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全县易地搬迁试点工程建设情况通报,本文共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杨幂”提供。
篇1:全县易地搬迁试点工程建设情况通报
全县易地搬迁试点工程建设情况通报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总结安排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对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前面,大家共同学习了《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管理暂行办法》,6乡镇的负责同志汇报了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后面,李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按照李县长的讲话精神切实抓好项目的实施。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就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和实施的进展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关于项目的相关情况
1、项目概况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是党和政府为了解决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扶贫成本过高、就地脱贫无望地区以及生活在地质灾害频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需要避险搬迁的农牧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采取易地建点、整村整社搬迁、集中安置的方式,由中央设立专项资金、整合中央其它专项资金、各级政府配套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而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在我省这个项目主要安排在国列贫困县、省列贫困县和河西沙化严重地区,以及水源涵养林地区。
2、我县该项目的争取立项情况
按照该项目的安排范围,我们xx县既不是贫困县,也不是沙化严重地区,更不是水源涵养林地区,不属于安排之列。但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们发改委曾多次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争取,终于在20xx年挤进项目安排县行列,并连续3年被省发改委批准立项。
3、项目规模
我县20xx—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涉及江洛、麻沿、栗川、柳林、高桥、榆树等6乡镇28村740户3824人,工程总投资3436.1万元,其中:国家易地扶贫专项资金xxx万元,整合其他专项资金656.7万元,县财政配套272.4万元,群众自筹1358万元。该工程自20xx年5月开工建设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县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下,我们严格按照《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管理办法》和省市发改委批复的实施方案及单项设计组织实施,工程进展顺利。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一)、20xx年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进展情况
1、主要建设内容
对江洛、麻沿两乡镇9个自然村235户1109人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在江洛镇垭河村建安置区,集中安置本镇吴坪、陶沟门、盘头山、陶家山、砖塔等5村130户664人,修筑防洪河堤20xx米,新建住宅130座,开发耕地600亩,配套建设人畜饮水、供电工程、村委会及文化活动室,扩建龙头小学,对迁出区实施退耕还林348亩;二是在麻沿河乡屈兰村麻胡公路旁建安置区,集中安置本乡砖滩、魏子沟、杨坪、柴山等4村105户445人,修筑防洪河堤1000米,新建住宅105座,开发耕地350亩,配套建设人畜饮水、供电工程、村委会及文化活动室,对迁出区实施退耕还林600亩。项目概算总投资xx6.9万元,其中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333万元,整合中央其他专项资金318万元,地方配套100.8万元,群众自筹395.1万元。
2、项目进展情况
该工程20xx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江洛镇垭河安置区已建成20xx米防洪河堤、1000米通村主干公路和1700米浆砌石排水渠;住宅工程已竣工35座,建成主体的31座,完成地基工程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的13座,未动工的51户;迁出区退耕还林工程共完成260亩;土地开发项目由于没有治理地块而未实施;麻沿河屈兰安置区已建成1000米防洪河堤,硬化安置区道路300米,浆砌石排水渠950米,住宅工程已竣工72座,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的28座,未动工的5户;迁出区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完成了600亩建设任务,土地整理项目正在实施。两处安置区的供电工程已对竣工的166户实施了户户通电,未通电的户已列入到20xx年农村“户户通电”工程项目;人畜饮水工程已列入全县20xx年安全饮水项目;沼气池工程也已被列入全县20xx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投资计划已正式下达,即将组织实施;
(二)20xx年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进展情况
1、主要建设内容
对柳林、麻沿、栗川三乡镇12个自然村186户962人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在柳林姚庄村建安置点,集中安置本镇大河、大庄、魏湾、铜钟、观音等5村41户255人,修筑防洪河堤300米,新建住宅41座,配套建设村内道路0.4公里及人畜饮水、供电工程、沼气池等;二是在麻沿河乡麻胡公路旁建安置点,集中安置本乡三合、段家庄、王家庄、邓家山等4村82户342人,修筑防洪河堤500米,新建住宅82座,开发耕地203亩,配套建设道路0.7公里及人畜饮水、供电工程、沼气池等;三是在栗川乡白塔河村建安置点,集中安置本乡倒边沟、袁湾、庙儿沟等3村63户365人,拓宽道路4.6公里,改造中低产田800亩,配套建设人畜饮水、供电工程、沼气池,产业开发上新建养蚕大棚63座。项目概算总投资856.5万元,其中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289万元,整合中央其他专项资金125万元,地方配套72万元,群众自筹370.5万元。
