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育部发布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预警,本文共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好兆头”提供。
篇1:教育部发布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预警
教育部发布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预警
1月11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第1份招生预警,提醒广大考生有非法网站冒充教育部名义,自行组建“自主招生指导委员会”,向咨询者承诺由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或“联考”高校)命题教师进行考前辅导,出售辅导教材,骗取考生钱财。
对此,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上当受骗,不存在所谓“自主招生指导委员会”,以及相关办事机构,也不允许开办任何辅导班或编写辅导教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是教育部唯一指定的高校招生信息发布平台,考生可通过该平台查询包括自主选拔录取等各类招生政策信息。
据悉,目前,广东省拥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高校只有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两所学校。根据中大规定,报考该校自主招生的广东考生和非广东考生实行不同的报名、测试办法。广东考生要参加中大的单独命题考试。广东省外报考中大自主招生的`考生可以参加中大与北大等13所高校联合举行的考试,笔试时间定于202月20日。中大单考时间确定为年2月27日。而华工联考时间定于2月中下旬的周末。
(篇2:教育部发布高考招生预警 五大提醒谨防受骗
教育部发布高考招生预警 五大提醒谨防受骗
北京市75岁范垂礼(前排左四)以军校招生为名诈骗140余名事主1900余万元。曹博远摄各省(区、市)高校招生本科层次录取工作陆续结束。从往年情况看,本科录取基本结束时,各类招生诈骗活动较为猖獗,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传言,明辨诈骗伎俩,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通过指定方式查询确认录取结果,若有疑惑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不法分子主要采取以下5种诈骗伎俩:
“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不同的学历教育之间、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提醒:这些并非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没有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高校的毕业证书。
“伪造虚假招生信息”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公示录取名单、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
提醒: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可查到合法的招生院校名单,考生要在生源所在的'省招办指定的网站或录取查询系统中确认本人录取结果。
“鼓吹有内部关系”诈骗。不法分子和中介打着招生机构的“朋友”、“校友”、“合作伙伴”等幌子,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内部指标”、“点招指标”、“机动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降分录取未达线考生。
提醒:没有所谓“内部指标”、“点招指标”、“计划外指标”等。教育部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学生;严禁高校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走特殊类型招生捷径”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宣传“单独招生”、“自主招生”等就是学校“自由招生”。只要交钱,就可不受约束,随意突破文化成绩要求。
提醒:教育部严禁招生院校避开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擅自录取考生。
“军校降分招收地方生”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打着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自费生”、“国防生”的幌子,甚至通过伪造军队公文公章,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人员,许诺教育部认可学历、毕业后一律安排到部队工作等,骗取学生和家长的信任,进行诈骗。
提醒:从起,未经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批准,军队院校不得开办学历教育专业(班次)或按学历教育的学制和规格招收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规范招生行为,提高招生服务水平,教育部已公布了全国及各省份高考违规招生及招生诈骗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受理,并密切配合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对实名举报的情况进行查处。
(篇3:教育部发布高招预警 收到录取通知要核实
教育部发布高招预警 收到录取通知要核实
晨报记者林颖颖报道 教育部发布高招预警提醒,已录取考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可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指定渠道核实录取信息;不要心存侥幸、轻信招生诈骗谎言和网上虚假高校的.招生宣传,以免蒙受不必要的精神和物质损失。
近期,教育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集中搜集并核实了一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具备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虚假高校和冒充非学历教育机构的非法网站。这些虚假高校及非法网站,通过编造与合法全日制普通高校易混淆的校名,并建立相关高校招生网站,号称可颁发本专科学历或颁发国家承认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虚假高校招生宣传,致使部分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国家有关部门已依法全部关停了上述虚假高校网站,各地正着手对本辖区内涉及的虚假高校进行查处,凡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据悉,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可以登录教育部网站查询。
篇4: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一、
面向全国的省级重点(示范)中学招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史类仅限陕西省)均可申请:
1.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者;
2. 高中阶段参加各学科竞赛获得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并且学习成绩优异者;
3. 高中阶段在某些专业领域有特殊专长或成绩突出,并且学习成绩优秀者。
二、选拔人数
理工类:600~800名;
文史类:10~15名(仅限陕西省)。
三、测试模式及内容
1、xx年度自主选拔录取采取两阶段三模块的gsi测试模式。两阶段即为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其中笔试分为五校通用基础测试部分(general exam,简称g测试)和我校特色测试(special exam,简称s测试)两个模块,g、s两个模块的测试五校将在同一天内完成;考生在完成g、s两部分测试后,达到我校合格分数条件者将在西安交通大学内集中进行面试(interview,简称i模块)。
2、通用基础测试(g部分)由五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家组统一命题,其中理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其中物理占70%;化学占30%);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人文与社会(其中历史占40%、政治占30%、地理占30%)。各科卷面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测试时间均为90分钟。
3、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特色测试部分(s部分),将在通用基础测试结束后当天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四、申请程序
xx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考生自荐为辅”的.方式,报名时间为xx年11月5日~12月1日,报名者必须在此期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费200元/人),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考生请登录211.151.240.112/student 填写《xx年五校合作自主选拔考生信息表》,并将西安交通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高校,第二志愿可选择其它四所高校之一(注:详细填写流程和要求请按网站提示进行);
2、提交材料:无论是第一志愿还是第二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请所在中学于xx年12月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材料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①《xx年五校合作自主选拔考生信息表》(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信息表);
② 高中阶段学年成绩单(须有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③ 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根据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参与社会实践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和发明创造等,确定申请者是否具备参加五校自主招生统一笔试(g测试)和我校特色测试(s测试)的资格。对获得资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2、笔试(g、s模块)办法
① 笔试时间:xx年1月,具体时间届时在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或网上报名网站211.151.240.112/student上正式公布,同时在发放准考证时给出具体的考试安排。
② 笔试地点:g、s部分的测试将在29个省市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厦门、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设立考点,考生原则上在所在省、市、区考点参加g、s两部分的笔试,也可根据网上公布的考点选择就近考点参加笔试。
