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硕士招生简章

时间:2023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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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收集的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硕士招生简章,本文共4篇,欢迎大家前来参阅。本文原稿由网友“haveaniceday”提供。

篇1: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硕士招生简章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硕士招生简章

济南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济南大学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于经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由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和济南大学联合办学, 实施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面向全国招生,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学院承办医学及相关专业的本科教育,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招收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有1个专业学位培养门类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院章丘校区占地1000亩,教学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是青年学子的理想选择。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集医学科研、临床医疗、疾病控制、研究生教育、科技支撑等职能于一体的山东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综合性医学科研机构。下属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山东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山东省皮肤病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信息研究所、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山东省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山东省眼科研究所暨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山东省内分泌代谢病研究所暨医院、山东省医药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和山东省实验动物中心等13个专业研究所(院)。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2人,博士生导师14人,硕士生导师185人,29位两院院士和43位国际著名外籍专家担任顾问、客座教授。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卫生部重点实验室、2个山东省高水平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教育厅重点学科、3个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7个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9个院重点学科、6个院特色专科、3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

济南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是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面向全国招生。建校60年来,已成为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毕业生。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与济南大学双方合作成立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是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探索科教一体化办学新模式的`重要举措,必将有力地提升双方办学实力和科研水平,为山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强大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中国工程院院士、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名誉院长、山东省眼科研究所所长、济南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谢立信教授担任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名誉院长、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院长于金明教授担任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

一、招生规模

学院年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140人,有4个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专业拟招收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有12个临床医学硕士专业领域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13年我院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全部为公费计划。

二、学历要求

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三)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具体要求:1、报考专业须为专科或专升本所学专业,不允许跨专业报考;2、已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成绩单);3、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或成绩达到426分以上;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寄送)以上证明材料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到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确认报考资格,未经确认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将不发放准考证;5、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三、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2013年我院招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请查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由本院自命题的考试科目为:631生物综合(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632卫生综合(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流行病学)、633药学综合(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634卫生统计学、801情报学理论与基础。

四、复试

具体方案在初试后公布。包括英语水平测试和专业课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栏。

五、体检要求

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鉴于医学专业的特殊性,肝功能异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及肢体残障者,不宜报考本院医学类各专业。

单位代码:10427

联系部门: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 邮政编码:250062

联系电话:0531―82919831、82919853 联系人:安琨

网站:www.sdams.cn 进入“教育工作” 或 mls.ujn.edu.cn 进入“研究生科”

E-mail:ykyyjs@126.com

相关文章: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篇2:黑龙江省科学院硕士招生简章目录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13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份到教育部指定网站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 //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以报考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

2.哈市报考我院的考生到到黑龙江省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外省市报考我院的'考生按当地招办规定办理。

3.确认程序

(1)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 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以国家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日期为准。

(二)初试科目:

1.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

2.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3.业务课(满分为 150 分);

4.业务课(满分为 150 分)。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待定。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原则上进行 120% 左右的差额复试。

六、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七、录取

我单位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单位代码:87804 地址:哈尔滨市动力区中山路164号 邮编:150040

联系部门: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451―82623691 联系人:王玉

篇3:硕士招生简章

硕士招生简章

硕士招生简章【一】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习、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4.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

报考“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xxxx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xxxx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xxxx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xxxx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将不予复试、录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xxxx年10月10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考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并照相。 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不得再做修改。未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的,报名无效。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xxxx年12月24日至25日。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

复试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含笔试、听力)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xxxx年9月1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2.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

3.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4.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五、法律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xxxx〕2号)精神,我校原有的在职攻读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从xxxx年起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学位证书。

(三)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xxxx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应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者。

(四)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学制为3年,在校课程学习时间为3个学期,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五)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考生本人及工作单位需与公安大学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

六、警务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我校警务专业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xxxx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必须为在职人民警察(含武警现役的警卫、消防、边防等警种)。

(二)警务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集中授课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三)警务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考生本人及工作单位需与公安大学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

(四)公安技术(网络安全执法技术)、公安技术(交通管理)、公安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公安技术(警务信息技术)等研究方向考生须具备理学、工学本科专业背景。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xxxx〕5号)文件精神,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xxxx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文件为准(xxxx年招生计划为40人,供参考)。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生源范围为: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原则上为上述生源范围的少数民族考生。此外,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录取比例不超过10%。

(四)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在网报阶段需到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接受资格审查,凭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未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需在教育部指定的'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基地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六)该计划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的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xxxx〕3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xxxx年我校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二)该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三)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xxxx年该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5人,招生计划单列,考生性别不限。

(四)该计划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的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

九、其他

(一)招生规模

我校xxxx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xxxx年为508人,供参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75人。

(二)女生录取比例

考虑到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女生人数不超过25%。

(三)在校管理和毕业就业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全日制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xxxx〕106号)文件精神,我校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均为公安专业,毕业时可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其他专业为非公安专业,毕业时可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公开招录考试。

(四)推免生接收

xxxx年我校将继续招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xxxx年接收44人,供参考),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考。

(五)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19号)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并执行如下学费、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规定:

1.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学费8,000元/学年,3年共计24,000元;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警务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3年共计30,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2年共计30,000元。

2.关于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

3.关于国家奖学金

我校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具体办法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4.关于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8%,每人每学期75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8%,每人每学期4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5%,每人每学期2500元。

5.以上奖助学金评定范围,均不包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篇4:长江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江科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概况

长江科学院创建于1951年,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一个以水利水电公益性科学研究为主,开展水资源和水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防洪减灾和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流域规划与治理开发科学技术研究,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并面向全国各行各业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与评价,工程安全监测与评估,工程建设咨询与监理,研究生学历教育,相关科技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与专业培训的多学科的综合性科研单位,属国家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我院现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80余人, 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 博士学位人员140余人, 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0余人,拥有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工程经验丰富,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的70余人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拥有一批先进的实验设备;拥有丰富的图书资料和数字资源,中外文图书近18万册,中外文专业期刊300余种。

我院的研究生培养依托“水利部江湖治理与防洪重点实验室”、“水利部岩土力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水利部水工程安全与病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水利部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培养硕士生方面不仅具有较强的实力,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而且还注重利用高校的资源做好培养工作。新生入学后,均安排在河海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课程学习。在培养中,我院注重对研究生进行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养,研究生在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后,将直接参与导师担任的科研项目的工作。

我院拥有土木工程(0814)、水利工程(0815)二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招生专业有:⑴岩土工程;⑵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⑶水文学及水资源;⑷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⑸水工结构工程及(6)水土保持工程(0815自设学科)。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4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0名。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参照2013年招生人数制订的,2014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填报我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院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院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四)初试科目

1.初试命题:初试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详情见我院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成绩可登录长江水利科技网站www.crsri.cn查询。

六、复试

(一)我院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院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院自定。我院将在网站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八、录取

(一)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2014年招生规模数,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院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院内相近专业。

九、学制

学制为3年,其中:在河海大学学习基础课程一年, 参加科研工作及撰写论文2年。

十、学费及资助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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