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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校园旧事散文
校园旧事散文
那年我16岁,在县中读书,班主任是一个三十七、八岁的中年人,长得个子不高,漫长脸、细眼睛、薄嘴唇,即有点男子汉果敢刚毅的感觉,又很温和,他姓刘,我们都亲切的叫他刘老师。
我自小爱读课外闲书,特别是文学书籍,只要是被我看到的书,我必要读到才甘心,不然,真有寝食不安的感觉。那年我读高一,功课不很紧张,再加上我的成绩也不错,在班中名列前茅。于是,渐渐的,我就旧病复发,重操旧业了。当时,班中的同学多订阅各种刊物,以文学居多,我就每日携各种刊物狂啃烂嚼,月月把各种刊物读遍方才罢休,还不满足,学校有图书馆,里面藏书不菲,正合我意,于是,整日废寝忘食的和闲书作伴,成了我当时的生活状态。
刘老师是我们的数学老师,我废寝忘食的几个月下来,数学成绩就有点滑坡,刘老师很奇怪,就留心起来,没想到不留心不知道,一留心吓一跳,我废寝忘食的痴迷程度让刘老对师也大吃一惊。奇怪的是对这件事一向雷厉风行的刘老师却独辟了蹊径,即没声张,也没有批评。日子仍如水一样渐渐的逝去,我依旧我行我素的过着自己的日子,刘老师也一如继往的待我。只是,从此后,我书桌抽屉的闲书,经常的不翼而飞了,开始的时候我很着急,以为是同学拿走了,就遍访同学四处打听,希望能找回闲书,但渐渐听同学说,我的书被刘老师拿走了。我大吃一惊,心里像揣了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闲书也不太敢看了。心想:这次可惨了,刘老师不留情面的批评,可是疾风暴雨,我是亲眼见的。如今,我也犯了错,跑不了要电闪雷鸣一次。如此惴惴不安了十几天,却始终是风和日丽的,刘老师的脸上也还是笑眯眯的,没有一点电闪雷鸣的兆头。我的心渐渐的安了,侥幸的想法渐渐的抬起头来,闲书也就渐渐的又读起来,一如既往。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太阳暖暖的`照在人们的身上,十分惬意舒适,正是课外活动的时间,我们一帮同学正生龙活虎的在打排球,忽然有同学大声的喊道:“丽丽,刘老师有请,在办公室。”我不知刘老师有什么事找我,一边三步并作两步的向老师办公室跑,一边脑子里胡思乱想的瞎猜,当我来到刘老师的办公室,一眼瞥见他桌子上我不翼而飞的几本时,我顿然醒悟。霎那间我的脑袋“嗡”了一声,心“扑腾扑腾”的跳个不停,心想:完了,完了,肯定的挨批评!于是我低下头,准备迎受袭来的暴风骤雨,没想到,事与愿违,预期的疾风暴雨并没有来,刘老师却和颜悦色的和我拉起了家常,我惊诧,但只得惴惴不安的敷衍老师。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们的交谈慢慢的变得融洽起来,这时,刘老师亮出了底牌,和我谈起了该如何读课外书,刘老师语重心长的说:“我不反对看课外书,看课外书不是坏事,但事情总有主次轻重,对你而言,当前的重点是学习,你应以学业为重,在学好功课的前提下,有选择的多读一些课外书,而不是像现在胡子眉毛一把抓,影响了学业……”。看到如慈父般谆谆教诲我、开导我的的刘老师,看到因日夜操劳,脸上有些倦容的刘老师,我的心猛地一热,毫不犹豫的站起来对刘老师说:“老师,您放心,今后我会好好学习,有选择的读课外书。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考试前我对您发誓不再读任何课外书,好好学习,争取考个好成绩!”看着我激动万分的我,刘老师的脸上露出了微微的笑意。