2、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柳林姚庄安置区已建成300米防洪河堤,安置区已完成了17亩宅基地调换;麻沿屈兰安置区建成了500米防洪河堤,完成了宅基地的统一规划,已有12户动工修建;栗川乡白塔河安置区建成了4.2公里通村道路,住宅工程宅基地已规划43户,竣工的9座,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的14户;三处安置区的人畜饮水已列入xx县20xx年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正在编制设计;供电工程电力局已列入农村无电户“户户通电”工程计划,并上报省电力公司;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市发改委审查批复,沼气池建设已列入全县20xx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已上报道省发改委和农牧厅。
(三)20xx年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进展情况
1、主要建设内容
对高桥和榆树2乡5村201户xx5人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在高桥乡高桥村建安置点,集中安置本乡木瓜、砖磨2村92户461人,新建住宅92套,配套建设850米道路硬化工程(含单孔板桥1座,)及人畜饮水、农电线路、沼气池等,迁出区退耕还林1570亩;二是在榆树乡剡坝村建安置点,集中安置本乡黑潭沟、曹坝、三王等3村109户684人,修筑防洪河堤650m,新建住宅109套,配套建设村内道路410米(含过水路面1处)及人畜饮水、农电线路、沼气池等,迁出区退耕还林1000亩。项目总投资915.87万元,其中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344万元,整合中央其他专项资金139.91万元,县级配套66.96万元,群众自筹365万元。
2、项目进展情况
该工程省发改委20xx年10月批复立项,目前,安置区住宅、道路和防洪河堤工程初步设计均已通过市发改委审查批复,人饮、电力工程、沼气池等配套项目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列入项目计划。高桥、榆树两乡正在协调调换安置区土地。
(四)、项目建设的特点
我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1、领导高度重视。该项目从选点、方案的编制、申报到实施,县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非常重视,书记、县长经常过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李县长亲自到省市汇报争取,并多次主持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施项目的乡镇党委、政府都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书记、乡镇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力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安置点选址合理。搬迁安置点均选在靠近中心村镇或公路沿线的河谷地带,水土资源丰富、地势开阔平坦、通风向阳、交通便利,充分考虑了水土资源平衡问题和搬迁群众的后续发展问题,为实现“搬得出、能致富”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3、规划科学,设计合理。麻沿屈兰安置区和江洛垭河安置区,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统一设计住宅模式,科学规划道路、供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同时还考虑了村内道路和院落的`绿化美化问题。
4、相关部门大力支持。财政、水利、交通、电力、林业、扶贫、国土、教育、卫生等部门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申报争取中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并把安置区列入全县人饮安全工程、户户通电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农村能源沼气池建设、扶贫整村推进等项目,使该工程整合中央其它专项资金建设的配套设施项目落到了实处。
5、群众积极性高。由于搬迁群众迁出区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对该项目彻底改变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非常欢迎,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较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住宅建设进度缓慢。20xx年工程项目区的江洛垭河安置区住宅工程竣工35座,建成主体的31座,完成地基工程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的13座,未动工的51户;麻沿屈兰安置区住宅工程竣工72座,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的28座,未动工的5户;20xx年工程项目区的栗川乡白塔河安置区竣工的9座,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的14户,未动工40户;麻沿屈兰安置区动工12户;柳林姚庄安置区完成宅基地调换,还都未开工;按三年建成的项目建设年限要求,建设进度明显滞后。
2、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一是住宅建设资金群众自筹比例大,部分困难家庭无力筹措住宅建设资金,部分搬迁户错过了早期建房的时机,建筑材料、人工等价格大幅上涨,加重了资金筹措压力。二是柳林姚庄安置区河堤工程由于追加工程量而增加的投资无法落实。
3、内业资料不完善。项目管理卡和搬迁人口资格审查表没有填写完毕,所需照片还没有拍摄,工作量还相当大。
4、部分乡镇领导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组织力量薄弱,宣传动员工作不够到位,没有充分调动起搬迁群众动迁的积极性;二是建房补助资金发放不够及时,存在不能够足额发放的问题;三是存在重申报、轻建设的问题,申报项目时为了增大投资,存在虚报搬迁人口和户数的问题。
三、今年的打算
根据两年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中积累的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年易地扶贫搬迁