③ s部分的成绩认定:如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则认我校特色测试s部分的成绩;如为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则认该生参加第一志愿高校的s部分成绩。
3、面试(i模块)办法
在完成g、s两模块测试和评价后,我校将本着“优先第一志愿、兼顾第二志愿”的原则,分别划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面试资格分数线,获得资格者将分批到西安交通大学集中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篇5: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在各行业起引领作用、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目标, 20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招收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欢迎各中学继续向我校推荐“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一、推荐原则
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经中学盖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网址: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www.ccuut.edu.cn)
报名时间:12月1日至月20日
(注:考生须按报名系统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于年12月24日之前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将影响笔试资格评定。)
三、选拔程序
1、初选: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2、笔试:在各省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1)笔试时间:2011年2月20日
(2)笔试科目: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每科100分共500分)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每科100分共500分)
3、面试:在北京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考察
四、选拔原则
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我校将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决定第二轮面试人选,最终根据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确定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被我校认定为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的`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时给予北京大学在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确定),对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北京大学当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专业录取时享受降10分的优惠政策。
五、重要日程
①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12月20日
(逾期将影响申请人的笔试资格评定,有条件的中学烦请将申请表格收齐,由学校统一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以防材料遗漏。)
②初审通知:2011年1月上旬在“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③笔试通知:初审合格考生于2011年1月中旬在“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打印笔试通知。
④笔试时间:2011年2月20日
⑤面试通知: 笔试后两至三周左右在“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获得面试资格的同学请自行打印面试通知。
⑥面试时间: 待定
六、附则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与保送生招生分别举行,保送生招生简章已另行发布。按照保送生招生简章申请保送的考生,可以根据本简章的有关规定申请北京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测试,但是必须另行报名,申请材料如无重要变化,可不再邮寄。
2.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1年保送生考试并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同时报名参加自主选拔的,可以自动获得北京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考试的笔试资格。
3. 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1年保送生考试并最终被认定为保送生的,不参加北京大学2011年的自主选拔测试;在保送生选拔中未能通过测试的,可以参加北京大学2011年的自主选拔测试,并择优给予保送或者自主选拔认定。
4. 考生在获得北京大学保送认定后,可以由本人申请将保送认定转为自主选拔认定。
5.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6.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9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 www.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1日
篇6:清华大学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告
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告
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具体内容请详见《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办法》。为帮助广大考生更加全面了解我校2011年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主招生选拔基本流程及时间安排
考生报名:2010年11月30日08:00至2010年12月30日22:00
无论中学推荐还是个人自荐,申请我校2011年自主招生的同学应通过“2011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报名网站”(211.151.240.112/student2011/)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请特别注意,考生在网上正式提交申请表前,报名信息均可随时修改并打印非正式申请表。正式提交后,申请表右上方将显示条形码,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请在提交前认真核对相关资料,确保网上提交的电子信息与寄送到高校的文字材料内容相符。)
完成网上提交申请表后,请将申请表进行打印,交所在中学确认盖章,并在12月30日(以收件日戳为准)前连同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哪些内容请参考《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相关政策问答》中“考生如何准备自己的申请材料”)一起寄送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特别提醒,如果考生同时申请两所院校,请将申请表打印两份,分别寄送给A志愿和B志愿院校进行初审)
高校审核:报名开始至2011年1月6日截止
报名开始后,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寄送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2011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报名网站”通知考生初审结果。
考生缴费:通过初审至2011年1月16日截止
通过初审的考生可于支付截止日期之前通过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的考试费为人民币200元)。待报名网站确认考生付费后,考生可于网站考场编排后至考前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笔试:2011年2月19日
请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并于考后2周左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复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择日举行。
复试名单将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公布拟认定结果:复试后1-2周公布
拟认定结果将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二、关于A计划
A计划是我校针对综合表现特别突出或者特长特别显著的优秀学生所专门设立的人才选拔计划,是我校自主选拔中的一种特殊形式。A计划候选人的选拔与认定方法请详见《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办法》中第14条至18条内容。A计划候选人也需进行自主招生申请,同时请将“A计划外部专家推荐意见表”进行下载、打印,请相关专家进行填写密封,连同其他申请资料寄送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校外专家的推荐意见将会成为专家组评审时的参考因素,但并非决定因素,更不是我校做出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的依据。
A计划外部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三、关于B计划
B计划是我校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欠发达地区考生所设立的试点选拔方案。今年试点的省份为新疆、湖南、江西、广西、甘肃、四川、陕西、海南。B计划候选人的选拔与认定方法请详见《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办法》中第19条至24条内容。申请B计划的.考生也需进行自主招生申请,同时请将“B计划申请表”进行下载、打印、填写,连同其他申请资料寄送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B计划申请表.doc
四、关于体育特长生
在男子足球、乒乓球、武术、击剑、网球、手球、棒球、羽毛球、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桥牌等项目具有特长的同学可以申请参加体育特长生测试,其选拔方式参照自主选拔。报名及认定方法请详见《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相关政策问答》中“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选拔和自主招生选拔是什么关系”。上述体育项目的考生如申请我校,除需在“2011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申请外,还需将“清华大学体育自主招生专项信息表”进行下载、打印、填写,连同其他申请资料寄送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体育自主招生专项信息表.doc
