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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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本文共7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明天不去你那玩”提供。

篇1: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通过教学,使学生知道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概念;我国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方面的作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危害;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维护公共安全的有关规定。

过程与方法:

在教学中,要通过具体的案例让学生逆向思维、多角度分析,提高学生辩证思维的能力。如:有法律约束是这样,无法律约束会如何?轻微违法怎样处罚?严重违法该如何惩治?并培养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让学生懂得守法光荣,违法可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在生活中能做到自觉守法。

教学建议

教学重点分析:

(1)扰乱公共秩序的危害是本框的重点之一。说它是重点,是因为人在社会中生存,就要参加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而这就需要社会的稳定。要保持社会的稳定,就要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否则,扰乱了公共秩序,破坏了社会稳定,就必然使社会生产和生活无法正常地进行,这就必然损害人民的利益,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损失。把这一问题当作重点处理,能够从反面教育学生,提高教育的实效性。教学中讲述这一问题时,可以列举大量事例,也可以剖析一个事例,从不同角度具体分析其危害。总之都是要从反面警示学生:不能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能做损人害己的事,法律绝对不可违犯。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一些规定,是本框的重点之二。学法总要知法,这是依法办事的前提。只有知道条例的具体规定,才能在公共生活中按条例去办。因此,对于条例中的内容,应作为重点来处理。

难点分析:

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是教学中的一个难点。因为这部分的文字较少,但容量较大。它采用简单枚举法,说明了四种行为都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此要予以必要的制裁。学生可能会对此感到比较费解。教师在讲解中不必各类情况都讲到,可用教材上的例证或补充新的例子,为学生提供感性材料,变枯燥为生动,引起学生的兴趣。对这些例证分析其一二即可。

教法建议:

本框教材内容浅显易懂,且有较强的可读性。因此,教师要充分发挥教材优势,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并思考问题,即运用“读――议”法进行教学。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组织学生创作表演小品,将枯燥的文字变成生动的故事。

教学设计示例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

我国有关治安行政管理的最重要的一项法规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导入新课:

案例分析:

(1)4月20日下午1点多,在开往东直门总站的359路公共汽车上,一个身高1米8以上中年外国男子突然对好言劝说他不要把脚放在汽车引擎盖上的中国女司机孟秋生大打出手,被打得鲜血直流的孟大姐被迫紧急停车。该名外国男子还殴打上前劝阻的乘客,用下流的语言和动作辱骂围观的群众,在记者采访拍照时还追打、威胁记者。在场的乘客和群众人人义愤填膺,但大家都采取克制的态度,协助110巡警将该名外国男子抓获。

学生讨论分析这名外国男子的行径所造成的种种危害。分析角度:对女司机的危害;对其他乘客的危害;对周围群众的危害;对社会的危害;对他本人的`危害。

然后再来听一下专家的说法:

专家说法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范愉:如果这个美国人不是外交官的话,不享有外交特权的特定身份,那么就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范教授说,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是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解决。她说,首先要由公安机关对这件事情的性质作出断定,结果不是特别严重,就有可能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部分一并解决。如果被打的人伤情确实很重,则要进行法医鉴定。范教授说,关键是要看伤害的后果。

北京市五环律师事务所焦仲宇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及二十二条的规定,该外国人在公共汽车上扰乱公共秩序、殴打司机和乘客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共汽车司机及乘客所受伤害的程度对该名外国人行为的定性极为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该名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被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内拘留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需要赔偿被打司机及乘客的损失和负担医疗费。

(2)靳如超石家庄爆炸案

石家庄市刑满释放人员靳如超因家庭琐事对其邻居及继母、前妻、姐姐等人怀恨在心,遂产生用爆炸手段报复的念头。3月12日至14日,靳如超先后3次到从事非法制造炸药的河北省鹿泉市农民王玉顺、郝凤琴处购买炸药共600公斤,并进行了爆炸实验。3月15日上午,靳如超将所购炸药运至石家庄市郊外藏匿。3月15日晚至16日凌晨,靳如超用早在去年从鹿泉市石井采石一厂工人胡晓洪处购买的50枚雷管和20余根导火索制成引爆装置,然后将575公斤炸药连同引爆装置,分别运送并放置到与其有矛盾的邻居和家族成员所居住的宿舍楼3处,及其姐姐售出的宿舍楼一处,之后将炸药依次引爆,共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此外,靳如超还于203月9日在云南省马关县持柴刀将一名曾与其同居的女青年韦志花杀死。王玉顺、郝凤琴自3月以来非法制造并向他人售出硝铵炸药共2.3万多公斤。4月1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家庄特大爆炸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靳如超被以故意杀人罪、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靳如超非法制造、提供爆炸物品的3名被告也分别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4月29日做出二审判决,依法维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改判被告人胡晓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依法核准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死刑,并于宣判后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学生再从不同角度分析此案例,充分认识靳如超的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

