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天津清明节期间限行通知,本文共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Axel”提供。
篇1:天津清明节期间限行通知
按照往年惯例,3月18、19、25、26日及4月2、3、4、8、9日是祭扫高峰日。交管部门表示,部分墓区及周边道路在清明期间将实施交通管控。
一、第一殡仪馆憩园
祭扫高峰日,天津憩园禁止车辆驶入;
铁东北路北新桥:由南向北禁止上桥通行。
车辆一律由桥南侧出口驶出主路,绕行北辰道、铁东北路辅路或外环北路;
禁止车辆停放
外环北路北侧(津武路至山广线)、外环北路南侧(铁东北路至津武路)禁止车辆停放。
铁东北路辅路(北新桥北侧至外环北路辅路):双向禁止车辆停放
祭扫高峰日交通限行疏导方案
祭扫高峰日6时30分至13时30分,外环北路由西向东方向的车辆禁止左转驶入津榆公路,可直行至外环北津武路口掉头;
铁东北路由南向北方向的车辆禁止直行驶入津榆公路,可右转外环北路至外环北津武路口掉头;
外环北路由东向西方向的车辆根据提示绕行新修建的津榆桥匝道进入津榆公路,然后经外环线与铁东北路交口驶入外环北路、铁东北路。
停车区域
北新桥北侧至殡仪馆出口;
铁东北路终点小树林空地;
外环北路辅路(外环北铁东北至殡仪馆,殡仪馆至憩园东侧)单向靠右;
外环北路辅路由天津憩园口进入单向靠右;
铁东北路南向北新修建辅路(殡仪馆后门路至外环北路)。
二、天津寝园
祭扫高峰日交通限行疏导方案
祭扫高峰日每天6时至14时,梨双公路由津沽公路至津南大道(双港镇为新家园路)禁止货车以及与扫墓无关的过境车辆通行。
由于外环线7时至19时禁止货车通行,以上车辆可选择绕行津南大道、白万公路、赤龙街、津沽公路。祭扫车辆(不含公交车)一律由津沽公路进入梨双公路至天津寝园通行。
停车区域
公交车在开发区旺港路重庆街至赤龙街道路两侧单排依次停放,届时公交公司将派专人负责临时点位车辆停放管理和调度,并在此处设置有醒目的提示标志,引导市民乘车;
驾车祭扫市民可在天津寝园院内停车场停放。今年,院内设有约200个车位。院内车辆饱和后,市民应听从民警指挥,在开发区的旺港路、上海街、北京街、天津街、重庆街等道路停放。
三、西城寝园
市民去往西城寝园可沿津涞公路向西行驶,左转中心路至西城寝园正门进入寝园,车辆可停放在寝园指定停车场。
祭扫后可由馨谷路驶出西城寝园,行驶至津文公路左转赛达大道,再右转津涞公路返回市内,或由馨谷路驶出西城寝园,行驶至津文公路右转津涞公路返回市内。
四、玉佛寺
市民前往玉佛寺祭扫,可由复康路直行津静公路左转104国道再右转津静复线,左转津静公路行驶至玉佛寺。
停车区域
可在大殿停车场,或在保证道路畅通的前提下有序顺行停放在津静公路两侧。祭扫后可按原路返回。
五、怡静园
祭扫高峰日,市民可通过雅润路前往津南区怡静园。
祥明路作为驶入园区的唯一道路,在此期间将采取交通限行措施,禁止一切车辆在祥明路上临时或长期停放。
停车区域
怡静园内设有专门的停车场,可满足祭扫市民的车辆停放需求。一旦该停车场车辆停满后,交管部门将在怡静园附近的和惠南路(同砚路至祥明路区域)路段设立临时停车场,允许祭扫车辆在此停放。
六、元宝山庄
从市区驾车前往蓟州区元宝山庄祭扫的市民可通过津蓟高速公路-喜邦路-喜邦线-东陵路前往元宝山庄。
停车区域
驾驶人可将车辆停放在元宝山庄院内停车场。
虽然最好的日子是在清明节这一天去扫墓,但交通是个大问题,所以清明前后几天也是祭扫高峰日,尽管如此还是“堵堵堵”啊。有诗曰:清明时节雨纷纷。也许是有雨,最近天津又要降温了,大家不仅要安全顺畅的出行,也一定要注意保暖。
清明节人多车也多,亲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哦!
