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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15号)和省农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4〕17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要求,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通过创建带动,引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构建“政府负总责,县、镇(乡)有机构,监管到村(居、社区),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镇(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镇(乡)财政预算。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标准化、可追溯“四大体系”建设,建立质量承诺、信息发布、“红黑名单”、产地准出“四项制度”.
(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告知率达到100%.
(五)本县生产的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六)特色产业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入户率达100%,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县、镇(乡)政府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严格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县农牧局配全专职监管人员,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镇(乡)围绕“八有”(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基本经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各村(居、社区)设立监管员,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等至少配备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通过县、镇(乡)、村(居、社区)三级监管网格化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要配齐检测仪器设备,配全专职检测人员,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各镇(乡)农产品速测室要配备至少1名专职检测人员;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要配备速测设备,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逐步构建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为核心,镇(乡)建立检测室,生产基地设立检测点的监测网络。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结合生产实际,推动农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做好标准化生产示范;大力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认证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发及推广运用。
(五)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抓好农资质量监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按照“谁许可,谁监管”原则,强化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后的跟踪检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大力抓好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与执法巡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公开农资质量抽检结果,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案件移送、大案要案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六)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大力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强化生产准入;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强化经营准入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设,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严把农业投入品质量关;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及监测抽查制度,落实兽药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范围,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
(七)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强化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以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为重点,通过农业“三品”认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优先试点,逐步推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分级包装和依法标识标注。
(八)强化畜禽屠宰监管。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病死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按标准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
(九)加强诚信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积极推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红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指导申报“三品一标”企业设立质量内检员;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强化对农产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营造诚信守法良好环境。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社会共治机制。
(十)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大力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蔬菜(辣椒)农残超标、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农时,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
(十一)发展生态农业,实现绿色发展。依托省级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建设项目,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核心示范基地。集中力量、整合资金,重点扶持农业标准种植、生态种植,实现多元开发、规模发展、持续发展、绿色有机发展。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实施节约型农业生产模式。
(十二)实施品牌战略,发展特色经济。通过“政府带动、企业联动、农户参与”方式,“培养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以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平台,把分散的农户通过新的经济模式与市场紧密相连;围绕品牌农业建设,通过打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等一系列知名品牌,提高我县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十三)注重风险预警。强化对主要农产品的风险隐患排查,如:蔬菜(辣椒)禁限用高毒农药、畜禽养殖非法添加抗生素等药物、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十四)强化应急处置。修订完善《遵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职责,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成立遵义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牧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镇(乡),县政府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创建联系工作,创建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积极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二)落实经费投入,提高保障能力。县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产品监管和检测,配齐监管体系所需机构、人员、设备。各镇(乡)要结合县级政策和安排,加大投入,增加监管手段,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产标准宣传培训为重点,指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建立生产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宣传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镇(乡)开展创建工作,各镇(乡)要在依法履行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
篇2: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倡议书精选
农产品质量安全 人人有责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大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自我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监管水平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目前,创建工作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为确保创建成功,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携手创建,从我做起。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广大人民群众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创建、参与创建、推动创建,不断强化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巩固“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携手打造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二、明确责任,诚信经营。各农资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守法立身、诚信经营的理念,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诚信规范经营。严格执行省级农产品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管理,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决不使用国家禁用农药、兽药、化肥和饲料,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严把“准出”、“准入”关口,做到生产记录可保存、产品流向可追溯、储运信息可查询,落实农产品包装标识法律规定,自觉服从政府监管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管。
三、严格监管,保障安全。各创建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从严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健全检测,风险评估,防范应急处置机制,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进农产品安全生产和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健康贡献力量!
