月累计金额超过元(含2000元)必须经过经业委会过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涉及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
9、业委会需购置必要的用品、设备或设施,由主任列出详细的项目、清单、总金额及用途,交业委会会议审议其必要性及合理性,一致通过后方可购买。物品采购或制作完毕后,由业委会委派的专人(非经办人)签收,手续完备后方可审批报帐。对于项目不清,用款不当的,出纳或会计有权不予报销,并提交会议进行权衡审议。
10、外来原始凭据,内容填写不全,大小写金额不符,未经审批签字的一律不能作为报销凭据。
11、现金由业委会委派的专人保管,大额现金必须存入业主委员会指定银行。
12、更换现金保管人或会计,要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交接,双方必须签字确认。
13、业主委员会必须在商场明显部位和商场总群中,每月向业主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质询和监督。
14、年终结算一次,财务账册存档。
15、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公章、存折、密码、审批,分开管理。
16、违反上述规定属个人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五、接待制度
1、每周定期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分别进行来访接待和来信处理。
2、负责接待的人员,对来访者必须热情、耐心、诚恳、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诉求,并做好详细记录。
3、不管电话、网络或人员来访,都要详细记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解决,必要时通报给相关部门或向上级汇报。
4、对于业主提出的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六、会议学习制度
1、业主(代表)大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每年召开一次,做出业主大会决议。
2、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定在每月十五号,有特殊情况另作时间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a、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认为必要,书面要求召开;b、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书面要求召开的;c、十名以上业主书面要求召开的;但上述情况会议召集人必须在会议前一日将会议内容通知每位委员。
3、为更科学合理的提供服务,根据情况,不定期的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或通知规定时间在总群中讨论,征求业主的意见或建议。
4、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5、必要时可组织临时学习或外出学习。
6、参加商场召开的其他会议和学习。
七、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由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制度。
2、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监管、销毁制度”保管好档案。
4、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登记手续,对于借阅时间较长的档案,及时催要,使用者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业委会开会同意后方可查阅。
篇3: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结合 __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管理公约》,特制定本届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业委会工作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不得从事与物业服务无关的活动;
3、不得组织、参与本小区内任何经营活动;
4、所有《决定》、《决议》坚持票决制依法作出的原则,一经形成,全体委员应遵守履行;
5、非经业主委员会集体研究或未经集体授权,业委会主任或其他任何个人均不能代表业主委员会对外作出任何决定、承诺。
第三条 业委会工作宗旨
1、维权、服务、监督、规划、管理是业委会工作宗旨;
2、监督、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更好地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3、规范、引导广大业主的行为举止,积极倡导业主为小区的发展献计献策,努力将本小区建设成发展前景广阔、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高品质小区;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小区防火、防盗、治安、消防、计生、流动人口登记、宠物管理等相关工作;
5、作好物业开发建设单位有关资料及权属的交接和划分。
第四条 业委会工作监督
1、业委会的工作应当接受本小区监督委员会和广大业主的监督(监委会工作制度由监委会自行制定);
2、监委会监督业委会内容:业委会工作是否公开,是否合规合法、公正、是否执行业委会决定、决策;是否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及工作作风和执行力;财务收支合法性等方面进行监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督促业委会改正,业委会未改正的,监委会或业主可向社区,办事处如实反映求得解决。
第五条业委会分工原则
为避免职权过分集中而带来的工作重大失误,按职权分散原则,实行主任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的管理模式,进行委员间的分工合作,在委员会内部建立相应的相互约束机制和监督的管理体系。
工作汇报制度
1业委会定期向主管部门,社区、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每半年一次;
2、业委会开展工作遇到疑难问题,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3、重大事项及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社区、街道办事处通报;
4、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提高业委委员自身综合素质;
5、业委会会议不能形成决议时,应就该事项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如遇非常重大事项,也可提请相关部门协调;
6、业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各分管部门汇报半年来的工作,相互学习、借荐、交流、提高为业主服务质量。
第二章 业委会工作职责
一、业委会主任职责
1、主持业委会全面工作,对副主任和委员进行分工;
2、制定业委会内部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代表业委会向业主大会和相关部门汇报工作;
4、执行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决定;
5、审签业委会所有文件、财务收支票据。代表业委会签署各类合同,协议和对外文书;
6、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接受相关部门业务指导和监委会、广大业主的监督;
7、带头遵守国家法律,严于律己、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带领全体委员为小区广大业主办实事。
副主任:A
1、服从主任领导,负责小区日常管理工作,向主任和广大业主负责;
2、及时向物业管理企业抄送转达业委会议决议,检查物管企业对业 委会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并向主任和业委会汇报;
3、临时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负责资料整理,内外文件登记,起草、派送、张贴、存档。
4、保管业委会公章,严格执行业委会印章管理制度,按制度规定需要对文件资料盖章的必须经主任签认并进行用章登记;
5、收集物业管理相关信息,认真办理业委会赋予的日常事务。
6、受主任委派临时代表主任工作,完成交办的任务;
7、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落实好业委会安排的专职工作。
8、团结协作,互相支持,接受监委会和广大业主的监督。
副主任B
1、服从主任领导,分管财经工作,向主任和业委会资金安全负责;
2、建立内部财经管理制度;
3、小区业主共用设施租赁、商用登记、经济往来收支,建立资产台账;