清明节出行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清明节期间,忽晴忽雨天气多变,路况复杂,驾车出行过程中要保持适当的车速及安全间距,避免事故的发生。
2、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在外出扫墓的过程中,请自觉服从交警的指挥,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地点及停车场停放车辆。
3、机动车辆尽可能错时出行,避免交通拥堵,有关交通情况可以通过收听、收看广播电台和相关交通提醒信息进行了解。
4、在等候和乘坐公交车时请不要拥挤,以防发生意外;按规定的地点乘坐出租车;行人在横穿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请走人行横道。
5、家人聚会饮酒须适度,切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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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清明节限行通知
据悉,为保证清明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3月26日、27日,4月2日、3日、4日(共5天),每天7时至19时,海淀区金山陵园上山路只准7座(含)以下轿车向金山陵园方向行驶,其他机动车禁止向金山陵园方向行驶。
另外,为保证清明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4月2日起至4月4日止,每天3时至15时,京藏高速公路主路百葛桥六环路出口至营城子收费站出京方向,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需要注意的是,禁止通行的车辆可绕行六环路、京新高速公路、110国道。
北京清明扫墓专线
据北京公交集团消息,清明节期间公交集团将开通13条由市区直达6个陵园墓地的清明临时扫墓专线,其中最早的专线车将于3月19日开通运营。同时,为方便乘客扫墓,地铁2号线前门站区在邻近专线的三个车站出口设置临时标识,指引市民乘车。
清明节期间,为方便广大市民到各墓地陵园进行扫墓祭奠活动,公交集团将在3月19日至4月10日期间,陆续开通由市区直达温泉墓园、太子峪陵园、通惠陵园、八达岭人民公墓、天慈公墓和八达岭陵园6个墓地陵园的13条扫墓专线,前往上述墓地陵园进行扫墓祭奠活动的市民可就近选择乘车地点。其中,最早的`扫墓专线将于19日开通运营。
据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扫墓专线为清明节期间临时专线车,需购票乘车,持IC卡及各类免票证件乘车无效。扫墓专线具体信息可拨打各条线路咨询电话或关注北京公交集团网站、微博、微信进行查询。
在以上的介绍下,大家对清明节北京限行通知应该都清楚了,对此,大家在出行的时候要好好注意下。
篇3:清明节限行通知
从本周末(3月26日)开始北京市将迎来祭扫和出游高峰。交管部门预计,今年清明节群众扫墓集中日为3月26日至4月4日,共计10天,其中,3月26日、27日,4月2日、3日、4日为重点日。同时,随着天气转暖,市民踏青出游增多,旅游景区周边道路以及相邻高速公路交通压力将明显增加。届时全市道路交通将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与往年相比,今年祭扫重点日有所减少,预计祭扫人流、车流将更加密集,重点日的8时至11时,各大陵园、墓地,特别是石景山区八宝山公墓和福田公墓,朝阳区东郊殡仪馆、海淀区金山陵园、万安公墓,丰台区太子峪陵园,昌平区佛山陵园等墓地周边可能出现时段性交通拥堵。
二是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将继续实行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市民自驾出游有所增多,预计景区周边道路及相邻高速公路交通压力较大。特别是部分区域陵园、墓地与公园、景点分布集中,祭扫车流与踏青车流交织,周边道路遇车流高峰易出现拥堵情况。其中,受去往香山、植物园、八大处、百望山等著名景点及金山陵园、万安公墓等陵园、墓地的车流影响,西北五环、香山南路、圆明园路、黑山扈路易出现拥堵情况。
