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国有资产清查方案

时间:2023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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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局国有资产清查方案,本文共11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todayisfine”提供。

篇1:局国有资产清查方案

为全面“摸清”家底,规范和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确保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根据《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州国资〔〕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过资产清查,健全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保证账实、帐帐、帐卡相符,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以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月31日以前,本局各科室使用的单价在1000元以上或使用年限较长(5年以上)的国有资产,均列入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范围。

具体包括固定资产(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家具用具等)、无形资产、货币资金等。此外,还要对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担保情况等进行清理。

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实现资产清查工作目标,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资产清查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 晴

副组长:胡 鹏 黄长春 孙远庆 赖香如 章艾林

成 员:吴 刚 李启政 令狐昌龙 姚俊红 杨坤汉 唐 文 曾 嵬 杨昌达 梁登文 邹诗婷 胡志娟

蒋家合 黄 靖 林 琪 贺 芸 邹闾琳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吴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成员由贺芸、邹闾琳组成,贺芸负责具体业务,协调解决资产清查中出现的问题,向州国资局报送资产清查数据和工作报告,依据已批复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财务处理,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四、资产清查的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

基本情况清理是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对各项国有资产对应的会计核算科目、明细账、总账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财产清查

对各种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上报州国资局。

五、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从4月20日开始,预计于5月底完成。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单位自查阶段(4月20日~5月20日)

根据资产清查政策和要求,对照本单位国有资产实物、明细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一进行盘点、核对和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盘亏、损失等,各科室负责人组织清理本科室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填写《州统计局国有资产清查明细表》见附件。

(二)资产核实和批复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将我局清查结果填写国有资产清查报表,报州国资局,待国资局核实后,根据批复文件进行财务账务处理,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资产清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资产清查档案资料库。

六、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确保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确保清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同时,通过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使国有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

(二)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资产清查和管理的文件和规定,在资产清查中努力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对清查出来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不瞒报虚报。

(四)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不断提高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吴刚 贺芸 联系电话:3223112

附件: 1.州国资[2016]26号文件

2.州统计局国有资产清查明细表

黔西南州统计局

204月20日

附件1:

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州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州国资〔2016〕26号

州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县(市)财政局,义龙试验区财政局: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和《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黔财资〔2016〕1号)要求,组织开展2016年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为保证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认真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本地区的资产清查

本次资产清查以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

本次资产清查于2016年3月-2016年7月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州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清查报表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州国资局,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审核、上报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各市(州)财政局、义龙试验区财政局于2016年7月31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报表汇总报送州国资局。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按照《2016年黔西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见附件)有关要求进行。

三、其他说明及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各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资产清查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外,各级财政部门开展资产清查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资产清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资产清查。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按期完成资产清查,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附件:1.2016年黔西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

3.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

2016年3月18日

漳州市地震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时点及内容

(一)清查时点。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时间点。

(二)清查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机构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是指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是指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4、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漳州市地震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秘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清查工作。

四、工作原则和方法

资产清查工作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将资产清查结果报市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资产清查工作的,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资产清查结果应按规定报送市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其中:对存在盘盈、盘亏和资金损失挂职的必须纳入专项审计范围。同时,接受市财政局的抽查审计。

(四)经过清查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 52号)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应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 1号) 和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认定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

1、参加市直各部门、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3-7月)

1、单位自查(3月一5月10日)

一是漳州市地震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及资产清查联络人报送市清查办备案。(3月15日前)

二是将漳州市地震局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报送市清查办备案。(3月15日前)

三是按照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开展全面自查,以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主时点,进行账务清查和资产盘点,其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盘点前需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修改完善,待软件升级后再进行盘点,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一清查盘点模块”生成盘点清单,依据盘点清单开展实地盘点工作,并将盘点结果录入系统。资产盘点工作结束后,将资产卡片信息以及盘点结果数据同步到财政部下发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生成相应的清查报表。

四是按照统一格式撰写自查总结报告,连同资产清查报表等其他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清查办(上报材料详见“实施阶段”第3点“材料上报”)。

2、中介机构审核((5月31日前)

中介机构需根据单位提供的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盘点清单以及基准日的财务会计报表开展专项审计,重点关注资产损益金额较大、产权归属不清、资金挂账及对外投资等比较特殊的项目,按照规范的格式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3、材料上报(6月15日前)

本单位清查结果进行汇总上报市清查办,上报材料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

上报材料主要包括:

(1)纸质材料: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电子材料: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4、统一核查(6月16日一7月10日)

接受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对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审计。

(三)汇总分析(7月11日一7月30日)

汇总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总结资产清查工作,分析资产清查结果,研究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加强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及时成立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将清查工作逐项分工,落实到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做好组织动员和布置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有序开展。

(三)严肃纪律。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复核。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追究责任。

(四)工作督导。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市财政局组织的监督检查。

篇2:国有资产清查方案

国有资产清查方案

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一】

为适应我区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核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做好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和市国资委《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京国资评价字„‟13号)精神,区政府经研究决定,从4月起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一、工作目的和意义

(一)清产核资是明确产权归属,保证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初步做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科学评价和规范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

(二)清产核资是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健全制度,夯实基础,明晰权属,构建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