教师总结:

在两个案例中,一个扰乱了公共秩序,一个危害了公共安全,并都受到了法律相应的制裁。可见,法律在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这节课,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维护公共秩序(板书)

1、  公共秩序的定义(板书)

公共秩序包括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

(请同学们列举日常生活中一些扰乱公共秩序的现象及其危害。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给大家演示多媒体资料,有图片和动画)

老师归纳:在大家所列举的这些现象中,有发生在学校的,有发生在电影院、球场的,还有火车、汽车上的等等。这些行为,都不同程度地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制造了混乱,给个人、集体或国家造成了损失。所以这些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惩处。现在请同学们来看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几种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罚措施。

(投影一)

违反《条例》的表现

-

违反《条例》应受到的处罚

--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

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

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

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

结伙斗殴等流氓行为,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行为,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行为,拒绝或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

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

(学生阅读教材中的四个案例,并将下面的三个案例分类,然后说明这些行为所造成的危害。或者分组进行小品表演,由学生自编、自导、自演。对于表演能力强的班级,上课时临时安排,由学生即兴发挥即可;如果是个别学生有表演天赋,教师可以在课前安排他们准备几个小品,课堂表演之后,其他同学再进行讨论分析扰乱公共秩序的危害。)

(1)年11月28日下午1时,因工资纠纷,江某爬上金陵船厂50米高的吊塔上以死相逼,一直到当晚8时28分才下塔。他的行为造成该厂处于半停工状态,给安全生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江某的行为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2)204月6日,在北京工人体育场举行的2002年全国甲A足球联赛北京国安队―重庆力帆队的比赛中,北京市市政技校99级一学生,持一面绿色大旗从观众看台跳入场地,值勤民警上前劝阻,该人不听,仍滞留在场地内持旗奔跑。(该人行为严重影响了赛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篇2: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通过教学,使学生知道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概念;我国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方面的作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危害;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维护公共安全的有关规定。

过程与方法:

在教学中,要通过具体的案例让学生逆向思维、多角度分析,提高学生辩证思维的能力。如:有法律约束是这样,无法律约束会如何?轻微违法怎样处罚?严重违法该如何惩治?并培养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让学生懂得守法光荣,违法可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在生活中能做到自觉守法。

教学建议

教学重点分析:

(1)扰乱公共秩序的危害是本框的重点之一。说它是重点,是因为人在社会中生存,就要参加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而这就需要社会的稳定。要保持社会的稳定,就要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否则,扰乱了公共秩序,破坏了社会稳定,就必然使社会生产和生活无法正常地进行,这就必然损害人民的利益,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损失。把这一问题当作重点处理,能够从反面教育学生,提高教育的实效性。教学中讲述这一问题时,可以列举大量事例,也可以剖析一个事例,从不同角度具体分析其危害。总之都是要从反面警示学生:不能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能做损人害己的事,法律绝对不可违犯。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一些规定,是本框的重点之二。学法总要知法,这是依法办事的前提。只有知道条例的具体规定,才能在公共生活中按条例去办。因此,对于条例中的内容,应作为重点来处理。

难点分析:

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是教学中的一个难点。因为这部分的文字较少,但容量较大。它采用简单枚举法,说明了四种行为都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此要予以必要的制裁。学生可能会对此感到比较费解。教师在讲解中不必各类情况都讲到,可用教材上的例证或补充新的例子,为学生提供感性材料,变枯燥为生动,引起学生的兴趣。对这些例证分析其一二即可。

教法建议:

本框教材内容浅显易懂,且有较强的可读性。因此,教师要充分发挥教材优势,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并思考问题,即运用“读――议”法进行教学。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组织学生创作表演小品,将枯燥的文字变成生动的故事。

教学设计示例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

我国有关治安行政管理的最重要的一项法规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导入新课:

案例分析:

(1)年4月20日下午1点多,在开往东直门总站的359路公共汽车上,一个身高1米8以上中年外国男子突然对好言劝说他不要把脚放在汽车引擎盖上的中国女司机孟秋生大打出手,被打得鲜血直流的孟大姐被迫紧急停车。该名外国男子还殴打上前劝阻的乘客,用下流的语言和动作辱骂围观的群众,在记者采访拍照时还追打、威胁记者。在场的乘客和群众人人义愤填膺,但大家都采取克制的态度,协助110巡警将该名外国男子抓获。

学生讨论分析这名外国男子的行径所造成的种种危害。分析角度:对女司机的危害;对其他乘客的危害;对周围群众的危害;对社会的危害;对他本人的危害。

然后再来听一下专家的说法:

专家说法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范愉:如果这个美国人不是外交官的话,不享有外交特权的特定身份,那么就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范教授说,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是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解决。她说,首先要由公安机关对这件事情的性质作出断定,结果不是特别严重,就有可能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部分一并解决。如果被打的人伤情确实很重,则要进行法医鉴定。范教授说,关键是要看伤害的后果。

北京市五环律师事务所焦仲宇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及二十二条的规定,该外国人在公共汽车上扰乱公共秩序、殴打司机和乘客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共汽车司机及乘客所受伤害的程度对该名外国人行为的定性极为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该名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被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内拘留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需要赔偿被打司机及乘客的损失和负担医疗费。

(2)靳如超石家庄爆炸案

石家庄市刑满释放人员靳如超因家庭琐事对其邻居及继母、前妻、姐姐等人怀恨在心,遂产生用爆炸手段报复的念头。2001年3月12日至14日,靳如超先后3次到从事非法制造炸药的河北省鹿泉市农民王玉顺、郝凤琴处购买炸药共600公斤,并进行了爆炸实验。3月15日上午,靳如超将所购炸药运至石家庄市郊外藏匿。3月15日晚至16日凌晨,靳如超用早在去年从鹿泉市石井采石一厂工人胡晓洪处购买的50枚雷管和20余根导火索制成引爆装置,然后将575公斤炸药连同引爆装置,分别运送并放置到与其有矛盾的邻居和家族成员所居住的宿舍楼3处,及其姐姐售出的宿舍楼一处,之后将炸药依次引爆,共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此外,靳如超还于2001年3月9日在云南省马关县持柴刀将一名曾与其同居的女青年韦志花杀死。王玉顺、郝凤琴自203月以来非法制造并向他人售出硝铵炸药共2.3万多公斤。4月1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家庄特大爆炸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靳如超被以故意杀人罪、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靳如超非法制造、提供爆炸物品的3名被告也分别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4月29日做出二审判决,依法维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改判被告人胡晓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依法核准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死刑,并于宣判后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学生再从不同角度分析此案例,充分认识靳如超的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

教师总结:

在两个案例中,一个扰乱了公共秩序,一个危害了公共安全,并都受到了法律相应的制裁。可见,法律在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这节课,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维护公共秩序(板书)

1、  公共秩序的定义(板书)

公共秩序包括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

(请同学们列举日常生活中一些扰乱公共秩序的现象及其危害。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给大家演示多媒体资料,有图片和动画)

老师归纳:在大家所列举的这些现象中,有发生在学校的,有发生在电影院、球场的,还有火车、汽车上的等等。这些行为,都不同程度地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制造了混乱,给个人、集体或国家造成了损失。所以这些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惩处。现在请同学们来看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几种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罚措施。

(投影一)

违反《条例》的表现

违反《条例》应受到的处罚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结伙斗殴等流氓行为,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行为,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行为,拒绝或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学生阅读教材中的四个案例,并将下面的三个案例分类,然后说明这些行为所造成的危害。或者分组进行小品表演,由学生自编、自导、自演。对于表演能力强的班级,上课时临时安排,由学生即兴发挥即可;如果是个别学生有表演天赋,教师可以在课前安排他们准备几个小品,课堂表演之后,其他同学再进行讨论分析扰乱公共秩序的危害。)