4、各种合同,协议洽谈,文件起草、打印;
5、建立、保管财经收支账目;
6、受主任委派临时代表主任工作,完成交办的任务;
7、分工合作,团结协作,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落实分管专职工作;
8、接受监委会和广大业主的监督。
副主任职责C
1、服从主任领导,分管工作向主任负责;
2、负责小区内防火、消防、交通安全,小区绿化和环境建设;
3、小区内治安防范,暂住人口登记,参与小区内民事调解及其他社会工作;
4、受主任委派临时代表主任工作,完成交办的任务;
5、建立分管工作台账,账物相符;
6、分工合作,互相支持,配合;
7、接受小区监委会和广大业主的监督,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落实好业委会分配的本职工作。
副主任D
1、服从主任领导,向主任负责,分管小区宣传工作;
2、建立资产台账;
3、业委会对内、外小区发言人,引领小区正能量;
4、建立分管工作制度;
5、受主任委派临时代表主任工作,完成交办的任务;
6、分工合作,互相支持,配合,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落实分管专职工作;
7、接受监委会和广大业主的监督。
三、委员职责
由主任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分配到副主任分担的工作中去,具体工作由副主任落实;
1、参加业委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参与业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2、参与制定业委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印章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等管理;
3、努力完成业委会安排的本职工作;
4、密切联系业主代表、业主、广泛了解本小区建筑区域内物业管理动态,及时向业委会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5、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及时处理物业管理和邻居矛盾纠纷,接受相关部门业务指导和监委会以及广大业主的监督。
第三章 业委会日常工作和相关规定
1、业委会所有成员的手机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2、业委会设意见箱一个,每月由分管的副主任和委员来收集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方式解答有关提出的问题;
3、业主共有资产的清理,必须由分管副主任和两名以上委员参加;
4、对外合同,协议和涉及经济工作方面的洽谈,必须由分管副主任和两名以上委员参与,并在业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经主任签字后才能正式签约。洽谈时应通知监委会派员参与。
5、与业委会相关的司法投诉,两委成员全部参加;
6、业主共有财产涉及与物管企业收益分成事项,正、副主任和分管委员参加,并通报监委会派员参与,将结果交两委讨论通过。
第四章 业委会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两委会议,通报业委会工作,听取监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2、每年召开一次业委会工作总结会议。讨论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分日常工作报告,特定工作报告,财经工作报告和下年工作计划。可以用公告的形式告之广大业主或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向全体业主报告工作。
3、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会议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季度,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决定召开时间,会议由主任主持,也可委托副主任住持;
4、业委会会议应有过半人数的委员出席,做出的决定需经参会过半数以上委员同意,业委会决定事项应当及时通报未参会委员。
5、如有1/3以上的委员提议召开业委会时,业委会主任应当在7日内组织召开。
6、业委会议召开前,提前将会议议题用电话等告之各委员;
7、业委会任期届满三个月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下一届业委会成员;
8、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可临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9、业委会会议书面记录应当由与会人员签字后存档,涉及重大事项的会议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全体委员签字并加盖业委会印章后存档。
第五章 业委会财务制度
1、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
2、财务管理人员由一名出纳,一名会计组成。不允许一人兼任,财务人员离任或不能履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方可离任;
3、业主共有财产取得的收益,经主任和两名副主任签字认可后,统一由负责财务管理的会计或出纳入账,任何人不得挪用、截留、私分、私存;
4、财务账目档案由会计负责保管;
5、财务账目实行公开化,每年公示一次。同时接受监委会和广大业主的审计。
6、业委会财务支出实行签审制度,一次支出人民币超过壹万元的,需经业委会会议通过方可使用;
7、业委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借款,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8、业委会成员(包括监委会成员和业主代表)没有工资和奖金,工作用通话费、交通费、误工费定为:通话费、主任、副主任每月60元,委员每月40元,业委代表每月5元。两委会成员,因工作需要误工补助每天30元半天20元。交通费支出,除紧急情况外,一律坐公交车往返;
9、专项维修基金需经2/3以上业主同意方能动用。
10、业委会经费必须节省开支、量入微出。
第六章 业委会档案制度
一、档案管理范围
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会议决定;
2、各类会议记录,纪要有关业务往来文件;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
4、业主委员选举及备案等资料;
5、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及账目;
6、业主及业主代表名册;
7、物业服务用房清册,共用设施设备清册,建筑面积规划总平面等文件资料;
8、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议事规则》所罗列的档案等资料;
9、业委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清册。
二、档案管理的要求
1、除工作制度中另有规定的外,工作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2、查阅,外借档案资料需要书面申请并经主任委员签字同意;
3、上述档案资料遗失或泄密,由档案管理人承担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档案保管人的相关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保管档案的委员资格终止。业委会成员集体辞职或业委会换届时,应在10日内向新的接任人,新一届业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完成档案移交工作。
第七章 业委会印章管理制度
1、业委会刻制《绵阳市涪城区 __业主委员会》印章1枚;
2、业委会印章由专人保管,经主任委员签字同意后用章并按规定存档;
3、任何人私自用印章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私人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保管印章人员资格终止,业委会成员集体辞职或业委会换届时,应在十日内向新的接任人,新一届业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完成印章交接工作。
第八章 业委会公示制度
1、公示方式:粘贴栏公示和专人派送两种方式;
2、《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每届业委会公示1次;
3、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公示;
4、专业维修资金使用当年公示;
5、全体业主共有财产的使用收益情况每年公示1次;
6、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每年公示1次;
7、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会议的其他决定随时公示。