(三)清产核资是以改革发展为主线,以结构调整、加快股份制改造、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规范企业改制的前提和关键,是进一步搞活国有企业的需要。

二、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云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委。

三、工作目标

(一)核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二)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三)全面清查核实企业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规范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做好资不抵债或难以维持经营企业的情况分析,推动企业调整内部结构,提高经营效益。

四、工作任务

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由区国资委组织分步实施,有关重大问题由区国资委提交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清产核资办公室负责,各企业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一)区国资委负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部署,制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及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核查。

(二)为保证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做到操作程序科学规范,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规定,西城区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可自行选聘具有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报区国资委备案。会计师事务所经统一培训后,方可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三)企业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清产核资办事机构,负责本系统清产核资工作实施。

五、工作范围

(一)区国资委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类全资子企业、控股企业(以上均含等股、相对控股)。上述各企业投资举办的境内外企业或设立的各类机构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种经济实体,均包括在清产核资企业范围内。

(二)底前经批准上市的公司,可不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但要做好有关资金核实和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

六、工作内容

(一)户数清理。

指区国资委根据国家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对属于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内的'企业,以特定的“基本单位”为清查、统计对象,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统计、核对、汇总工作。

(二)账务清理。

指以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点为基准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三)资产清查。

指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及“账外账”、“小金库”的清理,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或有负债等事项的核对。

(四)损溢认定。

指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五)资金核实。

指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权益数额。

(六)完善制度。

指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之后,认真分析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重要的是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负责人任期审计制度。

七、清查时间

资产清查时间统一为205月31日。

八、工作时间

区国资委从年3月开始,计划年内完成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6年3月初—5月底)。

1.制订《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转发相关配套文件、报表。

2.统一部署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落实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3.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清产核资办事机构,制定本企业切实可行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4.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第十九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步骤:制定本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二十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据此,西城区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可自行选聘具有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报区国资委备案。中介机构参审费用由企业负担。

区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企业清产核资结果核查工作,相关费用由区国资委负责(用收益收缴资金列支)。

5.举办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讲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政策、制度、办法及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报表。

6.确定企业清产核资基本户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6月上旬—9月底)。

1.组织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溢认定、报表编制、中介审计、结果申报、资金核实等主体工作。

2.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任务完成后,区国资委将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对开展清产核资企业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清产核资文件要求进行核查。

通过核查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的检查机制和操作程序,从而保证企业资产状况、会计信息和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损溢认定和资金核实阶段(2006年10月上旬—11月底)。

1.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定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帐进行认定。

2.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等清产核资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复核,报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做出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确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权益数额。

(四)总结阶段(2006年12月初—12月底)

1.企业在接到清产核资批复文件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2.区国资委将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并上报区政府。

九、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企业今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得力,保质保量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等制度规定,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保证清产核资工作过程规范,结果真实、准确。

(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按有关要求取得合法证据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不得虚报、瞒报。区国资委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督察,凡查出损失不实的和虚报、瞒报的,要依法处理。

(四)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企业应认真清理、分类排队、分析原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五)企业经批准财务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认真加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继续进行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六)通过清产核资工作,企业应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或存在的资不抵债难以持续经营的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分析分类,依法予以合并、歇业、撤销、出售和破产,加快推动企业经营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

(七)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组织和意见或建议,通过简报、情况反映、专题报告或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报送区国资委。

(八)做好清产核资相关工作的后续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有关批复文件的要求,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区国资委;二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搞好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减少级次、突出主业,同时对资不抵债或长期亏损的子企业实施关、停、并、转;三是对批准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和建立相关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关于开展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二】

自1993年、1995年分别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财力的不断增长,市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摸清市级国有资产新“家底”,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构建市级国有资产投融资平台,决定在市级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一、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领导

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工作。

二、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包括市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三、清产核资基准日

12月31日。

四、资产清查范围

此次资产清查范围主要是对不动产及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其负债的清查。

1、不动产及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土地资产、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办公用品、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应按原始帐面价值进行清查登记,有物无账资产先按实物量进行清查登记并暂估入帐,出租、出借资产,必须如实清查登记上报。

2、流动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预付账款、应付及预收账款等。

3、对外投资清查的范围包括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4、基建工程清查的范围包括在建或停缓建工程,如完工未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未验收入帐等工程项目。基建工程按20累计发生额清查登记。

5、无形资产清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各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原始帐面价值清查登记,无帐面价值的由单位自行暂估入帐。

6、负债清查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各种款项等。

五、清产核资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3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土地、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清查工作,并将相关清理报表(表一)及软盘报送市财政局。

第二阶段:6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专用设备、办公用品、文物及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负债等全部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并将其于报表(表

二、表三)及软盘报送市财政局。

各单位清产核资报表一律以独立核算单位向市财政局报送。

第三阶段: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本结束后,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在9月30日前将组织对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补课。

六、清产核资工作要求

1、鉴于此次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2、资产清查要求全面彻底,在清查中要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重不漏,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3、对清查不彻底或存在其他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处理。

4、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做好本单位房屋建筑屋、对外投资等项目的资产价值评估工作。

附表:1、遵义市市级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表(表一)

2、遵义市市级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表(表二)

3、遵义市市级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表(表三)