三是个别墓地周边道路条件及停车场地不足,如海淀区金山陵园山路狭窄,朝阳区朝阳陵园、昌平区龙泉公墓、怀柔九龙山墓地停车位较少等,将对群众祭扫活动产生影响。另外,一些山区道路行驶路况复杂,司机要服从路面交警指挥,切不可抢行、逆行,以免发生危险。
针对今年清明节交通情况和特点,交管部门将采取六项措施服务百姓出行:
一是强化祭扫交通秩序维护。各交通支、大队在排查完善各陵园、墓地交通标志、设施,协调开辟临时停车场地的基础上,详细分析祭扫交通规律特点,全面加强现场及周边道路岗位设置,并根据实时交通流量变化动态调整警力部署,强化维护疏导、秩序管控,严格监管周边占路施工,保障祭扫交通安全顺畅。
二是强化高速公路通行保障。清明小长假期间,从4月2日零时至4月4日24时,将实施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交管部门已制定针对性维护方案,通过与路政、路产部门沟通配合,提前规划设置各收费站免费车辆专用车道,加装提示诱导标志和隔离设施,优化通行条件。免费通行期间,逐日研判启动等级上勤方案,部署专项岗位、警力、协管员和清障救援小组,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的维护疏导,快清快处交通事故及故障车辆,严格查处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行为,保障有序通行。
三是强化社会面交通疏导。随着天气转暖,群众郊游踏青等短途驾车出行大幅增加,各大公园、郊游踏青景点、大型活动等重点地区交通压力进一步增大,易引发区域性、时段性拥堵。对此,交管部门将结合高峰交通勤务,科学安排警力投向、投量,加强重点区域维护疏导。
四是强化路面执法管控。交管部门将与巡警、治安、城管等执法力量联勤联动,重点围绕墓地陵园、景区景点、地铁站口,以及学校、医院等人流车流集中区域,全面加大对乱停车,黑车、摩的聚集扰序,占路摊商、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因乱致堵,营造良好节日交通环境。
五是强化节日期间事故预防。清明期间,祭扫交通与郊游踏青交通相互叠加,加之实施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高速公路、郊区道路、山区公路交通流量大幅上升,交通事故风险进一步增大。对此,交管部门将加强专业客运单位的源头监管工作,动态排查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安全状况,对专业驾驶人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六是强化节日交通宣传诱导。交管部门将研判交通流量变化,重点围绕恶劣天气交通运行、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等,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站、微博、微信、室外显示屏等多种途径,不间断发布交通预测预报、实时路况和诱导提示信息,服务市民出行。另外,交管部门将组织民警深入郊游踏青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检查站、办证处及餐饮娱乐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安全出行氛围。
篇4:天津清明节部分墓区限行通知
清明将至,从本周末开始将逐渐迎来祭扫高峰。按照往年惯例,3月18、19、25、26日及4月2、3、4、8、9日为祭扫高峰日。前往各殡仪馆、墓区的祭扫市民增多。对此,交管部门根据往年清明祭扫期间交通出行的情况,结合今年道路实际状况,公布本市部分墓区在清明节期间将实施的交通限行措施,并对周边的交通情况和前往线路、停车位置等做出提示。交管部门同时表示,高峰期间,为确保祭扫市民顺畅安全通行,相关交警支队、大队将全员上路,全力加大对各大墓区区域、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提示市民切勿违法停车、闯限行区域驾驶,应服从现场交警、辅警指挥顺序依次通行。
清明祭扫开车出门?您先看看这个吧!