第九章 换届及委员增补制度
1、业委会委员出现空缺时应于十五日内召开委员会议决定候补委员的人选(首先考虑在本届选举时选票超过半数的人员中产生),按本届选举办法执行;
2、业委会任届期满三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3、原业委会应当在本届业委会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物业档案印章及其它属于业主大会,业委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委会,双方应在移交清单签字认可并存档。
第十章 物业服务的监督制度
1、业委会应当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物业服务企业。
2、每月由主管副主任与物管进行一次交流,互通信息和双方的工作开展情况;
3、每季度由业委会会议对物管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定;
4、业委会分管人员不定期对物业维修、消防、保洁、绿化、设备设施保养进行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及时维修损坏部分,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如需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应按业委会议及议事规则和规约执行。
第十一章 附则
1、本制度由9月30日业委会全体委员会表决通过生效;
2、本制度是业委会内部管理制度,应根据需要适时进行修改;
3、本制度 与《议事规则》、《管理公约》冲突的地方,按《规则》、《公约》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业主大会补充。
篇4: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业主委员会印章(公章)、业主委员会财务专用章(财务章)及业主委员会主任名章(法人章)使用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业主委员会印章(公章)、业主委员会财务专用章(财务章)及业主委员会主任名章(法人章)使用、保管。
三、印章保管
1、法人章由业主委员会主任保管,公章和财务章由业委会决议(过半数同意)并授权保管人员;保管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
2、保管人不得将印章随身携带外出,因特殊原因需外出的,应将印章暂时交由副主任或指定委员保管,并作好交接记录。
3、保管人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印章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4、印章遗失的,必须报告房产局、街道办(社区委员会)、公安局、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并登报申明作废,同时及时申请重新依法刻制新印章。
四、印章使用
4.1 业主委员会法人章、公章和财务专用章是业主代表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印章启用应在小区发布附印鉴的启用公告,并抄送相关政府部门、物业服务企业。
4.2 印章必须经半数以上业委会委员签字方可使用,对于未经半数以上业委会委员签字批准的盖章文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予以撤消。紧急情况必须使用公章时,需经半数以上委员电话口头同意或短信同意,但事后公章保管人要负责提醒同意印章使用的委员在《印章保管与使用记录》上完成补签工作。
4.3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同意盖章的文件(以《印章保管与使用记录》为准),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4.4 业主大会印章可以在业主大会已经通过有关决议、决定、公告、协议、规章制度等文件上使用,具体包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决议、物业管理企业解聘与选聘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及续筹决定等
4.5 业主委员会印章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范围内使用
4.6 每次使用印章,印章保管人都要及时填写《印章保管与使用记录》,使用人(除业委会集体使用外)、批准人(半数以上委员)均应签字。
4.7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附则
5.1本制度自第二届业委会20__年第二次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5.2经一年的'试行,对未尽事宜,业委会可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作适当修正并经讨论通过,主任批准后执行。
5.3下一届业主委员会应该遵循上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印章管理制度,如有修正,需经业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并向业主代表大会汇报。
篇5: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及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由业委会指定委员分别负责保管。
2、印章保管人员做好印章使用记录并妥善保存。
3、印章保管人员的委员资格终止的,应于资格终止日的次日将其保管的印章和印章使用记录移交给业委会。
4、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应使用业主大会印章。
5、业委会作出的决定应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
6、公共收益、维修资金的使用,物业管理圈。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财务专用章。
7、业委会因故无法保管的,暂由居民区党组织代为保管。
8、业委会不得违反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或未经业主大会、业委会决定,擅自使用印章。
篇6: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为坚持服务业主、节俭办事的宗旨,防止因权力集中缺失监督、滋生腐败及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民警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财务收入范围
1、向各位业主收取的各项必须开支费用;
2、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和出让金;
3、墙体、楼顶等小区内公共场所广告费、门面、地面收费中属业委会应提作经费的部分;
4、经业委会研究同意向业主公告后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财务开支范围
1、支付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
2、维持正常工作必须的工具、办公用品及有关费用;
3、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费用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
4、小区物业招标费用,包括宣传广告费、评估费、公告等费用;
5、小区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取证等费用;
6、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须在资金充盈的情况下Ь业主代表大会审批后有计划地安排;
7、其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额外开支。
第三条 账目管理
业委会财务专委须监督做好现金收支日记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的工作。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工作的业委会成员保管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经手保管和干预财务账目管理工作。账目保管人更换的,须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名认可监督下进行交接,由三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 资金管理
