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收集的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教务系统,本文共5篇,欢迎大家前来参阅。本文原稿由网友“CCoo”提供。
篇1: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教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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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山西矿业学院阳泉煤炭专科班。1986年更名为阳泉煤炭专科学校,增挂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并开始本科教育。暂代阳泉市增挂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校牌,承担高职教育教学任务。,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山西工程技术学院。
截止1月,校园占地面积1105.49亩(73.69万);校舍建筑总面积25.74万,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6.73万;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152.55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9.6万册。学院下设10个教学系部。有全日制在校生6872人。教职工502人,专任教师359人。
篇2: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是几本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Shanx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位于山西省阳泉市,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培育院校、山西省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学校始建于1984年,建校初名山西矿业学院阳泉煤炭专科班;1986年成立阳泉煤炭专科学校;20与太原理工大学合署创建公办二级学院--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开始开展本科教育;20在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的基础上成立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
篇3: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法规,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篇4: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4527
学校地址:山西省阳泉市
邮编:045000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
1.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根据我校的办学能力和当前经济社会的人才需求,充分征集各系部意见后,由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党委会确定。
2.按上级要求设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平衡统考线上平行志愿进档的同分数段考生。
三、录取原则及规则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3.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办、招生就业处等有关部门参与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具体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5.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理工类、文史类依据投档次序、考生高考分数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6.在高考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照顾品学兼优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政策执行。
7.对口升学只在山西省招生,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业类别和专业分数线从高到低分类录取。
8.我校招收的英语专业以外其他各专业考生,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四、特殊专业要求和限制
1.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采矿工程、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井建设等特殊专业只招男生)。
2.凡色弱、色盲的考生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限报专业执行。
五、其他要求
1.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
2.新生入学后,学校要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工程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 颁发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学位证书。
七、奖助措施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八、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3) 2568330
传真:(0353)2112933
篇5: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2777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邮编:030009)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杜英堂(副院长)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相关省(区、市)生源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3、学院食宿条件未能满足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建议少数民族考生慎报。
4、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6、进档文史、理工类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成绩、理工类考生按数学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7、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8、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三、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1、经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院与加拿大北方理工学院(Northern College of Applied Arts & Technology,Canada)合作举办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两个高等专科教育合作项目,每个项目招生50人。
2、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24号)的规定,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8000元。
3、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录取规则同普通文、理类考生,不录取无专业志愿的考生。
4、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中加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学完全部课程,经双方考试合格,可获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专科文凭。
四、收费及其它
1、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2、新生入校后,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体检、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学院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3、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4、学院设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录取的贫困家庭新生还可申请进入由“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提供资助的“思利及人助学圆梦班”(共50人)。
5、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择优,学院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教务、学生等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
6、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院校建设验收。
7、联系方式
电 话:(0351)3350580
电子信箱:1770063134@qq.com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