(1)2001年11月28日下午1时,因工资纠纷,江某爬上金陵船厂50米高的吊塔上以死相逼,一直到当晚8时28分才下塔。他的行为造成该厂处于半停工状态,给安全生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江某的行为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2)2002年4月6日,在北京工人体育场举行的2002年全国甲A足球联赛北京国安队―重庆力帆队的比赛中,北京市市政技校99级一学生,持一面绿色大旗从观众看台跳入场地,值勤民警上前劝阻,该人不听,仍滞留在场地内持旗奔跑。(该人行为严重影响了赛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章第二款,现公安机关依法将该人予以治安拘留。)

(3)1986年1月20 日,耿某酒后拨打“110”电话,谎报匪警,胡说有人要他的命,让警察快来救他,并用言语侮辱警察。后被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耿某谎报险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二、保障公共安全(板书)

1、公共安全的含义。(板书)

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

2、法律严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板书)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后看投影:

(投影二)

违反《条例》的表现

违反《条例》应受到的处罚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

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15日以下拘留、200地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

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标志、防围的”

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案例分析:据广州日报报道,既未持有个人驾驶证,又未办理危险物品准运证的何某,利用人货车非法运送液化气,被深圳市宝安区消防大队依法处以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当日下午3时多,宝安区消防大队防火科对松岗镇一家气站进行防火检查,一辆停放在气站门口附近,车身上没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准运标志,却装满液化气瓶的人货车,引起消防干警的注意。

检查发现,这辆人货车未办理危险物品准运牌证,车辆的排气管没有经过防爆改装,当时驾驶人货车的何某本人也没有驾驶证。消防干警对车上液化气进行了清点,发现车上共有液化气40瓶。据何某供述,这些瓶装液化气主要供应居民使用,这辆人货车就是其经营液化气的流动仓库,平时他就在沙井、松岗一带广发卡片,一有求购电话,立即改用摩托车将气送去。(学生思考:他为什么被拘留?如何才能避免危险的发生?)

因为稍有不慎,这样的流动“火药库”,都有可能引起严重后果。何某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何某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消防部门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如果要避免危险的发生,一要靠人们的自觉守法,二要通过对违法分子的制裁,警示他人。

(学生比较分析:为什么同样是危害公共安全,何某被拘留,靳如超却被判死刑?美国流氓应受到何种处罚,为什么?)

学生讨论分析后,教师归纳:

因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他们造成的社会危害不同,受到的处罚自然也就不同。因此,何某被拘留,靳如超却被判死刑。美国流氓所受的处罚应根据被打的司机的伤情来定。如果伤情严重,就应按故意伤人罪对其进行刑罚处罚;如果伤势较轻,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小结:通过以上学习,我们明确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主要内容:了解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希望同学们在实际行动中要做到自觉守法,并能运用法律武器,同妨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作斗争。

课后练习:

预习第三框内容,搜集整理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案例。

篇3:第二课第二节维护公共秩序 保障公共安全

第二课第二节维护公共秩序 保障公共安全

第二节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关于“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通过教学,使学生知道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概念;我国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方面的作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危害;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维护公共安全的有关规定。

过程与方法:在教学中,要通过具体的案例让学生逆向思维、多角度分析,提高学生辩证思维的能力。如:有法律约束是这样,无法律约束会如何?轻微违法怎样处罚?严重违法该如何惩治?并培养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让学生懂得守法光荣,违法可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在生活中能做到自觉守法。

关于“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教学重点分析:

(1)扰乱公共秩序的危害是本框的重点之一。说它是重点,是因为人在社会中生存,就要参加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而这就需要社会的稳定。要保持社会的稳定,就要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否则,扰乱了公共秩序,破坏了社会稳定,就必然使社会生产和生活无法正常地进行,这就必然损害人民的利益,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损失。把这一问题当作重点处理,能够从反面教育学生,提高教育的实效性。教学中讲述这一问题时,可以列举大量事例,也可以剖析一个事例,从不同角度具体分析其危害。总之都是要从反面警示学生:不能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能做损人害己的事,法律绝对不可违犯。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一些规定,是本框的重点之二。学法总要知法,这是依法办事的前提。只有知道条例的具体规定,才能在公共生活中按条例去办。因此,对于条例中的内容,应作为重点来处理。

关于“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教学难点分析:

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是教学中的一个难点。因为这部分的文字较少,但容量较大。它采用简单枚举法,说明了四种行为都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此要予以必要的制裁。学生可能会对此感到比较费解。教师在讲解中不必各类情况都讲到,可用教材上的例证或补充新的例子,为学生提供感性材料,变枯燥为生动,引起学生的`兴趣。对这些例证分析其一二即可。