业委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银行现金存龋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保管、私存业委会的资金。除业委会共同议定的款项外业委会资金不得用于因私或挪作他用。超过__元的大额备用现金必须存入业委会指定的银行账户。更换现金保管人或出纳,要在业委会指定的委员的监督下进行交接,三方必须签字确认。提取__元以上的现金,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出纳,提取2万元以上的现金ケ匦胩崆2天通知出纳,经主任委员及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出纳对现金金额确认并登记然后转交办理人或当事人。
第五条 费用开支计划
1、业委会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报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并于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和经费收支账目在小区大院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监督。每年业委会根据上期财务开支情况,预期本期将要发生的费用,制定本期财务费用开支计划。财务费用开支计划可适当留有余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日常办公费用列入财务预算。
2、在小区维修基金保养期结束后,每年初根据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实际状况,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制定维修计划公示。
3、业委会必须每季度初将上季度的经费收支账目在小区大院进行公示,主动接受业主的质询和监督。
篇7:石家庄市业主公约
石家庄市业主公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石家庄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第四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等;
(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五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六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七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八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自用部分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登记,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九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_________,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二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二)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四)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五)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六)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七)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八)_________;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_________)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事先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和使用维修资金:
(一)按照规定在购买物业时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续筹;
(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
(一)根据本公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以批评、规劝、公示、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按照业主大会决定组织实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和更新、改造;
(四)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酬金制)方式。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单个业主不得以不满意物业管理服务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因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职责造成单个业主损失的,业主可以个人身份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赔偿。
第二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业主违反本公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业主违反本公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公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公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公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公约。
第三十条 本公约经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2/3投票权通过后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归业主大会。
________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业主大会筹备组或业主委员会拟定《业主公约》时参考使用。2、业主、业主大会筹备组或业主委员会可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情况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拟订的《业主公约》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篇8:深圳市业主公约范本
(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不遵守公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姓名及违约事实;
(四)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其他补充条款
(一)_________
_________。
(二)_________
_________。
(三)_________
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依法制订的业主公约自本物业的第一个买受人签字后生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业主大会对公约进行修改的,修改后的公约经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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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区域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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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一、开发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_________
(二)注册地:_________
(三)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四)联系电话:_________
(五)通讯地址:_________
二、物业管理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_________
(二)注册地:_________
(三)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四)资质等级:_________
(五)联系电话:_________