篇3: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倡议书精选
各位居民朋友: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是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依法履行法律责任。
认真贯彻《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和社会义务,以守法保安全为立社之本,不断提高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科学合理实用农业投入品。
不购买、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及禁用物质;不收购、不出售、不使用无质量保证的原料生产的食用农产品。按照农资产品使用说明科学合理用药、施肥,严格执行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做到农、兽药残留不超标,保护产地环境,不造成污染。
按标准化生产把好源头关。
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做到疏堵结合,减少用药,合理选择高效低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采前自检不合格的产品不采收、超标农产品不放行。提高农产品包装、保鲜、贮藏和加工标准化水平、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大力发展品牌农产品。不冒用“三品一标”标识。
建立可追溯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追溯制度,推行监督抽检和产地自检的“双检制”,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决不允许有问题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建立产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农产品生产记录,“三品一标”农产品实行包装标识上市,逐步实现农产品产销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
坚持诚信生产自觉接受监督。
坚守诚信品德,倡导品牌经营,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杜绝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查处和打击制售伪劣农产品行为,全力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秩序和环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打造西塘“放心农业”的品牌,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进农产品安全生产和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为社会创造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篇4: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倡议书精选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河间市于10月被河北省农业厅确定为河北省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创建期月至11月。创建“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健康平安幸福河间,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河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学部署,各相关单位依法履职,齐抓共管。
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规程生产和管理,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或渔兽药休药期管理,坚决不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兽药、化肥和饲料,做好农事生产记录,积极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以及品牌创建工作。落实农产品包装标识法律规定,自觉服从政府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为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各创建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从严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事件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殷切期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到创建“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活动中,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共同维护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局面,形成“人人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是监督员”的责任意识,监督和举报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法行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积极参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用我们的智慧和热情以实际行动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丰富、优质的农产品,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健康贡献力量!
篇5: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倡议书精选
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入推进我镇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我镇绿色、特色的优质农畜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值此我县被农业部批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之际,特向全镇人民和农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1、依法履行法律责任。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和社会义务,以守法保安全为根本,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争当维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排头兵。
2、科学合理使用农牧业投入品。不购买、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及禁用物质;不收购、不使用、不出售无质量保证的原料生产食用农产品。按照农资产品使用说明科学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农牧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做到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保护好产地环境,不造成面源污染。
3、带头实行标准化生产。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积极开展“三品”认证和基地认定。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和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真实记载和保存农畜产品生产记录,保证农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
4、认真落实检测制度。自觉加强自检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落实自检制度,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测抽检,不断完善产品“准出”制度,自觉做到从生产源头严把质量安全关,不让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
5、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自觉接受政府、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坚守诚信品德,倡导品牌经营,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杜绝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行为,全力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秩序和环境。积极争创本地绿色特色农畜产品品牌。
此外,丰乐村、建设村、协成桥村、兴旺村温室大棚、大拱棚种植,也应该做好用药记录,每个温室大棚、大拱棚内要准备用药记录本,详细记录每次用药时间及用药名称。今年我镇在7个村进行抽检,检测样品4800例,如检测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副产品,检测结果将直接上传至上级农业监管部门,给予严厉的追责问责处罚。
同时,为了大家的安全,我们也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可以一起监督,如果发现使用重毒性农药,给以给镇农牧站举报,我们会及时检测,如情况属实,将采取措施给予处理,监督举报电话:
朋友们,维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努力争当实施标准化生产和推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力军,共同承担起维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神圣职责。力争以生产优质农畜产品奉献社会、回馈广大消费者,为加快我镇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建设文明和谐大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篇6: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倡议书精选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金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常抓不懈,现提出在全县范围内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全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携手创建,从我做起。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广大人民群众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创建、参与创建、推动创建,不断强化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巩固“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形成“人人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良好氛围, 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是监督员”的责任意识,监督和举报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法行为。
二、明确责任,诚信经营。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守法立身、诚信经营的理念,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规程生产和管理,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或渔兽药休药期管理,坚决不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兽药、化肥和饲料,做好农事生产记录,积极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以及品牌创建工作。强化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严把“准出”、“准入”关口,做到生产记录可保存、产品流向可追溯、储运信息可查询,落实农产品包装标识法律规定,自觉服从政府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格监管,保障安全。为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各创建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从严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健全检测、风险评估、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事件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用我们的智慧和热情以实际行动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丰富、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贡献力量!