试点工程的实施主要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住宅建设进度,确保20xx年工程项目区的住宅工程今年6月前全面建成;20xx—20xx年工程项目区的柳林、栗川、麻沿、高桥、榆树等5乡镇要加快项目安置区土地调配、宅基地规划进度,力争3月底宅基地全部规划到户并启动房屋住宅工程,今年年底前全面建成。
二是加强项目整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尽可能将农业农村方面的项目整合安排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配套建设工程一次到位。
三是强化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专人经常性深入项目区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保质保量保进度。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报账制”,确保用于搬迁户建房补助的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搬迁农户手中。
篇2: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
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xx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xx年11月-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xx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篇3: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是开发式扶贫的重要内容,是在贫困地区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专项扶贫工程,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主要涉及茶陵县和炎陵县。xx年省发改委下达了茶陵县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炎陵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尚未批复。一年来,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一、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总体情况
1、工程实施情况。按照扶贫搬迁工作任务,我市茶陵县搬迁移民230户共950人,项目总投资710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57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40万元。截止5月底,项目投资全面完成,完成移民230户950人搬迁安置,建成住房230套共24680平方米,配套完成10米宽主道1.4公里、6米宽支道1.2公里,引水管道工程主管6.2公里、支管4公里,架空输电线路建设10公里,变压器6台,农电入户230户,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2、主要经验和做法。在工程实施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是突出规划引导。根据搬迁村农户的经济基础和承受能力,科学编制“四个规划”,即总体搬迁规划、迁出村土地复垦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脱贫致富规划)。布设一个好路网,建设好“三大中心”(村务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便民商务服务中心)、规划好“五大管线”(电、通讯、有线电视、人饮、排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五项制度”,即建立搬迁对象和补助标准公示制度、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制度、补助款发放公开制度、劳务报酬合同约定制度、贫困群众搬迁后致富指标监测制度;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保证资金到位、质量合格、搬迁入住和验收达标。
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建立了资金专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用款有申请,拨款有审核,结果有审计。同时,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为合理规划、筛选、申报、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我市茶陵、炎陵贫困人口多、分布广、贫困程度深。主要集中在高山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由于暴雨洪水自然灾害频发,我市茶陵县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解决贫困群众行路难的任务还很艰巨。
三是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资金到位不及时,一定程度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四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细致,规划设计不到位,部分项目区的整体效益不明显。
三、下阶段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思路
(一)易地扶贫搬迁需求。我市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区域主要是茶陵县和炎陵县贫困人口。我市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口户数约5150户,约16688人,其中茶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户数为5100户、约16531人,炎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户数为50万户、约157万人。
茶陵县易地搬迁的人口主要位于桃坑乡、湖口镇、浣溪镇、秩堂镇、八团乡、枣市镇、严塘镇、高陇镇、潞水镇、腰陂镇、z舫等乡镇,这些乡镇大都位于偏远山区,交通闭塞,生产生活设施条件落后,大部分村组道路没有贯通或进行水泥硬化,群众生产、生活出行不便;通讯不畅通,与外界联系渠道少、信息缺乏;河道、农田水污染比较严重,有的地方安全饮用水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也存在因重点工程建设,如库区建设、高速公路及铁路建设等导致土地征收、资源减少而影响到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的情况。