一、津南区:
天津寝园
祭扫高峰期间,交管部门将按照方案实施交通限行疏导,具体安排如下:祭扫高峰日每天自早6时至下午14时,梨双公路由津沽公路至津南大道禁止货运机动车以及与扫墓无关的过境车辆通行。由于外环线7时~19时禁止货车通行,以上车辆可选择绕行津南大道、白万公路、赤龙街、津沽公路。同时,扫墓车辆(不含公交车)将一律由津沽公路进入梨双公路至天津寝园通行,公交车按指定路线行驶。
在停车方面,公交车在开发区旺港路重庆街至赤龙街道路两侧单排依次停放,届时公交公司将派专人负责临时点位车辆停放管理和调度,并在此处设置有醒目的提示标志,引导市民方便乘车;驾车祭扫市民可在天津寝园院内停车场停放。今年,院内仍设有约200个停车泊位。待院内车辆饱和后,市民应听从现场民警指挥,在开发区的旺港路、上海街、北京街、天津街、重庆街等道路依次停放。
二、西青区:
西城寝园
市民朋友去往西城寝园可沿津涞公路向西行驶,左转中心路至西城寝园正门进入寝园祭扫,车辆可停放在寝园指定停车场。祭扫后可由馨谷路驶出西城寝园,行驶至津文公路左转赛达大道,再右转津涞公路返回市内,或由馨谷路驶出西城寝园,行驶至津文公路右转津涞公路返回市内。
玉佛寺
前往玉佛寺祭扫的驾驶人,可由复康路直行津静公路左转104国道再右转津静复线,左转津静公路行驶至玉佛寺,祭扫车辆可停放在大殿停车场,或在保证道路畅通的前提下有序顺行停放在津静公路两侧。祭扫后可按原路返回市内。
三、北辰区:
第一殡仪馆、天津憩园、天津烈士陵园
据了解,高峰日期间,北辰交管部门将对以上三大寝园周边道路采取相应管制措施并调整交通组织方式。
高峰日期间,天津烈士陵园(南门、西门)、天津憩园禁止车辆驶入;铁东北路北新桥禁止车辆由南向北上桥通行,车辆一律由桥南侧出口驶出主路,绕行北辰道、铁东北路辅路或外环北路通行。同时,铁东北路辅路(北新桥北侧至外环北路辅路)双向禁止车辆停放;外环北路北侧(津武路至山广线)禁止车辆停放;外环北路南侧(铁东北路至津武路)禁止车辆停放。祭扫车辆可停放在以下区域:一是在(北新桥北侧―殡仪馆出口)按顺序停放;二是在铁东北路终点小树林空地停放;三是在外环北路辅路(外环北铁东北至殡仪馆,殡仪馆至憩园东侧)单向靠右停放;四是外环北路辅路由天津憩园口进入单向靠右停放;五是在铁东北路南向北新修建辅路(殡仪馆后门路至外环北路)停放。
此外,高峰日6时30分至13时30分期间,外环北路西向东方向的车辆禁止左转驶入津榆公路,可直行至外环北津武路口掉头;铁东北路南向北方向的车辆禁止直行驶入津榆公路,可右转外环北路至外环北津武路口掉头;外环北路东向西方向的车辆根据提示绕行新修建的津榆桥匝道进入津榆公路,然后经外环线与铁东北路交口驶入外环北路、铁东北路。通行及祭扫车辆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停车并服从现场交警指挥。
四、蓟州区
怡静园
祭扫高峰期间,市民可通过雅润路前往怡静园。以此同时,祥明路作为驶入园区的唯一道路,在此期间将采取交通限行措施,禁止一切车辆在祥明路上临时或长期停放。怡静园内设有专门的停车场,可满足祭扫市民的车辆停放需求。一旦该停车场车辆停满后,交管部门将在怡静园附近的和惠南路(同砚路至祥明路区域)路段设立临时停车场,允许祭扫车辆在此停放。
盘山烈士陵园
从市区驾车前往盘山烈士陵园的祭扫市民一是可通过蓟州高速公路―燕山西大街―蓟官路前往,或通过蓟州高速公路选择盘山出口下高速,按照指引前往陵园。市民均须将车辆停靠在盘山烈士陵园内停车场
元宝山庄
从市区驾车前往元宝山庄的祭扫市民可通过津蓟高速公路―喜邦路―喜邦线―东陵路前往元宝山庄。驾驶人可将车辆停放在元宝山庄院内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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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7年清明节限行通知
篇5:天津限行规定
1、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一)自7月12日至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二)自年10月11日至1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1月10日至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3、自3月1日起,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上通行。2015年天津的外地车辆限行规则:限行区域: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篇6:天津限行规定
1、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2、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到19时,天津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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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雾霾天气 天津启动机动车限行措施
京津冀等地23日继续遭遇重污染天气,环境保护部组织12个督察组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及“大气十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石家庄市、天津市也分别自23日、24日零时起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23日说,我国部分地区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北京、石家庄、保定、邢台等京津冀中南部城市出现连续严重污染。环保部组织12个督察组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及“大气十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要求对钢铁、煤化工、平板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整治和施工场地、原煤散烧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媒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曝光。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同日发布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决定自24日零时开始,至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在限行区域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这是天津市继12月22日“乌龙限号”事件后首次启动重污染天气尾号限行措施。