篇3:局固定资产清查方案

XX地方税务局

关于资产清查情况的报告

XX市财政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项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单位已完成了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自从我市三项体制改革动员会召开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市三项体制实施方案的部署,专门成立了我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具体负责资产台帐建立工作。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办公室为主,并从局其他股室抽调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次台账清查工作,机关各股室和各基层税务所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工作基准日

本次我局的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07月3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我局于207月26日至年8月10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市地税系统各个部门,包括机关各股室和各个基层税务所。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截止2010年7月31日,经过清查确认我单位的资产部类合计为32,790,083.84元。其中,资产总额为32,790,083.84元,其中现金3,505.94元,银行存款2,325642.97万元,暂付款1,517,457.98元,固定资产28,943,476.95元;负责部类总额合计为32,790,083.84元。其中,负债总额536,894.61元,暂存款为536,894.61元;净资产总额为32,253,189.23元,其中固定基金28,943,476.95元,结余3,309712.28元.

(二)单位人员情况

我单位编制为198人,其中:行政编制183 人;事业编制15人;待分流人员8人,合同工23人。

(三)我局各项固定资产清查、分类情况

1、土地、房屋清查总值20,466,034.15元,其中土地总值为45,872元,房屋总值20,420,162.15元;

2、专用设备清查总值520,520元; 3、交通运输设备清查总值2,312,689元; 4、电气设备清查总值为540,330.7元;

5、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清查总值为4,102,789元; 6、文化体育设备清查总值为18,610元; 7、家具及其他用品清查总值为982,504.1元.

(四)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担保情况,我单位无任何资产出租、出借、担保情况。

(五)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清查结果情况 我局未出现资产的盘盈、盘亏情况。

(六)暂存款、暂付款的情况说明

我局的暂付款数额为1,517,457.98元,暂付款存在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经历国、地税机构分设时未及时进行处理,造成一些债权债务无法清理,属于机构分设前历史遗留下来的暂存款为457,000.98元,形成呆账,长期挂在暂付款上。二是由于我局辖下的税务所过多,一些基层税务所领取经费后由于没有及时用单据来冲账,形成暂存款为870,000元;三是因财务处理方式欠妥形成的暂付款项为190,457元。

我局存在的暂存款数额为536,894.61元。一是经历国、地税分设时为及时清理的款项为96,794.61元;二是财务未及时冲减处理,挂在暂存款账面数额440,100元。

(七)部分固定资产处置情况说明

我局于将原长坡税务所办公楼对外转让(原值516,432.41元,面积699.83平方米),获得资金351,000元,现将该项目列入待处理固定资产,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审批后冲减原值。

我局于将一部丰田越野车(琼C21706,原值330,000元)对外处置,获得款项46,000元,已拨入财政专户,后又转回我局作其它收入,固定资产账面未冲减,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审批后冲减原值。

我局于将一部丰田越野车(琼C21731,原值220,000元)对外处置,获得款项8,600元,已拨入财政专户,后又转回我局作其它收入,固定资产账面未冲减,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审批后冲减原值。

(八)关于固定资产盘点、核查情况的说明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的时间紧、任务重,我局涉及管辖的部门过多,因而对于一些固定资产实物只能根据账面数填列上报,受制于时间和人力方面的制约,未能全方面进行核查,只能对一些大宗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于一些基层税务所部分交通工具和电子产品损毁和被盗现象不能一一查实汇总,可能存在实物已经损失而账面数还登记不做处理的情况。另外,我局现今登记在册的的土地均为政府划拨,由于历经几次机构调整。时间年份过久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调整的因素影响,一些土地和房屋的产权证书几度交接后未能妥善保管,已经遗失。

三、资产清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局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主要遇到的以下问题:一是机构变革过频,由于涉及清点部门点多面广。自从国地税分家后地税系统几次经历机构调整,包括后来的农税分离和稽查系统独立,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较多,有部分资产产权为我局和国税部门共有,在处理上有待进一步商榷。目前我局下设23个基层税务所,局机关设6个股室,各个部门的资产清点繁琐,给我局的固定资产盘点造成极大的不便。二是对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不规范,受制于我局财务人员不足和认识水平,没有登记相应的固定资产账,在以前一些年度对部分固定资产手续费的入账问题处理不当,定性不妥,给财务管理带来了极大不便甚至是损失。三是在固定资产分类中,受制于财务系统凭证处理系统分类过于简单的局限性,不能在和固定资产卡片系统中设置的类别一一对应,存在许多固定资产取得年限不清晰,车辆牌照和使用存放部门不做登记的问题,给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四、下一步改进的措施

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三是加强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资产管理。以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四是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固定资产检查经常化,更好的从源头对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进行监控。

XX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篇4:国有资产清查自查报告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自查阶段已于1月26日全面结束。自查阶段历时50天,共收到全县201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自查报表。其中主管单位61个、县直属国有企业3个、乡镇14个。61个主管单位中零报告有26个单位。通过初步汇总统计,全县共有国有房屋面积1396509.69平方米,账面价值96213.96万元,占地面积3837784.06平方米。国有房屋按结构分:楼房面积1104282.24平方米,占79.07%、平房和砖瓦房面积292227.45平方米,占20.93%。农林用地38296.38亩。