炎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数量较少,零星存在,其生存条件恶劣,缺电缺水缺路,居住地山高水远,人口素质、文化素质低,致富条件、门路基本没有。
(二)总体思路
1、茶陵县
易地扶贫搬迁思路:采取因地制宜、就地搬迁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通过山区搬迁至城镇区,山上搬迁至山下,高地搬迁至平原地带,环境生态治理保护与移民搬迁相结合,边治理、边搬迁,突出重点区域逐步实施的方式,使移民搬迁实现促进地区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目的。“十二五”时期,规划搬迁人口户数3975户,约12910人。
可供安置搬迁人口的水、土资源状况。茶陵县域内水资源丰富,将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水库建设力度和上游水土保持及水源保护等工作力度,以保障全县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全县可供利用的新开发耕地面积为11550亩,可供调整利用的耕地面积为7800亩,十二五期间可供利用新开发耕地面积为7000亩,可供调整利用的耕地面积为3500亩。
资金筹措。主要通过向中央、省市申请财政支持及地方政府、群众自筹等方式来筹集,并通过多种渠道吸引企业、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工作。
2、炎陵县
易地扶贫搬迁思路:本着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元化的方式,加强贫困地区的教育,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能力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多渠道筹措资金,以补代促,促进需移民对象自愿移民。搬迁方式采取整体、零星向集镇、工业园搬迁方式和整体、零星就地搬迁的方式相结合的方法移民。“十二五”时期,完成50户贫困人口搬迁工作。
可供安置搬迁人口的水、土地资源情况。炎陵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1亩,水资源丰富,是湘江λ的发源地,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06.5毫米,规划搬迁安置地耕地、水资源都能满足要求。
资金筹措渠道。农村贫困地区移民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资金需求量大,必须发挥国家、省、县和移民户本身的积极性,四方筹资,加强管理,争取把每一分钱用好。把钱用在刀刃上。筹资比例为7:1:1:1,能较好的调动各方的主观能动性。
四、工作建议
农村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发挥国家、省、市、县和移民户本身的积极性。为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特提出几点建议:
1、建议切实落实国家、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国家和省级层面都制定了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各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政策,确保支持政策到位。同时,由于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自身财力困难,建议提高中央资金的补助标准,落实省财政配套资金,降低县级配套资金。
2、建议加大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支持力度。株洲炎陵、茶陵是革命老区县,由于历史、自然地理条件等多方面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贫困人口多,返贫致贫因素复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长期而艰巨,请求省发改委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
3、建议加大扶贫机制创新。易地扶贫搬迁需要机制创新,建议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各方参与、合力攻坚”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建立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对片区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
篇4: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毛里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列入“十二五”规划,对生活在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缺乏生存发展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户实行易地扶贫搬迁.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管理
毛里乡大冠岭石漠化山区共5个村181户836人,对生活在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缺乏生存发展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户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将采取整合支农资金、融资和群众自筹资金的方式,新建6个安置点,其中毛里坪村为跨村的集中安置点,建设工期12个月,底全部竣工,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落实好耕地、宅基地、户籍等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实施易地搬迁,增强搬迁户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实现脱贫致富,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搬迁范围和安置方式
(一)搬迁范围
生活在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的大利、桑梓、响西林、新宅岭、田坠等5个村的贫困户.
(二)安置方式
1、统一选点,集中安置.针对跨村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在具备接受安置搬迁条件的毛里坪村实施空心村改造,毛里坪村原宅基地和空坪适当补偿后交由乡镇统一规划,有偿划拨给安置户,建立搬迁安置小区.
2、自行调节,村内安置.对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的大利、桑梓、响西林、新宅岭、田坠等5个村居住较为偏僻的群众,由村委会引导其搬迁到居住相对集中地,并由村级协调安置宅基地.