据天津市交管部门介绍,天津市牌照的载客汽车每日限行一组尾号,货运机动车(含持有通行证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含持有通行证车辆),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以及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则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从23日零时起,河北省石家庄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市区三环内采取机动车限行20%的措施,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发布空气监测点位实时监测信息,指导各地做好监测预警和应对工作,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和预报信息;继续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专项督察行动,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当地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落实相关措施。
河北5市集中拆除钢铁高炉
据新华社电 23日上午,河北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唐山、邯郸、秦皇岛、邢台、张家口5个设区市,集中拆除15家钢铁企业高炉16座,转炉3座,压减炼铁产能671万吨、炼钢产能149万吨,打响河北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第二枪。目前,河北省累计拆除高炉60座,转炉、电炉60座,压减炼铁产能2056万吨、炼钢产能2325万吨,年可减少煤炭消耗124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35万吨、粉尘排放2.42万吨。
河北省钢铁产量已连续位居全国之首,钢铁产能最高时达2亿吨,钢铁行业是河北化解过剩产能和污染治理的重点。国务院提出五年内压缩8000万吨钢铁产能,其中6000万吨落在钢铁第一大省河北。
雾霾拉高北京铁路旅客发送量
今天,为期40天的春运就将落下大幕,在春运即将收尾的2月22日,北京铁路局发送旅客达80.59万人次,同比增加21.27万人次,创北京铁路局春运运输历史新高。
照说在春运接近尾声的.时候,旅客量却突然激增较为罕见。对此,北京铁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客流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北京铁路局管辖内客流激增,受当日天气影响雾霾罩六省市,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辽宁等地出现重度霾,有出行计划的旅客多数会选择相对安全畅通的铁路运输为交通工具。
篇7:天津限行规定
天津限行规定
206月1日起,天津实施外环线以内道路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那么,下面是年天津限行规定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以下是2017年天津限行规定全文:
为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按照天津市政府统一部署,2017年6月1日起,我市将在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道路实施全天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一、限行措施
自2017年6月1日起,全天禁止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
二、过境车辆绕行道路
过境车辆可绕行高速公路环线(即滨保、京津、荣乌、津晋、长深、海滨、蓟汕等高速公路),以及公路环线(即东金、杨北、武静、京福、港静、静王、团王、津淄、制万、津歧、港塘、汉港、津沽、津塘公路,海景大道,蓟汕联络线海河通道等道路)。
三、通行证办理
确须进入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的车辆,可办理通行证,通行证分为日间通行证和夜间通行证,具体发放原则如下:
(一)日间通行证。日间通行证分为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证(7时至22时)和外环线通行证(7时至19时),通行证发放保持现有发放模式和发放数量不变。持有日间通行证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可在通行证允许通行的时间段,在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但不包括早晚高峰时段(7时至9时、16时至19时)和其它设有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标志的道路。
(二)夜间通行证。夜间通行证仅针对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持有夜间通行证的车辆,每日22时至翌日7时可在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每日19时至翌日7时可在外环线上通行,每日22时至翌日4时可在快速路通行,但不包括其它设有全天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交通标志的道路。
1.夜间通行证按需申领。起运地或目的地在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区域,使用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的企事业单位,可经需求认定、环保认定后核发夜间通行证。
2.夜间通行证办理流程。申请单位提出通行需求,由商务、工信、建设、交通运输、市容园林等上级主管部门对运输需求进行认定,由环保部门对车辆所属的排放标准进行认定,最后由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电子通行证。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起运地或目的地在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使用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的企事业单位,携带单位有效证件,向商务、工信、建设、交通运输、市容园林等市、区主管部门提出运输需求。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后,为申请单位开设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夜间通行证互联网申办系统用户名称、账号、密码;
第二步:申请单位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tj.122.gov.cn)页面右下方友情链接处,点击“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夜间通行证申请系统”,利用授权的用户名称、账号、密码进行登陆;
第三步:点击添加车辆,进行车辆信息录入,并提交审核。