在此期间各复查小组还提前开展了复查工作,共复查了 15个单位,与自查基本相符的 11个单位,退回重新清查的4个单位,分别是党校、文广体新局、粮油贸易公司、小溪镇等。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初步复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单位存在帐帐不符、账实不符现象,尤其是撤区并乡以后被撤并的乡政府的`房产和土地被侵占和闲置比较普遍;二是有的单位资产出租和处置不规范;三是部分县直单位已拆迁的房屋没有及时上报核销;四是前期被县政府收回调剂的资产没有上报;五是有的主管单位下辖的乡镇机构与乡镇资产混合在一起,产权不明晰,如乡镇司法所、财政所等。六是有的单位资产状况太复杂、扯皮问题较多,如乡镇卫生院、原乡镇企业局大楼等。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传达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动态。

二是对资产存量比较大的单位进行重点跟踪,重点审核,如教育、卫生、粮食、供销等系统。

三是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国有资产清查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学人所长,少走弯路,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开拓思路,超前谋划,勇于创新,争做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

篇5: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随着我校事业的发展,固定资产数量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复杂,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管理中存在和出现问题也越来越多,致使资产清查工作难度大、困难多,任务艰巨。资产管理处依靠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历时近一年,初步完成了学校固定资产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学校固定资产家底。

一、资产清查结果

(一)账账核对结果

1、核对方法

由于固定资产总账、电子帐、分户明细账、分户账错漏较多,无法实现相互校核,经与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协商,请示主管领导同意,账账核对只能依据财务处固定资产资金帐进行核对。

2、核对结果

通过核对,学校固定资产账与财务处固定资产资金账实现了相符合,截止年底,学校固定资产账面总额为13108.705342万元。

(二)账实核对结果

说明

核查结果统计并不十分精确:一是教室固定资产(桌椅、多媒体设备)未能核实准确;二是个别单位第三轮核对数据提交太迟,没有统计。但对基本统计数据影响不会十分明显。

通过三轮账实核对,学校13108.705342万元账面固定资产中,盘实在用资产12583.637941万元,盘亏525.067401万元。依照资产大类统计,教学仪器设备5985.266956万元,盘实在用资产5607.241794万元,盘亏378.025162万元;其他资产7123.438336万元,盘实在用资产6976.396147万元,盘亏147.042239万元。按照资产使用年限统计,前资产2777.398673万元,盘实在用资产2504.449929万元,盘亏272.948744万元;02年后资产10331.306669万元,盘实在用资产10079.188012万元,盘亏252.118657万元。盘亏资产总量较大,占学校账面总资产4.01%;其中教学仪器设备盘亏占学校账面总资产2.88%,占盘亏资产72%,02年后资产盘亏占学校账面总资产1.92%,占盘亏资产48.02%。

二、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缺乏专业人员或中介机构的介入,账务核对处理和资产清查过程与方法、资产清查报告都可能不够规范。

二是本报告为资产管理处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形成的报告,能否作为资产账务交接报告,请学校审议。

2、建议

(1)本次资产清查盘亏总量较大,占学校总资产比例较高。建议学校在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和资产编码后,及时再次组织进行各部门资产盘点,盘亏资产将会有所减少。

(2)目前资产清查和管理的难点之一是阶梯教室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学生课桌椅,考虑学校教室使用和管理现状,建议学校明确阶梯教室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学生课桌椅由教务处统一进行二级管理。

(3)本次资产清查中包括上报待批报废262.7万元,建议学校将本次清查盘亏的525.1万元资产,全部列入待报废资产,资产管理处待资产清查交接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分批申请报废。

篇6: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国有资产清理监管工作总结

根据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开展国有资产清理监管工作方案》(狮委办[201*]*号)和《***201*年国有资产清理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狮国资监办[201*]*号)的文件精神,在市纪委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截至201*年*月*日,全市行政、事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单位财务、资产、经济合同等清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这次清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历史遗留问题多,情况比较复杂全市共涉及*家国有性质单位: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家(其中独立核算单位*家、未独立核算单位*家、学校已并校*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家(其中独立核算*家,停业*家),现就这几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有序推进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由纪委、财政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召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国有资产清理动员大会,并将实施方案以“***办[201*]*号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

2、市纪委成立由纪委监察局领导、机关各室(办)主任挂钩联系相关单位的督查小组,明确督查任务为清理工作顺利完成保驾护航。

3、市财政局抽调单位工作骨干成立五个清理核查小组,并将全市清理涉及单位相应分成科局、党群社团、农口镇(办)、教育、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五组,将工作责任明确到清查小组。 1

4、市纪委、财政领导非常重视。在清理工作期间,市纪委、财政局领导经常带队深入到各单位了解、监督清理工作,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实际问题。

二、资产清理工作开展以来成效明显

(一)、财务清理阶段取得的成效

1、取得的成效:经过共同努力,各单位财务状况已经摸清,并对存在的问题逐步处理,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1)各单位帐户开设情况基本摸清。全市有*个单位(扣除非独立核算及并校以及停业单位)开设*个帐户。其中有*个单位漏报帐户*个,经过认真核实,已全部摸清并补报,具体原因主要是单位工会(党委)帐户,帐户金额为0,挂靠临时性机构帐户,各单位误以为不用上报,现已补报。

