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会保障卡挂失电话及流程指南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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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紫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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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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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东莞社会保障卡挂失电话及流程指南,本文共5篇,供大家阅读参考。本文原稿由网友“高紫菜”提供。

篇1:东莞社会保障卡挂失电话及流程指南

【承办机构】:发卡银行任一网点

【咨询电话】:0769-12333

【相关业务】:社保卡办理、社保卡补办、社保卡销卡

挂失条件:社保卡丢失或被盗。

挂失资料:口头挂失无需提供资料,书面挂失需提供身份证。

挂失流程:

1、首先持卡人拨打通过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网上银行等多种渠道办理口头挂失;

2、然后在携带身份证到其发卡银行东莞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即可。

挂失电话:

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分行:95599;

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95533;

中国银行东莞分行:95566;

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95588;

广发银行东莞分行:800-830-8001或400-830-8001;

东莞银行:96228。

【温馨提示】:

1、口头挂失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尽快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将自动失效,卡恢复使用。

2、东莞医疗保险参保人本人未及时挂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咨询专区】

一、社保卡已经找回了,之后的电话挂失会自动取消吗?

【回复】:根据规定口头挂失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没有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口头挂失将自动失效,卡恢复使用。

二、我的社保卡掉了,中国银行社保卡,不知怎样挂失?去哪里挂失?挂失电话多少?

【回复】:首先你可以拨打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电话95566进行电话挂失,然后5个自然日内携带身份证到其中国银行东莞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即可。

三、社保卡丢了怎么办?可以补办吗?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社保卡丢了之后必须办理挂失手续,然后携带身份证到其发卡银行东莞辖市区任一网点提出补办申请即可。详情咨询0769-12333或发卡银行电话。

篇2:社保卡挂失、补(换)卡流程

一、预挂失

1、拔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

2、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

3、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内设置的自助终端电子触摸屏上进行自助预挂失。经确认后,挂失的社保卡停止结算功能。

特别提示:

如果您在预挂失后找回原卡,如不急需看病就医则不需撤销挂失,预挂失10 天后自然解挂,社保卡恢复正常使用;如果急于看病就医可到本市任意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撤消挂失手续。

二、正式挂失与补卡

正式挂失手续应由本人办理,特殊情况下(如行动不便、高龄等)可委托他人代办。挂失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在正式挂失的同时应办理补卡手续,当场填写《申请单》,交给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后开具《领卡证明》,该证明可作为补卡人补卡期间的临时就医凭证。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三、换卡

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社保卡挂失、补(换)卡流程]

篇3:广州社会保障卡申领办事流程

依据《关于对广州市医保新参保人发放社保(市民)卡的通知》,在广州市已换发社保(市民)卡单位中的医疗保险新参保人,须申领社保(市民)卡作为享受医保待遇的就医凭证。

请参保单位按照以下要求,组织本单位医保新参保人做好社保(市民)卡申领工作。非医疗保险新参保人暂不需要申领社保(市民)卡。

领表和填表

参保登记后,请参保单位经办人将《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

《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可在广州市社会保经办机构对外服务窗口领取,也可登陆http://www.gzlm.net/sbjjzx/或card.gz.gov.cn下载。

照相

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3日前,安排新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前往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拍摄社保(市民)卡数码照片,并将照片回执粘贴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拍摄社保(市民)卡照片费用为4元/人次

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名单可通过服务热线83366288或服务网站card.gz.gov.cn查询。

代收申领表和工本费

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将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整的《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收齐,同时代收社保(市民)卡工本费20元/人。

经办人须对申领表进行审核,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最后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盖章确认。收表数量应与上月新参保人数一致。

交表、缴费并领卡

医保开户银行将通知参保单位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后,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办理交表、缴费及领卡手续。

(一)需携带的资料:

1.地税局出具的当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复印件或银行收款的电子借记单及复印件;

2.单位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毕的《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

5.制卡工本费:20元/人×参保登记人数。

(二)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

可集中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各指定窗口办理。

1、交表。到社保(市民)卡服务窗口提交《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领取《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

2、缴费。凭《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到社保(市民)卡缴费窗口缴纳制卡工本费。缴费成功后,工商银行将开具《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

参保单位可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缴纳工本费。如果用支票缴纳工本费,收款单位名称应填写为“广州财政代收款”,并且单位经办人须在用支票办理缴费手续三个工作日后再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领取《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并领卡。

3、领卡。前往医保开户银行窗口领取社保(市民)卡,需出示或提交以下资料:地税局出具的当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复印件或银行收款的电子借记单及复印件;单位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第三联)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第四联)。

(三)注意事项

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参保单位实际领卡人数与上月参保登记人数不一致,请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5个工作日内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社保(市民)卡业务窗口办理领卡人数确认手续。办理时,请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离职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发卡

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

温馨提示:

持卡人可以到哪里办理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业务?

持卡人可以到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银行代理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市民)卡的相关业务。可办理的具体业务是:社会保障(市民)卡挂失、解除挂失、补卡、换卡、注销、更新信息、信息查询、医保帐户密码变更。

篇4: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指南

根据广东省最新颁布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及东莞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1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按照规定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例如失业期间生育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等。

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指南

【承办机构】:东莞社会保障局及分局

【办理事项】: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69-12333

申领项目:生育补助、自主创业一次性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一次性失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等。

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符合享受东莞失业保险待遇条件;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进行自主创业等等。

申领资料: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身份证或社保卡;

3、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未换领社保卡);

4、出生证(申领失业生育补助需提供);

5、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纳税证明(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提供);

6、国家职业资格证、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需提供);

7、劳动合同(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提供,非东莞户籍还需提供参加失业保险凭证)。

申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东莞社保机构提出申领;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发放待遇。

【补充说明】:

1、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

2、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只能重新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后才能提出。

3、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需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颁发之日起90日内申请。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请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篇5: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手续流程指南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手续流程

东莞本地户口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才能领取?东莞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又是怎么样的?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事项内容东莞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材料 1、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一寸彩照一张;

6、银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办事程序 1、参保人在每月25号前向社保部门失业待遇核发窗口提交资料;

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付待遇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卡》;

3、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险IC卡(或存折)、《失业保险待遇卡》等证件于次月的15日后,到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的任一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相关表格下载 《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业务类别东莞市户籍失业者待遇申领温馨提示 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要在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申领手续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每月25日前受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 备注: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本市户籍失业者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事项内容非本市户籍失业者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请材料 1、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并由原单位加意见盖章;

3、  提供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事程序 1、参保人向最后参保所属社保机构提交材料;

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

3、参保人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时间领取待遇。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相关表格下载 《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 业务类别非东莞市户籍失业者待遇申领温馨提示 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具体办理时间,请参保人咨询参保的社会保障局。参保人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办理。 备注: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须具备以下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为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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