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辆类型、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登记日期必须与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车辆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内容一致。其中,车辆型号依据车辆登记证书第7项“车辆型号”录入,或依据行驶证“品牌型号”英文型号部分,车辆型号中不得输入中文字符;发动机型号为车辆登记证书第12项内容,不同于行驶证中“发动机号”,填入“发动机号”的视为无效数据。
运输目的地所在区可选择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运输目的地地址要求详细、真实、准确、有效。
第四步:经需求认定、环保认定通过后,“状态”一栏显示通过,可下载通行证文件。审核不通过的,“状态”一栏显示不通过,“原因”一栏显示未通过原因。
第五步:自助下载打印通行证,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明显处,以备交警路面检查。
四、我市各有关部门管辖范围
(一)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加油站、冷链等批发、零售企业,以及会展物流服务相关企业运输货物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夜间通行需求,具体管辖范围如下:
1.市商务委流通处负责认定全市性跨区经营大型连锁超市、全市性跨区大型连锁商场、冷链企业;市商务委内贸综合处负责认定全市性跨区经营加油站;市商务委生活服务业处负责认定大型连锁化经营餐饮企业;市商务委会展处负责认定会展物流服务相关企业。
2.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认定本区域内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加油站、冷链等批发、零售企业。
3.东丽区金钟农产品批发市场、西青区红旗农贸综合批发市场、津南区何庄子农产品批发市场、北辰区韩家墅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东丽区兴耀粮油批发市场、静海区海吉星农产品市场、滨海新区金元宝滨海农产品交易市场,分别负责对本市场商户进行认定。
(二)工信部门负责认定向煤炭、钢铁、机械、化工、纺织、食品、服装等工业企业运输货物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夜间通行需求。
(三)建设部门负责认定向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运输建筑材料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夜间通行需求。
(四)市容园林部门负责认定园林绿化、道路清扫及垃圾收运等行业所属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的夜间通行需求。
(五)邮政管理部门负责认定邮政快递行业所属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的夜间通行需求。
(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认定坐落地位于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的交通运输企业,以及市政养护等行业所属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的夜间通行需求。
其它行业、企事业单位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的'夜间通行需求认定,参照上述行业认定范围,由使用车辆单位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无法纳入行业管理的运输企业,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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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津党发〔〕19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4月9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二、自2017年4月9日起,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在外环线上通行。
三、自2017年4月9日至4月7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四、根据上述第三条规定,按车牌尾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17年4月9日至2017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二)自2017年7月9日至2017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17年10月8日至20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年1月7日至2018年4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实行如下管理措施:
(一)自2017年4月9日起,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限制;
(二)自2017年4月9日起,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载货汽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不受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载货汽车区域限行措施限制,不受外环线上每日7时至19时载货汽车限行措施限制。
七、为方便群众出行,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为拥有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的单位和个人、家庭机动车变更号牌,并对持有自动挡准驾车型且下肢残疾的驾驶人发放专用通行证。
特此通告
2017年4月7日
篇8:保定限行通知
保定限行最新通知
为改善采暖期大气质量,按照河北省《保定市20冬季采暖期间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通知》要求,该市自11月11日起,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首日,共有1550例违规上路车辆被查获。
按照要求,保定市于年11月11日起,机动车每日7时至21时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日期含法定节假日,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