3、老弱病残,托养安置.即对无依无靠的老弱病残者,由民政部门按有关政策实行老年公寓、敬老院安置.
三、搬迁对象确定的标准和程序
(一)搬迁对象的确定标准
1、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范围内的现有居住农户.
2、集中安置点空心村改造后无宅基地的农户.
3、下列人员不作为搬迁补助对象:
(1)在201*年12月31日前已在原户口所在地以外已购买房屋定居,但户口暂时没有迁出的农户;
(2)已经享受过移民搬迁和危房改造优惠政策,但户口仍未迁出的农户.
(二)易地扶贫对象的'确定程序
1、农户申请——由农户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2、乡、村审查——村委会收到《申请书》后,对农户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签署初审意见,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乡政府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要求进行审查,确定拟搬迁对象,在村级张榜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第一次公示).
3、县级批准——县易地扶贫搬迁办根据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搬迁对象,逐户核实,确定搬迁农户名单,并返回所在乡镇在乡村再张榜公示3天(第二次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确定搬迁对象.
4、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对确定的搬迁对象,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年下达的计划指标,由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与核准的农户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义务,避免纠纷.
(三)搬迁户的权力、义务
权力.原有承包山地山林权属不变,迁出的搬迁户享受原有的耕地、山林政策扶持;享受安置地居民同等公益待遇,包括教育、文化、医疗、用电、燃气、供水、供暖、经营等.
义务.按农村宅基地管理“一户一宅”的有关政策规定,大利、桑梓、响西林、新宅岭、田坠等5个村的搬迁户原住房可处置给无房户或适当补偿后交由村委统一规划进行空心村改造.原耕地、山林承包使用权不变,但可由乡镇统一流转或自行流转.
四、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和项目管理
(一)补助标准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补助由建房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两项构成.建(购)房补助支付给搬迁户,基础设施建设费补助用于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由支农部门单独实施项目并按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整合资金项目由乡镇统一管理,乡村实施,项目部门以奖代补.
1、集中安置户,包括跨村和村内集中搬迁安置户,建房补助费为每户1元.
2、扶贫部门确定的两项制度衔接对象户,每户增加补助4000元.
(二)发放方式
1、建新房的搬迁安置户,在新房封顶后发放建房补助总额的50%,外装修完工入住后发放建房补助总额的50%.
2、凡属新建房的搬迁安置户,按“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原旧房未拆除交村委统一规划或处置给其他相邻户的,除停止发放建房补助外,原发放的补助一律收回.
(三)资金来源
除农户自筹资金外,前期启动适度融资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整合各种支农资金,实行多渠道支持.由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办公室根据当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实际情况,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涉农有关部门的资金用于搬迁建设.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由挂乡的县级领导任顾问,县以工代赈办、毛里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做好跟踪服务.
(三)落实扶持政策.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过程中,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1、搬迁户新建住房各项审批手续办理,除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房的之外,全部按迁入地当地农民建房对待.
2、易地搬迁至县城或乡(镇)集镇,可选择城镇户口在新居住地上户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社区管理,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只收户口工本费.
3、对主动接受移民安置的行政村或乡镇集镇,政府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土地综合治理、产业开发等项目扶持.
4、落实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优惠政策.
(1)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已纳入全省“十二五”交通规划中的搬迁安置地的乡村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2)水利部门要负责移民安置地的饮水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
(3)电力部门负责向上争取移民安置地的农村电网改造、电力增容等项目建设投资.
(4)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助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移民搬迁建房宅基地的调整工作,对列入地质环境项目实施范围的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建房,按地质环境项目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5)扶贫部门要结合扶贫攻坚把偏远、高寒山区的贫困村作为移民的重点,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支持.
(6)教育、文化部门要将生态移民户的子女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范畴,对规范较大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享受就近入学政策.
(7)林业部门应为易地扶贫搬迁户试点安置新建住房的搬迁户依法优先安排自用材采伐指标,依法优先办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安置用地涉林事项.
