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落实职能部门责任分工推进我区执行力建设,本文共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呵呵”提供。
篇1:落实职能部门责任分工推进我区执行力建设
落实职能部门责任分工推进我区执行力建设
***同志在区执行力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上的讲话(2月24日)
同志们:
最近,我看了一些资料,刚才又听了执行力办的汇报,感到区委执行力办做了大量工作,工作做得很细,任务很繁重。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以来,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大家的责任心和工作压力在增强,这说明工作成效比较明显,首先,对执行力办前一段的工作要给予充分肯定。
下面,我就《***加强执行力建设区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分工表》作个简要的说明。
一、关于《分工表》制定的依据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市政府“1+6文件”精神和区委《实施意见》、区委常委(扩大)会通过的《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职责权限体系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能,确定本责任分工表。
二、关于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
按区委执行力办的梳理,一共有17项主要工作任务。这些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在分工表里已经很详细,而且也征求过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的意见,为缩短会议时间,我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区纪委(监察局)就贯彻落实市政府“1+6”文件起草了《宝安区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责任制分工细化表》,目前正在征求各单位的意见,将在近期内下发。这两个分工表在基本精神和内容上一致的,只是角度不完成相同,区监察局起草的分工表,是从行政责任体系的角度;区委执行力办今天这个会上发的分工表,是从区委、区政府及全区各单位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赏罚分明的责任制度体系的角度,请各单位将两个分工表有机结合,按照具体要求和时限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今天在座的.有5个区委常委,还有各职能部门的领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区执行力建设能否取得成效,跟大家有很大关系。前一段时间各部门除了抓好本部门执行力建设的各项工作,还从工作职能出发,对全区各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接下来的工作任务更重、难度更大,更需要我们各单位加强领导、履行好职责。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投入足够的精力,亲自研究部署,经常过问,带头落实各项工作。要将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各内设机构,落实到人,定期督促检查,确保按时高质完成任务。
(二)要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大家从责任分工一览表上可以看到,我们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大多数都是几个单位一起完成的。几个单位共同完成一项任务,分工明确、配合好了可以集思广益,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质量,减轻工作负担,但是如果协调不好,就有可能扯皮推诿,影响工作进展。因此,各单位要能相互理解,密切合作。尤其是牵头单位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作用,要敢抓敢管,进行合理分工,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对于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跟区执行力办多交流,也可以直接请示区委。
(三)要统筹协调,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各部门的任务很重,既要抓好本身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本单位的执行力建设,还担负着制定全区性的制度、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的任务。因此,一定要统筹协调,学会“弹钢琴”。对各项工作要有个总体的安排,今天抓什么,明天抓什么,重点抓哪项工作,都要周密地计划好。要紧密结合部门职能,真正吃透市委、区委的部署精神,牢牢把握政策,加强对全区指导力度。
(四)要创新方式方法,讲求实效。执行力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政府内部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从“干多干少一个样”向“庸下能上”的转变,是行政运作程序的再构、是工作动力的再造、是管理理念的创新,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场改革。林祥同志反复强调要用全新的理念、全新的方法来推进工作。我们执行力建设活动一些工作,比如责任制度建设、考核考评、责任追究等,虽然我们以前一直在做,而且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这次做的思路和方法,以及要求有所不同的。因此,必须创新求实。比如我们的工作制度,可以说各单位基本上都有,工作流程不少单位特别是有审批职能的单位也基本上都有,但群众对办事效率还是不太满意,到底是什么原因,怎么解决,这次,要通过加强执行力建设活动,切实加以解决。我在区纪委常委会上,就要求区纪委机关像先进性教育搞出大家普遍认可的“六得要求”一样,制定一套易记易行的工作流程。
我相信,有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各部门的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鼎力支持,我区执行力建设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实效,成为一项有生命力的群众满意工程。
篇2:区民政局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
区民政局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
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努力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开拓各项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建立中心组学习‘三三制’,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活动方案》文件精神,局党委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积极营造学习氛围,创新学习举措,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推进民政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开展专题式学习,不断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开展解题式学习,着力把握解决问题的关键。
以解决民政各项事业发展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导向,真学实做,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当作培养干部的“大课堂”,当成谋事、干事、创业的“大舞台”。联系业务学习,联系实际学习,做到知行统一、学用结合。局党委注重发挥集体智慧的力量,围绕民政各项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解题式学习,要求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深入调研的成果,开展专题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从而有效地提升了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全局意识,逐步形成领导班子先进的施政理念和目标共识。
三、开展交互式学习,切实拓宽解决问题的思路。
局党委坚持组织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三倡导”即:倡导研究式学习,以学习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途径,以推动创新为目的,认真组织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学习,并加强理性思考和实践验证,积极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做到了开口能讲、提笔能写、动手能做。领导班子普遍养成了沉下心来真学、静下心来深学和善于联系实际研究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倡导开放式学习,广泛采取实践锻炼、外出考察、交流挂职等多种形式,开阔眼界、开阔胸襟、开阔思路;倡导互动式学习,强调平等参与、互动交流,把学习过程变成激发灵感、增进团队智商的过程,局党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救灾救济、为老服务等民政工作重点,先后赴江阴、扬州等地参观考察学习,通过学习交流,领导班子成员找到了海陵民政发展的差距,解放了思想,转变了观念,进一步增强了跨越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倡导反思式学习,对照民政各项事业发展的要求,局领导班子经常开展对照目标找差距的专题学习活动,进行纵向和横向重新审视,探求规律,深化认识,改进工作。
篇3:区人民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
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
区人民法院 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和完善我区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认真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建立一支素质良好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 二、基本原则 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选任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23周岁。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文化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的优先选任。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四、选任的程序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时间:9月初至12月底) 1、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明确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意义和任务,制定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方案。 2、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院长杨爱民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指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由政治部负责落实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人事管理(包括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提出、选任、培训、表彰、奖励、补助、免职等)具体工作。 (二)确定名额(时间:1月初至2月初) 1、名额的确定。根据区人口数量、受案数量、地域面积、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结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从我院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的需要,按照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不高于本院现有法官人数的规定,我院提出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意见,于1月底前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确定。2月中旬前将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名额上报市中级人民法院。 2、发布公告。向全区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内容包括: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 3、书面申请或推荐。发放《人民陪审员自荐审查表》和《人民陪审员推荐审查表》。符合条件的公民本人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或由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书面推荐。指导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者《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和考察。(时间:2月中旬―3月中旬) 1、资格审查。对于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由我院依照《决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和有关规定对表内填写内容进行初审。 2、考察。采取面谈和调查的方式,分组对被推荐人和申请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进行考察、了解,并与有关部门充分酝酿、讨论、协商。写出考察情况报告上交政治部。 (四)确定人选和提请任命。(时间:3月中旬―3月底) 1、召开党组会讨论确定人选。根据审查结果及本院人民陪审员的名额,党组讨论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并将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送区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征求意见,同时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 2、由我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 (五)社会公告(时间:4月初) 1、将任命决定书面通知人民陪审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并将任命名单抄送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和辖区中级人民法院。 2、向社会公告。 (六)组织培训。(时间:4月初―4月20日)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征求区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2、按照省法院法官培训中心统一安排,配合落实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要求于204月20日之前完成培训。 3、建立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档案。 (七)上岗。(时间:5月1日以后) 5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生效时,我区人民陪审员上岗。篇4:湖州市加强探索实践扎实推进实验区建设
湖州市加强探索实践扎实推进实验区建设
7月,浙江省湖州市确立为全省新农村建设民政工作实验区.近一年多来,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实验区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构建五大体系,实施十项工程”.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目标责任,资金筹措、政策支撑、工作推进、激励创新等五大机制.全市民政系统精心组织实施,实验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作 者:湖州市民政局 作者单位: 刊 名:中国民政 英文刊名:CHINA CIVIL AFFAIRS 年,卷(期): “”(3) 分类号: 关键词:篇5: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 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
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 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
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20,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力度。针对现阶段社区自治氛围不浓和内在动力不足的现状,加强
篇6: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 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2000年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00年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2003年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2003年,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力度。针对现阶段社区自治氛围不浓和内在动力不足的现状,加强对社区民主自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紧贴群众的方式,扩大声势,营造氛围,增强社区建设的合力。同时,建议政府及时召开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在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再动员、再发动,将社区民主自治工作向更高的层次推进。
二、进一步增强社区自治工作的活力。社区民主自治工作与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社区工作的内容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面广量大,靠5、6个居民干部要办好几千人
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 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2000年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00年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2003年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2003年,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力度。针对现阶段社区自治氛围不浓和内在动力不足的现状,加强对社区民主自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紧贴群众的方式,扩大声势,营造氛围,增强社区建设的合力。同时,建议政府及时召开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在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再动员、再发动,将社区民主自治工作向更高的层次推进。
二、进一步增强社区自治工作的活力。社区民主自治工作与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社区工作的内容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面广量大,靠5、6个居民干部要办好几千人
的社区事务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除努力协调好社区与物管、街道及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外。一方面,要加强对社区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引导社区志愿者经常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把政府和社区对居民的关怀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能认识更多的群众亲身感受社区工作给他们带头的实惠。另一方面,要在整合社区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政策优惠和适当补贴等措施,积极培育社区中介服务组织,把大量事务性工作交给中介组织去完成,让社区居委会从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从而全部精力用在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上,实现实质意义上的民主和自治。
三、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水平。社区民主自治在我国还是一项新生事物,要依照有关法律落实好,直接选举、居民代表会议、社务大会、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制度,引领居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必须具有较高素质的人才能担当这一重任。在注重选人用人的前提下,要强化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工作,要加强对换,不仅要对换主任、副主任、对其他社区工作者也要进行对换,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通过民主程序进行罢免。与此同时,建议区政府从区划调整社区规模扩大的实际出发,适当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落实养老和送保待遇,以稳定现有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本网版权所有四、要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人大常委会)反映完善社区民主自治的政策法规要求。社区民主自治在法律上的依据是宣传和居委会组织法,社区居委会与街道、物管和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在理论上好象是明确的,即指导、协助、监督,但在实际运作中没有相应的程序规定,所以很难把握,产生不少问题。比如: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都要进社区;但如何进社区?不过社区工作又如何落实到基层?社区的经费如何保证,目前的运作机制仍然没有摆脱“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工作模式,导致社区减负工作的难度很大。我们顾虑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纲要和十年内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短期内完善立法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可制定一些政策,在省内或者在全市范围内做出统一的规定,这样,将有利于社区民主自治工作健康地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