(2)应缴财政专户款和应缴预算款已经完成上缴。经统计,至201*年*月*日,共存在应缴财政专户款***万元和应缴预算款***万元,现已完成上缴国库。

(3)“其他收入”情况基本核实清楚。全市共至201*年*月*日共体现“其他收入”***万元,经核实都为正常收入,其中各医院、卫生院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报表没有相关科目,将药品收入、医疗收入等列为其他收入共计***万元;还有为上下级及其他单位的补助收入共计****万元。

(4)有价证券情况基本情况。全市共有*个单位体现有价证券情况。其中有*********)持有**股票,目前状况正常。(详 2见有价证券汇总情况表)

(5)对外投资情况基本情况。全市共有*个单位存在*项对外投资。其中行政事业*个单位存在*项对外投资共计****万元,(包括殡葬管理所以土地投资***永久墓园、卫生局下属**医院外包),国有企业*个单位存在*项对外投资共计***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项投资共计***万元目前正常运行,另外*项目前可能形成投资损失,待进一步理清。(详见对外投资汇总情况表)

(6)对外担保情况基本摸清。全市共有*个单位存在*项对外担保情况。其中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担保行为现在正常运行;*项***百货公司为***百货第二商店提供**万元的贷款担保行为今后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还有*项对外来料加工装配公司为***振兴服装有限公司做贷款担保***元,逾期未还法院判决由公司支付****元,该笔资金至今尚未追回,单位意见作损失处理(根据法律法规进一步认定处理)。(详见对外担保汇总情况表)

(7)单位往来账情况处理情况。经过进一步核实处理剔除3年以内往来款挂帐后,其中:①行政事业单位3年以上往来款挂帐条,金额条,金额改*条,金额***万元,正常挂帐2条,金额***万元,待进一步核实处理*条,金额***万元;暂付款(其他应收款)*条,金额***万元,已整改*条,金额***万元,正常挂帐1条,金额**万元,待进进一步核实处理*条,金额***万元。②国有企业共存在往来款挂帐*条,金额万元。其中暂存款(其他应付款)共计笔,金额万元,三 3

年以上非正常挂账笔,金额笔,金额万元;已整改笔,金额***万元、应收款已通过法院起诉判决有*笔,金额***万元。

2、财务较为突出的问题:由于涉及面大,情况及形成原因复杂,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核实,研究后才能给予解决。

(1)有价证券情况。主要是工商联(总商会)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票面金额**元,可能造成损失有待进一步核实。

(2)对外投资情况。一是*项目前可能形成投资损失的项目,部分单位已提出具体意见或措施;广电网络公司对外投资省广播网络公司*万元,该公司已停止运作,现待全省三网合一后再统一处理。其他需进一步核实被投资单位的现存情况后,才能够确定是否会造成投资损失,确定形成损失后;二是需进一步核实我市参股非控股企业的对外投资情况,达到维护我市投资权益。

(3)对外担保情况。对前述2项担保可能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需确定被担保人是否有偿还能力,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4)往来款项情况。要求单位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如供水公司*年水厂移交时有关漂染厂所欠增容费(应收款)达***万元长期未收回。对确实可能产生坏帐的情况,需对应收和应付进行区别处理。对可能产生的应收款坏账,要核实清楚债务人的具体情况,来判定款项是否能够收回;对可能产生的应付款坏账,要核实清楚债权人的具体情况,来判定款项是否需要支付。

(二)、财产清理核查结果

1、全市财产基本情况:

全市行政事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固定资产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宗,建筑面积米,金额*****万元;土地**宗,占地面积*****万平方米,金额****万元;车辆**辆,金额***万元;通用设备**件,金额***万元;专业设备**件,金额***万元;家具及其他**件,金额***万元;电气设备件,金额表件,金额万元;文艺体育设备及陈列品***件***万元。另有90个单位,**项房屋建筑物已完工使用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合计金额***万元。

2、财产清理核查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经清理核查全市土地及房屋建筑物资产问题比较突出。①建设单位与施工方存在的问题表现为:施工方在建设过程中超工程预算的项目,未与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有效手续引起工程尾款拖欠,不能办理工程决算导致工程完工不能入帐;建设单位工程完工后没有及时提供工程决算的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建设单位与施工方存在工程质量验收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造成工程不能决算,②合作建房未及时办理资产分割手续导致完工资产未及时入帐也是重要原因之一。③学校因土地没有评估价值及确权形成房屋已完工使用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经统计我市有*家。

(2)财产虽然入帐但帐实不符主要表现为:

①合作建房资产没有分割没办理“两证”以投资额暂入固定资产帐造成帐实不符。如:**大厦。

②购置房产没有实有面积没有办理“两证”按购买款建立固

定资产帐。如:**部等单位购置房产。

③公私混记造成帐实不符。如:***宿舍楼工房屋**套,已分配到个人**套,国有房产剩余**套,但分配到个人房产并没有从帐面剔除造成虚增资产。

④部分单位集资建房,个人产权与国有产权没有分割也造成帐实不符。

(3)资产出租没按有关程序审批。清理过程中发现相当部分单位房屋、店面出租没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没有公开招租。各镇(办)、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粮食系统、商贸系统、服务中心大多对外出租未经审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原**中学对外出租合同1份,期限**年,涉及价值量大,潜在损失;市**中心对外出租土地**平方米,期限从**年延长至**年;**局19**年*月出租宿舍楼储藏间,规定期限**年,租金**万元一次性交清,租赁采用抽签办法,抽中者租中,须整改。