(8)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在办理报批、报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尽量简化手续、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
(9)民政部门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搬迁户,优先解决享受低保政策待遇.
(10)卫生、防疫部门要负责移民安置地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点的设施建设.
(四)强化项目管理.县易地扶贫搬迁办要在毛里乡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总结经验,并逐步在全县推开.乡镇人民政府在集中安置地基础设施工程建成后,要督促搬迁户统一图纸,在规划区自行建房并装修入住.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在月底组织检查验收.
篇5:工程建设通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领导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与督查的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及工程建设进度,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全县水利工程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盐水〔〕69号)精神,结合全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县“双清”专项整治、“百人百项”蹲点指导服务行动等活动,县水利局在近日专门组织人员就我县在建重点水利工程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7月16日,县水利局邀请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在建的武原街道双桥圩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元通街道项目区和场前标准海塘临江段加固加高工程等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抽查。此次检查共涉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3家、水利监理单位2家、水利施工企业6家。检查组采取看现场、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检查各有关水利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管理使用及工程建设廉政纪律等情况。同时,听取了全县各镇(街道)在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程变更程序、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等方面的主要做法、采取的有效举措、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等情况的交流汇报。
从此次检查情况看,各实施单位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都比较重视,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抽查的水利项目均严格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程序,能较好按建设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单位制定完善了有关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的资金管理较为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制度执行较好,注重抓廉政纪律执行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程序运行。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设计方面
有的工程设计单位设计质量还不够到位,设计深度不能满足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图纸与实际地形不符现象较多,造成工程施工过程中变更较多,影响了工程实施进度。
(二)施工方面
项目部建设不规范。个别施工单位项目部组建不规范,内部管理薄弱、人员不到位、制度不够健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位考勤率不高,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投入不足,造成工程进度滞后。
施工质量意识欠缺。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现浇混凝土未严格按配合比施工、出现塌落度过大现象,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欠佳,闸站搅拌桩施工基础清淤不到位等。
安全生产意识欠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偏少,施工现场电线随意拖拉,机械操作工未戴安全帽,闸站基坑现场围护不到位,文明施工欠缺等。
(三)监理方面
监理单位责任意识淡薄,部分标段现场监理人员投入数量不满足合同管理要求,履行监理职责缺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控制措施不够,监理效果不理想。
(四)业主方面
部分镇(街道)业主(建设单位)的政策处理、协调工作滞后,不同程度制约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
(五)廉政建设方面
参建单位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不够全面,没有做到规范化、常态化。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20建设任务,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抢抓工程施工进度。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严格施工合同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合同期内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特别是已超合同工期的各类水利建设项目,务必及早组织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对因组织管理不力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屡次提出整改要求而整改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各参建单位务必要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各个施工环节工程建设质量,常态化开展质量与安全专项检查。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工程台账资料、建立施工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项目业主要对工程建设负总责,做好政策处理、工程协调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工程建设主体责任。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加强现场实体工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施工单位对此次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三)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力度。要认真查找分析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制订相应整改方案,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投入使用,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各参建单位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规范水利工程项目变更,严禁违反程序规定随意进行项目变更;要认真贯彻落实“一谈话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五水共治”工程建设“八不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资金运作安全、人员廉洁安全。
海盐县水利局
年7月29日
篇6:工程建设通报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有关个人:
为提高工程建设行业网站建设整体水平,创建一个技术先进、影响力强、具有施工企业特色的行业互联网发展环境,我会继续开展工程建设行业网站评级工作。经过一年来对各企业网站运维工作的监测,聘请专业技术公司对1538家会员企业网站进行评估,组织网站建设专家评审会评审,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127家单位网站被评定为“一级网站”,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等256家单位网站被评定为 “二级网站”,浙江博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285家单位网站被评定为“三级网站”。
希望广大工程建设企业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国家实施网络强国的发展战略,以网站建设为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工作抓手,扎实推进、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好网络平台为企业传播文化、提升影响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
附件:2016年度工程建设行业网站评级名单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