据保定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处长李鹏介绍,此次限行措施启动后,该支队在市区和外环路设立了30个治理点,并组建了6个机动小分队,出动120名警力,机动灵活开展治理。同时,交警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禁行区域内违法上路行驶的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快速调配警力,精准治理。
李鹏称,至11日下午5点,交警现场处罚违反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规定车辆114例,电子警察抓拍违反单双号限行车辆1436例。按照规定,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将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中新网记者从保定市环保部门获悉,除机动车污染整治外,该市还实施了推进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和深化治理、企业污染治理、“土小企业”整治、油品质量监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等多项治理措施,以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据环保部公布的2016年9月份重点监测的`74个城市排名显示,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依次是石家庄、唐山、济南、邢台、郑州、保定、邯郸、西安、太原和衡水。
附:
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
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超常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
为有效应对2016年冬季采暖期燃煤排放加剧和频发的重污染天气,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从11月11日开始),实施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市县两级同治,部门协调联动,全力做好2016年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严控燃煤污染
1.市中心城区三环以内禁煤。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 市中心城区三环(南至市中心城区与清苑区交界)以内所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商户、摊点、家庭等的取暖、生产经营和炊事活动禁止使用燃煤。城中村(农村)煤改电、煤改气未完工的村(居)民家庭,采用电暖器、空调等临时性过冬采暖措施。莲池区政府、竞秀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建设管理办督办。
2.市中心城区三环以外,荣乌高速、京昆高速、保沧高速、保阜高速、京石高铁(含高铁以东2公里、清苑镇)以内范围未实施或未完成改气、改电的地方,使用洁净型煤、兰炭、绿色焦炭等替代散煤。各有关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发改委督办。
3.全市范围内已完成改气、改电的农村(城中村),禁止使用燃煤。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发改委督办。
4.全市范围内禁售、禁燃超标煤炭。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督办。
5.生产经营性燃煤锅炉10蒸吨及以下的全部停止使用(特殊情况企业锅炉排放须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并报县级政府审核、市政府备案同意后使用),10蒸吨以上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全部停止使用;取暖燃煤锅炉经深化治理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未治理完成的必须燃用绿色焦炭、兰炭、洁净型煤等洁净燃料。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督办。
二、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
6.市主城区11月11日起(含法定节假日),实施本地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限行时间7时至21时,单双号限行期间公交车免费,增加班次和延长运行时间,视空气质量情况适时调整限行规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满城、徐水、清苑三区参照执行,其他县(市)及白沟新城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安排。
限行不含以下车辆:军队、警务、城管执法、环境执法及应急监测、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特殊情况家庭(驾驶残疾人专用车出行的残疾人家庭),由所在乡镇(办事处)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发放通行证,实施人性化管理。
7.严格落实国五标准车用汽油、柴油的流通和销售并加强监管。市商务局组织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配合。
8.全市范围内渣土车停运。市主城区渣土车停运工作由市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其他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渣土车停运工作,市行政执法局督办。
9.市中心城区三环及以内燃油三轮车、拖拉机禁行。市公安局、市农业局联合执法。
10.市中心城区三环以内驾校停止车辆驾驶训练,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11.通往客运中心的长途客运车辆不得在二环以内(不含二环)道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12.公园街单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三、企业限停产
13.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停止生产。涉排放VOCs的企业或生产工序停工(特殊情况企业报县级政府审核、市政府备案同意后生产)。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市工信局督办。
14.水泥行业(含粉磨站)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实施错峰生产。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工信局、市环保局督办。
15.铸造、氧化锌、煤矸石砖、页岩砖等涉煤企业或生产工序停止生产。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工信局、市环保局督办。