关于“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教法建议:

本框教材内容浅显易懂,且有较强的可读性。因此,教师要充分发挥教材优势,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并思考问题,即运用“读――议”法进行教学。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组织学生创作表演小品,将枯燥的文字变成生动的故事。

维护公共秩序  保障公共安全

(一)维护公共秩序(板书)

教师可以提前布置学生准备,将这部分内容以小品表演的形式进行学习。

将学生分为四个组,每组根据自己的表演主题编排小品,也可以参考、改编教材上的案例。每组课堂表演结束后,由本组的一位成员对小品的寓意进行总结说明。

全部表演结束后,学生自由发言,对小品的内容、表演能力、小品反映的社会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

通过此活动,让学生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维护公共秩序方面的内容:

1、维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

2、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

3、维护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4、制裁扰乱公共秩序的其他行为。

(二)保障公共安全(板书)

举例(一):

陈正平,男,32岁,初中文化,系南京市浦口区乌江镇商业村人,199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为琐事与汤山镇“正武”面食店业主陈宗武发生矛盾。陈正平见陈宗武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意图报复。2002年9月13日晚11时许,被告人陈正平到“正武”面食店,将所携带的剧毒鼠药“毒鼠强”投放到该店食品原料内,造成300多人因食用有毒食品而中毒,至9月19日起诉时共死亡38人,后又有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至今已死亡42人。

汤山特大投毒案件发生后,中共中央和江苏省、南京市等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要求迅速侦破案件。公安机关经过78小时的连续奋战,迅速侦破此案,抓获犯罪分子陈正平。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及时批捕,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在起诉书送达期满后,公开开庭审理。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正平为泄私愤,投放有毒物质,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多人中毒及死亡的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陈正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陈正平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判处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举例(二):

新华社杭州6月1日电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去年“10・19”沉船事故一案,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判处浙玉渔3157号船船长有期徒刑一年。

去年10月19日凌晨,浙玉渔3157号渔船在海上作业时遇到大风,船舱大面积进水,船体快速左倾沉没,造成27名船员全部落水。其后虽经各级政府和渔业部门的大规模搜救,仍有7名船员失踪。

法庭审理认为,浙玉渔3157号船船长违反规章制度,在船舶检查不合格、职务船员配备不齐的情况下擅自出海作业,在遭遇大风浪、船舱进水后又指挥不当,从而造成船只沉没、人员重大伤亡的事故。

从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法律严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上面的两个案例已经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刑法,因此他们都受到了刑罚处罚。对于那些上尉触犯刑律的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予以制裁。

(一)对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举例:

10月18日上午,南宁市心圩镇某村。由该村村民上缴的13支猎枪、砂枪、440发枪弹、各种钢珠火药整齐摆放在城北公安分局民警面前,这已是警方第三次深入该地开展收枪治爆行动,也是成效最为显著的一次。今年10月9日,城北分局心圩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可利江一带滋事并非法持有枪支。警方立即采取行动,派出刑警进入该地摸底调查,在掌握线索后,10月12日晚,城北分局调集30多名精干警力,直扑陈某等嫌疑人住处,当场依法收缴六连发猎枪2支、猎枪弹175发及其他涉枪涉爆物品一批,取得了初步战果。警方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先后共抓获、传唤涉案人员11名,其中5名被依法刑事拘留。民警们又连续走家串户,对涉嫌私藏非法枪弹的村民进行法制教育,赢得了当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有关村民在动员下纷纷交出了违法的涉枪涉爆物品,争取宽大处理。

类似的场面也出现在该市江西乡的村屯,村民李某以前花了多元购买一支猎枪,被公安机关发现后,他推说“枪不见了”,不愿配合。辖区派出所领导带领民警专门上门去做他的法制教育工作,用一个个真实的案例警醒他,李某终于将擦得锃亮的猎枪送到了派出所……

(二)对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学生阅读教材上的案例,然后列举自己的所见所闻。

(三)对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标志、防围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学生阅读教材上的案例,然后列举自己的所见所闻。

小结:在我国,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和运用法律制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保障公共安全的两个方面。青少年学生既要逐步学会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做斗争,又要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按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共安全。

篇4: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通过教学,使学生知道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概念;我国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方面的作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危害;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维护公共安全的有关规定。

过程与方法:

在教学中,要通过具体的案例让学生逆向思维、多角度分析,提高学生辩证思维的能力。如:有法律约束是这样,无法律约束会如何?轻微违法怎样处罚?严重违法该如何惩治?并培养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让学生懂得守法光荣,违法可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在生活中能做到自觉守法。

教学建议

教学重点分析:

(1)扰乱公共秩序的危害是本框的重点之一。说它是重点,是因为人在社会中生存,就要参加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而这就需要社会的稳定。要保持社会的稳定,就要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否则,扰乱了公共秩序,破坏了社会稳定,就必然使社会生产和生活无法正常地进行,这就必然损害人民的利益,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损失。把这一问题当作重点处理,能够从反面教育学生,提高教育的实效性。教学中讲述这一问题时,可以列举大量事例,也可以剖析一个事例,从不同角度具体分析其危害。总之都是要从反面警示学生:不能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能做损人害己的事,法律绝对不可违犯。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一些规定,是本框的重点之二。学法总要知法,这是依法办事的前提。只有知道条例的具体规定,才能在公共生活中按条例去办。因此,对于条例中的内容,应作为重点来处理。

难点分析:

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是教学中的一个难点。因为这部分的文字较少,但容量较大。它采用简单枚举法,说明了四种行为都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此要予以必要的制裁。学生可能会对此感到比较费解。教师在讲解中不必各类情况都讲到,可用教材上的例证或补充新的例子,为学生提供感性材料,变枯燥为生动,引起学生的兴趣。对这些例证分析其一二即可。

教法建议:

本框教材内容浅显易懂,且有较强的可读性。因此,教师要充分发挥教材优势,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并思考问题,即运用“读——议”法进行教学。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组织学生创作表演小品,将枯燥的文字变成生动的故事。

教学设计示例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

我国有关治安行政管理的最重要的一项法规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导入新课:

案例分析:

(1)204月20日下午1点多,在开往东直门总站的359路公共汽车上,一个身高1米8以上中年外国男子突然对好言劝说他不要把脚放在汽车引擎盖上的中国女司机孟秋生大打出手,被打得鲜血直流的孟大姐被迫紧急停车。该名外国男子还殴打上前劝阻的乘客,用下流的语言和动作辱骂围观的群众,在记者采访拍照时还追打、威胁记者。在场的乘客和群众人人义愤填膺,但大家都采取克制的态度,协助110巡警将该名外国男子抓获。

学生讨论分析这名外国男子的行径所造成的种种危害。分析角度:对女司机的`危害;对其他乘客的危害;对周围群众的危害;对社会的危害;对他本人的危害。

然后再来听一下专家的说法:

专家说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范愉:如果这个美国人不是外交官的话,不享有外交特权的特定身份,那么就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范教授说,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是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解决。她说,首先要由公安机关对这件事情的性质作出断定,结果不是特别严重,就有可能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部分一并解决。如果被打的人伤情确实很重,则要进行法医鉴定。范教授说,关键是要看伤害的后果。

篇5: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的通告

关于维护本市公园、风景游览区公共秩序和安全的通告

一、游人和驻公园、风景游览区内的各单位、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公园、风景游览区的'有关规定,提倡“五讲四美”,维护优良的秩序和优美的环境,同一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安全、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

二、购票要顺序排队。进出公园和风景游览区和在园、区内参加各种活动,应循序行进,不准拥挤、起哄,堵塞通道和出入口。

三、租、退游船,要顺序排队。上船、下船,必须经由码头。严禁超员乘船。不准私自转租游船。

四、非经公园管理部门同意,各种车辆不得进入。进入公园、风景游览区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速度行驶,在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五、在公园、风景游览区出售物品和经营收费活动,必须持有营业执照,经公园、风景游览区管理部门同意,在指定地点经营。

六、遵守静园时间。静园后,不准在园内逗留。不准翻越、拆毁园墙、栅栏。

七、爱护野生和展出的动物,不准捕猎,不准恫吓或投喂、投打。不准在非钓鱼区钓鱼。

八、爱护树木花草和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从重处罚。

九、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和园林部门批准,不准在公园、风景游览区举办舞会或聚众跳舞。

十、禁止播放反动黄色音乐、唱反动黄色歌曲;禁止伤风败俗的活动。

十一、禁止在未开放的水面游泳、冰面滑冰;禁止在路面滑旱冰。

十二、严禁在名胜古迹、古建筑、古树、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以及其他一切公共设施上涂抹、刻划、粘贴。