(4)设备没有及时入帐。主要是教育系统**三年改善办学条件总投入***万元由于财务处理的原因没有及时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目前已在积极的整改中,大部分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5)、全市车辆基本情况(等待上级进一步布置清理):**

①、按车辆来源分类:单位购买**辆,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财政调拨**辆,上级配备**辆,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部分财政拨款;单位自筹*辆,全部为市医院购买;资产重组*辆;赠送**辆(其中有1辆为部分捐赠部分财政拨款,产权已办理登记的 *辆,未办理登记*辆),资金来源为社会捐赠,融资租赁*辆(国有企业);借入*辆(其中借入国有性质的单位、国有企业、社团组织共 *辆,借入个人和私营企业*辆)。

②、经过与原有资产清查的车辆情况进行核对,上报的单位中 共*个单位共增报*辆(其中为新购*辆,借入车辆*辆,漏报*辆)。

③、此次统计车辆使用情况为领导用车*辆,办公调配*辆,股室专用*辆,生产及经营用车 * 辆,待报废及报废车辆*辆,被盗车辆 * 辆

3、经济合同清理核查结果:全市共有*个单位*份经济合同,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共计*个单位*份经济合同,其中出租出借**份,对外投资*份,对外借贷*份,报经审批的*分,未经审批*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计*个单位*份经济合同,其中出租出借*份,对外投资*份,对外借贷*份,报经审批的*份,未经审批*份。

4、其他情况:如电力公司原下属单位**公司改制涉及金额大,须进一步核实。

三、清查过程中存在问题:

1、部分单位不够重视,造成工作滞后。有的单位漏报情况比较严重。没按要求对单位所有资产状况进行上报,只对帐面上的数字应付上报,单位大量的资产、对外投资游离于帐外,经纪委、财政现场核对发现了才象“挤牙膏”式的被动上报。如果现场核对没发现的,单位未主动上报的有多少呢?这方面单位要重视,全面补上报。

2、单位不主动、采取消极回避的工作态度。因问题形成的时间长、情况复杂,发现问题后一问三不知、推来推去、不找历史的凭证证据来说明问题。

3、对发现的问题没按规定提出整改方案。如资产没入帐的没有想办法入帐,合同有失公平的没有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已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的没积极提出补救的措施。

四、整改措施:

1、对全市财务清理发现的问题逐单位逐笔解决落实。

①有价政权、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非正常可能造成损失将依法依规并结合实际情况责成单位整改,已经无可挽回的损失根据情况认定责任,制定处理方案送工作组研究及领导组审批。②往来款项处理:财政部门根据现有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逐单位逐笔给予审批。涉及金额较大、情况较为复杂的由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清理小组审核后送联合工作领导组审批。③形成制度及时处理往来款,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分清本单位上年度非正常往来款并加以清理。

2、财产清理发现的问题分类解决。①针对大量因已完工投入使用未入固定资产帐的财产责成建设单位抓紧工程财务决算尽早纳入资产管理。②对非正常原因引起的,不能根据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工程决算房产,进行分类区分并与相关部门探讨初步拟定解决方案报市政府审批。③合作建房、购置房产及没有办证入帐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④财产公私混帐要求各单位提供依据报财政审批后进行调帐。⑤房产出租没有报批及公开招租的单位限期补办审批手续,并对未公开招租房产的租金与同一地段房产出租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如比市场价偏低的查明原因并责令单位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彻底(继续)解决财务清理发现问题:如有价证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存在问题,并对三年以内的往来款进行清理(自加任务)

2、突出重点、下大力气抓土地、房屋建筑物方面存在的资产流失、潜在流失问题。

3、财产清理:由于财产清理存在的问题时间较长、量较大特别是已完工投入使用未入固定资产帐的这类问题应该与相关部门探讨形成有效的解决方案。

4、加强资产管理软硬建设。①加快完善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财政局、市政府三级资产管理体制。②争取下半年完成市国有资产动态系统建设。③成立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

5、以建立市国有资产动态系统为契机,组织培训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人员。

6、出台相关管理规定。①适时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补充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预算标准试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预算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行为;②规范合同报批程序,加强对各单位出租、出让、投资、担保等经济合同的审批,从源头上规范合同行为。

学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财办绩[20xx]2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xx]6号)的要求,我院制订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苏教育学院创建于19xx年,是省属成人本科师范院校,20xx年x月x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由江苏教育学院、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合并成立为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同时保留江苏教育学院牌子,江苏教育学院仍是办学实体。

江苏教育学院定编人员500名,均为事业编制,单位现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485名,长期聘用人员5名,离休人员15名,退休人员227名,科研单位在职人员4名。全日制在校学生数5,476名,其中本科生4,403名,大专生1,073名。

江苏教育学院目前设有16个院系,开设了教育管理、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21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江苏教育学院现有本部和浦口校区两个校区,占地425.3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5.2万平方米。