篇7: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1、全校师生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达到100%。
2、全校师生对创建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3、校园能植树的地方全部植树。
三、工作措施
1、团委、学生科在近期组织一次创建森林知识讲座,以黑板报、手抄报形式出一期创建森林城市的知识宣传板报。利用电子屏幕、校园广播等媒体,加大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宣传力度。
2、组织师生参加全民植树活动。
3、对校内绿化工作进行一次查漏补缺,消灭裸露泥面,种上四季常青的花草。
4、对校内花草树木进行长期陪管,注意按季节进行洒水和施肥。
5、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摆放鲜花,营造隆重的节日和活动气氛。
6、创建活动中,注意森林防火,搞好一切消防措施的检查,消灭一切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高度重视。创建森林城市,这是“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事业,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首先在思想上打一个漂亮的胜仗。
2、行动上高度负责。创建森林城市的工作,不能走过场,要把工作落到实处,要有工作台账。
3、速度上稳步推进。创建森林城市的工作,不要急于求成,要精心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层层推进,力争取得工作的最佳效果。
4、组织上领导带头。学校领导、中层骨干要带头积极行动起来,带领分管科室和年级的教工,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到创建森林城市的工作中去,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篇8: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做好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做好创森迎检准备工作,完成森林工程建设22万亩,其中:城市森林0.3万亩、农村森林19万亩、通道森林1.5万亩、水系森林1万亩、林业育苗0.2万亩。重点区域绿化树木挂牌。
二、主要工作
(一)迎检准备工作。
1.档案整理工作。认真对照考核验收标准收集整理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资料整理年限为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重点收集整理2009年10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以来的.工作资料。资料整理内容包括与城乡造林绿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相关的所有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
2.现场准备工作。按照“特色显着、景观美丽、环境优美、水平一流”的目标,精心准备迎检现场。现场点涉及城市森林、农村森林、水系森林、通道森林、种苗基地“五大工程”和森林安全、生态文化“两项建设”内容。城市森林包括公园、小区、街道、校园、医院、工业园区和企业绿化;农村森林包括乡村、乡村道路绿化和产业基地绿化;水系森林包括重点江、河、库水系绿化;通道森林包括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县乡道绿化;森林安全包括森林防火能力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生态文化包括森林公园、全国义务植树示范基地、古树名木保护等。现场准备工作包括绿化栽植、补植补造、绿化管护、绿化树木挂牌、环境整治、标识标牌设立及展板制作等。
3.氛围营造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森氛围。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及形式,充分利用各类户外广告牌、公共电子显示屏幕、汽车车身、灯杆、休闲广场、旅游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企业宣传栏、社区宣传板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森工作,努力提高市民对创森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使市民知晓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巩固提高工作。
1.继续实施森林工程,深入推进创建工作。继续按照“城市森林工程重景观、农村森林工程重效益、通道森林工程重特色、水系森林工程重防护、种苗基地工程重科技”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森林城市建设质量。
2.努力保护建设成果,切实巩固创建成效。建立健全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疫源疫病防控,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加大对盗伐林木、乱占林地和湿地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古树名木和种质资源的保护,全力做好采伐限额管理、木材流通管理、林地林权管理等工作,切实保护好森林城市建设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春季和秋冬季造林绿化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和补植补造活动,加快创森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创森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区市县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创森办、市级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创森工作和各项迎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加强筹资,强化保障。各区市县要采取政府财政投入、向上争取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筹措创森资金,为创森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创新体制机制,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项目投入为载体,采取集约经营、股份合作、个人承包等多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力量承租林地、培育树苗、植树造林,全力参与森林城市建设,提升创森工作水平。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级要将创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做到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市创森办要会同市督查办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创森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褒扬先进;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区市县和部门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进一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和迎检准备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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