(六)通讯地址:_________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情况(此项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补充):
(一)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
(二)业主委员会名称:_________
(三)业主委员会办公电话:_________
(四)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_________
承诺书
本业主已详细阅读并理解_________(建设单位)制定的《_________(物业)业主公约》,现承诺遵守本公约。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各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
楼座房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公约为示范文本。
二、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由建设单位根据本示范文本制订业主公约,并在物业销售前向物业买受人明示;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公约作出书面承诺;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根据本示范文本制订或修改业主公约。
篇9:深圳市业主公约范本
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_________
(二)坐落位置(附图):_________
(三)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___
(四)物业类型:_________
(五)土地宗地号:_________
(六)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_________
第三条本公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物业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时,公约的效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第四条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本物业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约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将本公约向受让人或承租人明示,并应将物业转让或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应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应当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业主应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相关单位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房屋外观等方面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使用、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十二条业主装饰装修物业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二)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三)业主装修时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已有业主入住的,晚间_________时至次日上午_________时,中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以及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按规定可以安装防盗网的,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制作安装,以保持物业区域外观统一。
(五)业主应遵守装修管理协议,因违反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而影响物业用电、用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使用功能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关人员到场见证下进入物业内部应急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因维修养护物业需要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用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区域的电梯使用的有关规定。损坏电梯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物业区域的车辆行使、停放应遵守本区域停车场使用规定和使用协议。
第十八条依照有关规定饲养犬只的,在犬只外出时应为犬只戴防护口罩、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即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
第十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外貌;
(二)擅自占用或损坏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地下室、平台、外墙、屋面等共用部位,擅自移动或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三)擅自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绿地、道路等共用部位、共用场地搭建(构)筑物;
(四)擅自摆设摊点;
(五)侵占或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艺术景观及文体休闲设施;
(六)乱抛垃圾杂物和高空抛物;
(七)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室内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包括大音量播放电视、音响,举行喧闹的聚会、舞会,机器设备噪声等;
(九)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和乱涂乱画;
(十)违反有关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十一)_________;
(十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 业主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使用和管理维修基(资)金。
第二十一条 业主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应当征得有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收益,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纳入管理费;
(二)纳入维修基(资)金;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业主未按规定交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姓名、楼座房号进行催缴;仍不交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公约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督促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
(二)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方式制止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行为;
篇10:业主临时公约