江苏教育学院的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院财务处作为一级财务机构,在院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除江苏教苑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教育学院培训服务中心、江苏教育学院印刷厂设相对独立的二级财务外,其他所有教学院(系)、部和行政部门不设立独立财务。二级财务单位接受学院财务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年中和年末向学院财务处提供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

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20xx年x月x日。

(二)资产清查工作范围:全院各单位、部门(企业除外)的固定资产。

(三)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清查工作办公室:

1、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方国才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久生 副 院 长

成 员:施 忠 院长办公室主任 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刘青平监察室主任

顾 枫 财务处处长

成 洪 人事处处长

张 静 审计室主任

钟 群 后勤管理处处长

林 建 基建办公室主任

章长志 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2)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成员:

主 任:章长志 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副主任:王桂兰 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 红 财务处处长助理

成 员:吴运宝 谢爱香 胡 霞 李保东 王 胜 杨玉英 朱

文国 朱桂云 徐晶远 曹秀凤

(四)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报表编制及分工:

1、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及负责部门:

(1)单位编制和人员状况的清理:由人事处负责清理并填报《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表》

(2)账务清理:由财务处负责,会同其他相关专业部门及相关人员共同清查。

(3)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指对我院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重点是对固定资产的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帐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其中:一、货币性资产清查,具体包括现金 、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清查由财务处按照资产清查的要求负责。二、固定资产的清查,由资产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基建办

公室、各资产使用部门,按照资产清查的要求,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实施清查工作。

2、报表编制及分工:

财务处12张表,资产管理中心8张表,后勤管理处4张表,图书馆、历史系1张表,人事处、教务处1张表。

(五)固定资产清查的工作程序:

1、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协调、上报、处理机制。

2、将固定资产重新分类,将固定资产由十六大类调整为按十一大类进行分类。

3、资产管理中心对前期经过审批确需报废处理的资产进行相应处理,打印好盘点日各部门的资产明细表。

4、院资产清查办公室成员分组到各单位去进行资产盘点核对,对照各单位的资产明细表,以帐查物,帐物卡核对,确保帐帐、帐物、帐卡相符。

5、各单位资产清查小组对清查核对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遗失等情况,填写相应表格,写明原因,经单位负责人、技术鉴定人、院资产清查小组审核后,确认资产清查结果,按照统资产清查报告一格式,汇总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情况,形成电子数据文件,将本单位的资产清查报告及电子数据文件报院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

6、院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单位的资产清查情况和相关数据,进一步核对后,将其输入省财政厅资产清查系统,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形成汇总报表数据,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六)资产清查工作日程安排:

1、前期准备工作阶段(4月x日-5月x日)

制订资产清查实施方案;成立我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各单位主管领导和兼职资产管理员会议,对我院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动员,统一部署、明确职责、明确要求、组织学习,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全面清查阶段(5月x日~6月x日):

对我院的单位编制和人员状况、账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填报相关报表。

3、数据确认、报表填报阶段(6月21-25日):

院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资产清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填报所有报表。

4、数据输入、汇总报表上报阶段(6月26-30日):

院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将全院的固定资产全部输入省财政厅“国有资产资产清查系统”,填报国有资产清查的全部报表。

5、委托审计阶段(9月10-15日):

在教育厅指定的中介机构中,委托一家中介机构对我院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计,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6、完整的清查报告上报阶段(9月20-30日):

上报向省教育厅、财政厅上报所有资产清查资料,具体包括:《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电子版和纸质文件等。

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经过对本单位20xx年x月x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并经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一)资产负债表清查结果:

江苏教育学院资产清查前资产总额为508,213,507.83元,负债总额为140,866,425.74元,净资产总额为367,247,082.09元。清查后资产总额508,213,507.83元(包含本次资产清查待处理-16,482,249.50元),负债总额为140,866,425.74元,净资产总额为367,247,082.09元,核查后资产总额508,213,507.83元(包含本次资产清查待处理-16,482,249.50元),负债总额为140,866,425.74元,净资产总额为367,247,082.09元。本次核查结果与清查结果无差异。

(二)资产损益核查情况:

经核查,江苏教育学院资产盘盈16,737,964.00元,其中增加对外股权投资3项合计16,567,000.00元(江苏教育学院培训服务中心1360万元,印刷厂

206.7万元,江苏教苑后勤服务总公司90万元);盘盈66项固定资产,金额为170,964.00元;资产损失为255,714.50元,系盘亏325项固定资产。

(三)经营性资产核查情况:

江苏教育学院申报经营性资产金额29,120,439.96元,其中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资产金额12,453,439.96元,应收租金4,596,857.36元,实际确认租金收入4,596,857.36元,实际取得租金收入4,596,857.36元;应收收益与确认收益、实际取得收益一致。江苏教育学院申报经营性资产金额经营性资产核查情况与清查情况无差异。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确保每项资产“帐、卡、物”相符,并与财务固定资产帐面金额完全一致。

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上报。

在此次清查过程中,发现有一些因年代久远(xx年代购置)、技术淘汰、损坏无法使用的资产需要报废,已经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核查确认,总计有1835项,价值为1,863,638.85元。我们将严格按照资产报废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篇7: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参考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全面规范和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摸清我院资产“家底”,重新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采集、整理资产信息数据实现网络化管理的同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24号)及《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16〕61号)要求,结合《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陕中附院字〔〕89号)的规定,我院将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为了保证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全院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各科室予以认真落实和配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我院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实施资产动态网络化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方法