五、关于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参加AAA测试
香港、澳门、台湾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外国国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AAA测试。上述考生不需在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只需将“港澳台及外籍学生AAA测试申请表”进行下载、打印、填写,并以书面形式于2010年12月30日前向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参加AAA测试即可。AAA测试成绩不作为我校自主选拔考生认定。
港澳台及外籍学生AAA测试申请表.doc
六、关于家庭经济困难考生
清华大学一直非常关注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选拔的情况,并为之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请拟申请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将“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保送生经济资助申请表”进行下载、打印、填写,连同其他申请资料寄送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经济资助评审小组将对首选我校、通过初审且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申请和资助费用进行审核。
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保送生经济资助申请表.doc
七、联系方式
有关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相关问题,请致电呼叫中心服务热线
电话: 010-6270111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 13:00-17:00)
传真: 010-82520230
Email:service@aaa-center.cn (邮件的正常处理时间为二个工作日,如有紧急或特殊情况,请直接电话联系)
请不要忘记在E-MAIL和传真中留下您的姓名、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以便回复。
有关招生政策、复试、结果认定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我校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682-848 010-62770334,6278205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 13:00-17:00)
传真:010-62782061
Email:zsb@mail.tsinghua.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中国大学网篇7: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健全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为重点,确保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并贯彻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做好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在江苏省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具备信息学科才能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为江苏省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并具备下列6项条件之一:
(一) 思想素质优、特殊才能突出类
1、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认定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4、在科技创新、信息、软件、外语等方面有突出才能,经所在中学推荐,且其成果获得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可者。
(二) 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类
5、江苏省四星级中学推荐,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4A1合格,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
6、南京邮电大学生源基地学校推荐,或其他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校长推荐,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3A1B1合格及以上,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网(zs.njupt.edu.cn),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邮电大学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务必注明报名条件类型)。
2、邮寄书面材料:①申请表;②中学校长签名的推荐信、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③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于2012年1月16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
3、报名时间:2012年1月5日至2012年1月16日24时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数为我校2012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3%以内。
四、操作程序
1、学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方案,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学校自主选拔测试专家组负责考核具备特殊才能的学生。
3、学校将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报名条件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4、初审合格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来我校进行综合测试,具体考试要求、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
5、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及报考条件确定2012年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及享受优录政策的等级(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级考生经过我校专家委员会测评,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省教育厅审批。
6、对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入选的考生,将作为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政策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理科达到B+B、文科达到BB,且必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优录政策分为A、B、C三个等级:
等级A:高考成绩在江苏省本一省控线下5分内(含)的考生,予以录取并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
等级B: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一省控线的考生,予以录取并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
等级C: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一省控线的考生,予以录取,并且加10分安排专业。
六、培养措施
1、通过自主选拔且被录取的考生,按其特长和报考条件可参加我校新生奖学金的评定;
2、通过自主选拔且被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强化班的选拔。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省教育厅将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9、85866668、85866270(传真)
2、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210046)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3、网址:zs.njupt.edu.cn/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九、本方案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8:教育部公开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
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目前已经结束。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于6月19日至7月18日开通考生查询,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平台所有备案公开的招生信息,均由各招生单位提供并已在本单位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
平台开通期间,相关考生可登录平台查询录取备案结果及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考生如对公开信息有疑问,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单位联系咨询或向招生单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投诉。
1.2016年教育部新规定
2.2016年教育部最新政策出台
3.2016教育部新规定
4.2016教育部最新政策出台
5.2016年秋季开学通知教育部
6.2016保研新政策解读
7.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录
8.教育部2016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
- 农村自主招生自荐信2022-12-23
- 北大自主招生自荐信2022-12-24
- 自主招生学生自荐信2023-10-09
- 自荐信学生自主招生2023-10-09
- 高校自主招生自荐信2023-10-13
- 自主招生自荐信:南京大学2022-12-11
- 自主招生自我介绍技巧2023-01-01
- 大学自主招生自荐信2024-07-12
- 临床医学自主招生自荐信2024-04-02
- 同济大学自主招生信202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