业主临时公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 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第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_________,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八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_________;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二十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_________)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七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临时公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_________;
4.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二十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酬金制)方式。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三十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业主违反本临时公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业主违反本临时公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公约约定义务的,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临时公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临时公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五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临时公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临时公约。
第三十六条 本临时公约由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和每位业主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 本临时公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
附件
承诺书本人为_________(物业名称及具体位置,以下称该物业)的买受人,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本人声明如下:
一、确认已详细阅读_________(建设单位)制定的“_________业主临时公约”(以下称“本临时公约”);
二、同意遵守并倡导其他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遵守本临时公约;
三、本人同意承担违反本临时公约的相应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人同意转让该物业时取得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本临时公约承诺书并送交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收到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前,本承诺继续有效。
承诺人: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1:业主委员会年终总结
业主委员会年终总结
时间很快,转眼就是半年。在20XX年我们的小区也像国家一样经历了许多风雨,也在慢慢的发生一些变化,有高兴的也有不尽人意的。
20XX年我们小区在xx街道和xx村居委会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于20XX年的5月19日选举产生了新的业主委员会。
之前,由于诸多历史原因,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业主有很多实际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环境卫生极差,保安不作为,小广告到处粘贴,绿化无人管理,照明长期破损,下水管道时而被堵,私搭乱建,监控大多失灵,健身器材破损丢件,门禁失修,就连业主每天都离不开的电梯都长期不正常运转,曾有两部电梯停运一年之多,如遇外线停电,小区备用应急发电机许久不能正常运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业主大伤脑筋,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有很多业主采用了拒交物管费的办法来进行抗衡。
业委会成立后为尽快扭转局面,立即采取了如下行动
采取的措施:
一,业委会成立四个小组:
1.环卫组,
2.安保组,
3.设备组,
4.财务组。
每组的组长由业委会委员担任,每组有若干业主代表掺于。
二,健全各组的管理制度。
三,每周五定期召开联谊会议。
四,设立业主意见,建议箱。
五,成立业委会办公室。印贴文告,保管档案资料,收集汇总资料和信息,上传下达等事物性工作。
六,订立业主公约,逐渐提高广大业主的文明程度。
七,建立与物管公司对话机制。密切与物管的协调与合作。
八,恢复了保安的巡视制度。
解决的事项:
一,加强环境卫生的清扫力度,大件和装修垃圾定点存放,每周定时运出。
二,2,3号大门口安装了铁围线,原来院内的摩托车全部靠边停其一侧。
三,恢复花工的绿化职责。
四,疏通全部下水排污管道,并定期每三个月疏通一次。
五,检修所有监控和照明以及门禁设施。
六,利用电梯年检之机,对小区14部电梯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使之能正常运转。
七,定期保养应急发电机组,以备停电之应急。
八,保养刷新五个单元门及所有隔离门的油漆。
九,填补了单元门,楼层,电梯的告知牌和部分楼层的天花板。
十,添置了两部儿童乐园滑梯。
十一,为全体业主每户发放一张价值60元的新年购物卡。
十二,在车库内安排了一间库房,给一些做生意的业主,存放那些,原来放在楼梯,走廊里的推车等物件,以保证楼道的畅通和安全。
十三,回收三处被人擅自占用的房屋和拆除六处违章建筑。
待办的事宜:
一 ,准备在今年把1,2,4号楼的四周安上监控头,以此来监控楼上的乱丢行为。
二,准备在今年用路砖将1-2-3-4号院 连通一条人行道,以解决雨天行走之不便。
三,进一步加强地下车库的改造,充分扩展停车位。将不能停放汽车的位置,做为停放摩托车之用,为持有摩托车的业主排忧解难。
搞好小区建设需要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参与和物业公司的积极配合,我们真诚地欢迎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和监督,不只是停留在对别人工作的评头论足上。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该是最民主的地方。政府赋予每位业主建设小区、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我们该珍惜!
过去的半年,成果是令人欣慰的,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合作是互信的,真诚的。当然,问题仍是存在的,面对着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环境,面对众多问题的出现,面对物业管理工作中不尽人意的地方,如何才能有效管理,是摆在每一位参与小区管理者面前的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对于业委会一个群众性的组织来说,唯有情系小区,心系业主,一切为了业主的利益着想,一切为了小区和谐着想,坚持与物管的紧密联系和协调,才能在未来的工作中再上一个台阶。
新年即将来临,新的问题,新的挑战正等待着我们去共同面对。我们真诚地希望小区愈来愈好,给广大业主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回顾昨天,我们没有理由不欣慰,没有理由不自豪,展望明天,我们必须自信,必须进步,因此敬请广大业主,支持业委会工作,为物业管理献计献策,我们的小区就一定会越来越好。
我们的理念是:因陋就简,不求全责备,因地制宜,不贪大求洋,经济适用,逐步登攀。
我们的方法是:依靠和服务业主,协调和助力物管,联系和密切地方领导。
我们的目的是:办好小区事务,让我们的居住环境整洁,安全,温馨,美好。
- 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分工2025-04-15
-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参选感言62023-05-22
- 预算管理委员会职责2023-10-22
- 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2023-08-18
- 年度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总结2023-06-25
- 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2022-12-13
- 自主管理委员会主任竞聘稿2025-06-01
- 业主承诺书2023-03-05
- 计划生育村民公约2023-06-26
- 高一班级公约2023-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