16.热电企业“以热定电”限产运行,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最大限度削减燃煤污染排放。钢铁企业限产30%,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焖炉(停产)。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环保局督办。
17.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油漆、铁艺、喷涂等涉气加工作坊一律停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18.小塑料、小熔炼、小矿山、小建材等散、乱、污土小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督办。
19.本应急措施未涉及到的其他企业停限产仍按《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执行。
四、严控扬尘
20.工地停工。房屋建筑、房屋拆除、公路交通、园林绿化等施工工地全部停工(供暖、市以上重点项目及抢险、抢修工程除外);散体物料的装卸、运输停止作业,砂石料、渣土等散体物料进行有效覆盖;裸露土地非冰冻期每天进行洒水抑尘,结冰期采用抑尘剂等其它措施抑尘。经市、县两级政府批准继续施工的市政、水利、道路、建筑施工等民生及重点项目,要严格落实围挡、苫盖、喷淋、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硬化五个百分百。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住建局督办,市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水利局等单位配合。
21.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止生产,场区内砂石料堆场必须覆盖、场区地面及道路进行硬化、定时清扫洒水降尘。经市、县两级政府批准继续生产的,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取缔非法小混凝土搅拌站。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住建局督办。
22.工业堆场强化扬尘治理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工信局督办。
五、强化餐饮油烟治理
23.全市区域禁止露天烧烤。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行政执法局督办。
24.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未加装油烟净化器或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饭店一律停止营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督办。
六、严禁焚烧秸秆枯草和垃圾
25.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草、枯枝落叶、垃圾等废弃物。禁止使用劈柴快炉烧水。加大高速公路、高铁、国道、环北京、环市区及县城建成区周边巡查和处罚力度,确保禁烧区内无着火点,确保各类市场、市(县)建成区城中村无点火冒烟现象。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督办。
七、保障措施
26.明确分包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包村、包企业责任制,每个工地、每家企业、每台燃煤锅炉都要明确2至3名监管责任人,确保停工(停产)、限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人名单加盖大气办公章后,于11月15日前报市大气办,传真:3033645。
27.强化执法监管。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执法特别是夜间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运输车辆及闯禁限行行为。
28.加大督查追责力度。以28个大气污染驻县督查组和市大气办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查组为主要力量,加强督查暗访和驻点巡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从严处理,确保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落实到位、监管到位。
29.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开辟专栏、专题报道、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加强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的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为决战采暖期、退出倒数第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篇9:涿州限行通知
由于自2016年以来空气质量严重恶化,1-4月份空气质量指数在保定市倒排第一,6项污染因子绝大部分与去年同比上升明显,保定涿州市从6月1日起将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最高级别的应对措施,实行车辆限行、工地停工等最严厉管控措施,
据介绍,为迅速扭转被动局面,提升大气质量,涿州全市工地从6月1日起全部停工,扬尘治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对全市餐饮业的油烟净化装置、燃煤设施、垃圾清运等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停业。全市燃煤锅炉停产,煤质、物料覆盖、治污设施运行合格的方可使用。城区内车辆参照北京市的做法,每日限行两个号,过境货车城区禁行。范阳路段、教军场街、华阳路段、东兴北街等实行单向行驶。
2016年6月1日起涿州限行车号
城区内车辆参照北京市的做法,每日限行两个号,每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过境货车城区禁行,
范阳路段、教军场街、华阳路段、东兴北街等实行单向行驶。
涿州的'介绍
涿州市地处华北平原西北部,北京西南部,京畿南大门。东经115°44′-116°15′、北纬39°21′-39°36′,东临固安,西接涞水,北通北京,南到高碑店。东西横距36.5千米,南北纵距25.5千米。涿州市总面积742.5平方千米。涿州临近北京,地处北京大经济圈紧密层,位于京、津、保三角区中心地带。
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2016年6月1日起涿州限行最新通知应该都清楚了,对此,下月起大家出行的话要好好注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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