十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和园林部门批准,严禁在园、区内燃放鞭炮、焰火。严禁在古建筑、古松柏、草地、山林、灌木等易于起火的地方吸烟或使用明火。

十四、禁止进行损害园、区安静或危及游人安全的活动。严禁携带各种凶器、枪支弹药、爆炸物进入园、区。

十五、对违反本通告者,任何人均有权批评、检举和扭送公安部门或公园、风景游览区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依法予以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赔偿经济损失的,由公园、风景游览区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开给收据。

篇6:维护公共安全的工作方案

维护公共安全的工作方案

一、全面筑牢危管安全“防火墙”。

一是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严格排查各类涉危涉爆重点人员,每季度组织一次见面,对辖区内的涉危涉爆行业和单位反复检查督查,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二是强化监督措施落实。全面清理掌握危爆物品使用单位和管理人员结构情况,加强对危爆物品的'动态掌控力度,重点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从源头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强化防范宣传落实。组织民警深入涉危涉爆单位和重点地区,定期召开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座谈会,宣传非法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危爆物品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同时,在车站、学校、农贸市场、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散发宣传材料,宣传涉危涉爆危害和安全输运、使用原则,切实提升从事相关行业的群众的安全意识,确保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依法流通、安全使用。

二、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一是狠抓消防检查。坚持“深入排查、动态督导、全面整改”的原则,把学校、商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二是狠抓隐患整改。对辖区加油站等经营、使用单位,实行“五查”,即:查疏散通道、查安全出口、查违章用火用电、查违规留宿人员、查基本的消防设施配备,增强了监管实效性,有效预防了易燃易爆单位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狠抓防火宣传。通过发放防火宣传资料、设立消防业务咨询台、现场回答群众提问等形式,普及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同时,在辖区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演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防火自救能力。

三、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

一是强化治安防范。主动与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交警协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重点是督导辖区中小学校设置标准门卫室,配足保安力量,配齐防护器材,悬挂安全防范提示牌、警校联系牌、设立举报箱。二是突出综合整治。建立完善公安机关与学校师生、学生家庭常态协调机制,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特殊人群的排查力度,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排查涉校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安全隐患早整改,严防发生涉校安全事故。三是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上法制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增强广大师生以及家长的安全意识。

篇7:企业公共秩序维护部个人述职报告

企业公共秩序维护部个人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仁们:

大家好!

感谢公司领导的信任,我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深入一线了解队员工作、思想情况、熟悉小区周边的治安情况,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调查工作思路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现将工作述职如下:

一、成绩

带着队员走出失败的阴影。到公共秩序维护部后,发现队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缺乏激情,队伍被一种无形的压力笼罩着,队员压力过大导致身心疲惫,针对这一情况,及时与队员交心、谈心,多次开展文体活动(如橡棋比赛、乒乓球比赛等)让队员在娱乐中放下思想包袱,同时以身作则加强对队员、对班长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队员、班长的责任心。通过培训与周末例会,我主动承担责任,让队员在无思想包袱下工作、生活,通过一段时间努力队伍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充分利用智能化系统,监督队员履行职责情况。公司给配备了巡更系统和车辆管理系统,为了发挥两大系统的作用。我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现场查勘,对巡更点作了全面、有效的布置,使巡更不留任何空隙与死角,并同时执行巡更管理制度,使队员履行职责情况有较大的改善,车辆管理系统实施以前,业主多次投诉门岗队员对车辆把关不严,并有业主以此要胁不交物业费。车辆管理系统安装时,及时跟进,学习系统的操作,为更好地管理门岗收费,防止费用外留,及时检查电脑收费与实际收费是否相符,并主动管理门岗费用与财务对接,8月1日对小区所有车辆执行刷卡进出,门岗的工作得到业主的充分肯定。

XX年社会治安形势比较混乱,小区的治安环境也较差,根据不同时期确定不同的重点区域采取不同的巡逻方式和巡逻路线,如采取围墙外围巡逻、用自行车巡逻等;采取补“洞”的方式,防止事故的发生(如围墙边安装铁刺、增强照明等);并与公共秩序维护部队长轮留值夜班,多次把犯罪分子挡在门外,并在9月份、11月份分别抓获1名小偷,交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公司的安排今年创“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此事困难大、任务重,我带领队员积极配合管理处的各项工作。国优期间到处都是维护员身影,刷墙漆、清下水沟、刷马路等,协助管理处完成大量工作,据初步统计国优期间维护员共出动500人次,共计1800小时。通过努力,使小区的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基本达到“国优”标准。