(一)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计划财务科和国有资产管理科牵头负责组成“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对全院管辖各科室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国有资产管理科。

(二)我院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了解、解决并如实上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我院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逐步实施资产网络化建设,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我院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实际情况,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核实的批复及时进行相应的整改。

三、清查实施阶段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采取各科室自查盘点并上报所辖资产账目,“清查核查小组”逐科逐个核实、采集资产基本数据、贴标、重新建账建卡,同时与我院计划财务科、设备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资产账目交叉核实的方式切实落实本次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自查阶段(2016年4月20日-4月27日)

各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的第一负责人(科主任)或保管使用直接责任人(正、副护士长或指定的专人)按照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负责组织对本科室所辖的现有资产,按要求对实物逐个进行盘点后将自查结果按分类盘点表格(见附件二)规定要求详实填写、签字确认并与原有账目进行核对,按规定时间内将纸制版和电子版如实报“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

(二)核查阶段(2016年4月28日-6月24日)

由“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我院下发的资产清查整体工作部署(见附件一)全面开展工作,结合各科室自查结果所填报的盘点表和账目对其所辖现有实际资产进行核实;重新采集和完善资产相关数据、粘贴标示牌、建立电子档案切实实现“一物一卡一码”管理。

(三)汇总上报阶段(2016年6月25日-6月31日)。

1.“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对全院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工作完成后,以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12月31日)为时点,将盘点结果与实物核实情况上报医院计划财务科对相关账务进行核对。按照全面彻底、应保尽保的原则,依据基准日会计总账、明细账目对应的数据,通过资产系统录入资产明细数据,生成资产清查报表,并按照统一格式撰写自查总结报告。

2.我院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四、组织实施

(一)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国有资产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审计办公室、干部人事科、教学科、基建办公室、设备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组成“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工作机构,负责实施全院的资产清查工作。

(二)资产清查小组成员

组长:吴磊 刘国庆

组员:王玲 杜梅 徐雪雯 郁琳 刘鹏怡 乔J

韩琪 杨志滨 来灵敏 何瑞 赵天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的第一负责人(科主任)是该科室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保管使用直接责任人(各科正、副护士长或指定的专人)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部门的资产自查盘点和账目上报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自查阶段的盘点结果真实可靠,并积极配合“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做好核查阶段的相关工作,确保全院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肃纪律。“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核查结果必须确保“卡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资产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按规范报送格式,确保签章齐全。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工作督导。“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加强对各科室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向“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篇8: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参考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校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学校各学院、系,研究所、研究中心等各类科研实体,各部处,附属学校等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各单位”)。

2.学校投资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企业以各种形式占用的学校资产要列入本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

1.成立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

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3月-7月)。

1、各单位自查(3月-4月)。根据学校统一布置,以及国资办、财务处下发的固定资产盘点单或清单,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清查盘点结果于4月15日前分别前报国资办、财务处。

2、汇总与核实(4月-5月)。国资办、财务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清查盘点结果,派人到各单位分别逐一核实,并将清查结果录入相关系统,建立健全资产卡片。

3、委托事务所审计核实(5月-6月)。审计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国资办、财务处汇总的清查结果予以专项审计,以确保相关清查结果准确无误。

4、上报清查结果(7月)。校办和国资办组织起草相关清查报告,并按时(7月31日)前上报教育部。

5、整改总结(8月-12月)。在做好迎接财政部、教育部抽查准备的同时,建立完整的学校资产基础数据库。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核实批复的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账目。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小组由作为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校长担任组长,由纪委书记与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名单另行公布)。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办。

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所需费用,列入当年预算安排,由学校统一承担与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人员,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宣传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处理。

篇9: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随县**********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县财政局“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组织实施”的原则,在本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随县*******

三、工作方法

由机关财务科负责组织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二级单位积极做好配合。

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我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资产基础数据明细台账,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防止“前清后乱”现象。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

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5月)

单位进行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20XX年5月30日前将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核查工作报告等报送县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履行好资产清查工作主体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如实填报报表,不得弄虚作假,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篇10: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阜南县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制定《洪河桥镇中心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方案》,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之前洪河桥中心学校的国有资产。

三、工作方法

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5月)。

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年5月-6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本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

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五、组织实施

本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洪河桥镇中心学校

2016年4月25日

篇11: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184号)要求,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局实际,现制定如下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局机关、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和直属分局。

二、工作方法

(一)市审计局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成立以涂成富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按照市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局纪检组组织专人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三、清查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4月)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上报市财政局(国资委)备案;

2、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3、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规范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6年5月-6月)

1.在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单位各相关科室(局)做好配合工作,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2.按照《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分别进行单位基本情况清查、账务清查和财产清查工作。对使用的国有资产逐一进行盘点、核对和清查。依据资产清查软件,填制资产卡片和资产清查表格,录入基础数据,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

3.6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资产核实阶段(2016年7月)

迎接市财政局资产清查结果的专项检查,根据市财政局(国资委)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资产清查组织,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明确分工,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序推进资产清查工作。

(二)有效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培训会,认真学习资产清查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

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资产清查方案

单位资产清查方案

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烟草局下半年工作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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