二、不足

XX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大到全球、国家,小到公司、管理处、部门,虽然公共秩序维护维护部取得以上成绩,但也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1、招聘渠道不畅通,队员不稳定。公共秩序维护部一直都是缺编,人员一直不够。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招聘途径较少,主要是熟人介绍、火车站介绍所介绍,招聘途径没多样化、没有积极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应聘人员来源较少,从而导致没有按公司人力资源的规定把好人员的入口关,招聘时没有选择余地,有时招聘的队员根本不符合公司要求,给以后的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队伍不稳定是导致缺编的另一方面,公共秩序维护部队伍比较大,队员来自五湖四海,思想工作没及时跟上,再加上酬金制度、平面小区等原因,使大部分队员在这里工作时间比较短,导致部门流动性较大,队伍不稳定。

2、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今年在社会大环境治安形势较差的情况下,小区也出现多起业主家中被盗现象。据统计今年小区共出现家中进人、被盗20余起,虽然被盗事件后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但平静一段时间后,上到部门主管下至队员,思想上没有使终把紧“安全”这根弦,工作中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责任心下降没有一如既往地工作,是导致下一起安全事故发生的导火线。没有按公司的规定,从严管理、按规范管理,叫想麻痹,从而导致出现今年轰动整个公司的7·7事件的发生,这一系列的事件发生使业主财产受到损失,给公司、管理处造成很大影响,与部门主管思想上没有高度重视,管理不规范、安全意识较差有关。

3、队员责任心较差、监督力度不够。今年虽然部门的培训、训练照常进行,但培训的随意性较大,队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导致新队员进来很长一段时间还不知道岗位职责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给部门整体工作带来很大影响。部门主管对班长、队员监督力度不够,虽然晚班有部门主管人监督,但中班的监督力度不够,从而使中班出现安全事故。部门主管、班长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不强,特别是班长,巡逻过程中,有偷懒、不能及时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平时管理没按规定从严管理队员,部门没有严格执行“公共秩序维护部奖惩制度”,队员作好作坏一个样,是队员责任心不强的另一方面。

4、系统操作不规范、处理问题不灵活。门岗车辆管理系统未充分全发挥作用,队员没按规范操作,实行刷卡以来,小区还有许多车辆未办理智能ic卡,照常出入小区,而门岗队员凭经验也没给发卡直接开门,系统对这部分业主形同虚设。监督力度不够,临时卡管理混乱,值班人员大部分时间坐在岗亭,有时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未及时收回临时卡,多次出现车辆冲岗现象,到至今为止临时卡丢失的.40余张。队员在执行制度时处理问题不灵活,解释问题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导致两起撞杆冲岗现象发生。

5、公用物品管理不当,损坏程度严重。今年初虽采用集中管理,实行领用登记制度,但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没有执行公用物品管理制度。虽没有出现丢失情况,但出现对讲机进水、手电筒摔坏等现象,出现这些现象只是口头批评,没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从而导致公司财产受损。

未来工作

XX年工作已结束,XX年工作即将来临,为了更好地开展XX年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为业主服务,决定XX年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拓宽招聘途径,招聘新队员,补充队伍力量,严格执行“末位淘汰制”以提高队员责任心和忧患意识。

2、加强内部管理,抓好队员、骨干的培训、训练、思想工作,提高队伍集体形象和综合能力,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3、充分利用车辆管理系统,严格执行收发卡制度,加强车辆管理,针对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及时采取上门、贴建议函等措施解决,确保小区车辆停放有序,并严格对车辆实行收费制度,为管理处创造一定利润。

4、加强公用物品集中管理,实行责任到人,采用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谁损坏谁赔偿并追究责任的原则,确保公用物品的正常良好使用。

5、立足部门窗口形象,加强与各部门的团结协助,积极配合管理处各项工作,提高办事效率。

新年新气象,在新的一年中公共秩序维护部本着“持续改进”的原则,将以优质服务、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过硬的业务技能展开各项工作,为公司、管理处增添新的活力,争取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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