而后的日子了,我像一只加足马力的汽车,努力的学习着,为的是实现自己的诺言,闲书也被我搁置到一边。可就在考试的前几天,同桌拿来一本好书,并推荐给我,我心中有些痒痒的,但想到自己夸下的海口,就强行按捺住自己骚动的心,目不斜视的做功课,但那书却好像一直在和我频频招手,搅得我有些心神不安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终于按耐不住,从同桌的抽屉里拿来书,不看则已,一看我又陷入了痴迷,……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自己的身后好像站着一个人,我有些疑惑,抬起头,却被惊的目瞪口呆,原来静静地站在我身后是刘老师,刹那间,一股热血猛的冲到我的头顶,我腾地站了起来,满脸涨的通红,细细的的汗珠不断地往下滚,嘴里结结巴巴的想解释却什么也说不清楚,眼睛也不敢看刘老师,一时间尴尬、悔恨、紧张、窘迫种种情绪交织在一起,我几乎崩溃,恨不得底下有个洞能钻进去……
那一刻也须只是一瞬,但于我却刻骨铭心,如同再造。自此后,我彻底改掉了毫无节制看闲书的习惯。两年后,我考上了自己喜欢的学校,离开了县中,离开了刘老师……
篇2:旧事散文
旧事散文
就这样,我们后知后觉的来到了高三,高二高三不分班。于是同一波同学就一同走过了夏秋冬又迎来了夏,然而熟络的朋友并没有多少。
高二下学期,一次调座位我认识了后来想到都会开心的同桌。卷卷的丸子头,架一副大大的眼镜,善于交际而又有趣,她的出现又一次颠覆了我白开水般单调枯燥的`日子。她充满幻想,永远热情,大大咧咧看似毫不在乎一切的外表下又隐藏一颗细腻又诗意的心。她的能言善谈似乎与生俱来,与全班同学都保持很好的关系,大家都喜欢这个有趣的灵魂。在她的感染下,我再次敞开心扉同样也跟她一起追起星来,那时候每周仅有半天的小休成了我们一起花痴爱豆又出新歌或开演唱会又变帅的开心时刻了。那时候可真容易满足啊,也许只是爱豆发了一条动态就足以满足我们的幸福感,并且,由于有了正能量爱豆的指引,我们也暗暗在心底立志努力学习,以后存钱一起去看他。
从此,迷茫的小透明开始在黑暗中发现了星光,尽管那星光遥远又模糊,不过没关系啊,有这样优秀的人在前方照耀着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于是,我们每天被藏在摞的高到挡得住脸的书本习题下,埋在各科数不清做不完的卷子里,混沌的好像整个青春也埋藏在这种飞快的日子里了……
转眼我们终究还是迎来了毕业季。高考在即,大家都心无旁骛全力准备最后一战,我却可能是过度焦灼反而心情走向反端看淡了高考。在高三党整日疯狂复习考试的氛围中成为一股清流,丝毫紧张不起来,生活学习都相当放松,习惯着年级的月考周练。
终于,6月7号到来了。我和所有考生一样激动忐忑又强作镇定般走进高考考场。
响铃。落笔。
一切的紧张,全部放下,舒一口气,走出考场,高中三年全部结束。所有熬过的夜,做过的试卷,委屈的眼泪化为释然与接下来的狂欢。
考试结果出来后,我并没有多惊讶,也算是意料之中,由于晕车及天气热带来的中暑生病,我考砸了……
老爸没有多说,带我重新来到学校复读。
我没有反抗。没有理由没有资格。
承载着希望的自己除了硬着头皮迈进那栋黑暗阴森的独楼外别无选择。
自己搞砸的高考,哭着也只能重来……
篇3:枣园旧事散文
枣园旧事散文
“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今夜,月华如水,树梢头那一轮皎洁的月光,照亮黯然天空,微凉的晚风徐徐吹来,远处有几声狗吠,恍惚间,竟忘了置身何处了。那曾日日走过的林间小路,那曾弥漫了整个夏日气息泛看白光的戈壁原野,总是在你猝不及防的某个时刻出现。
故乡枣园座落在离乌鲁木齐市60多公里的戈壁滩上,因为打了几口深井,这里便变成了绿洲。最早来这里垦边的是一大群退伍军人和支边青年,他们变成了我的父辈。
枣园之所以叫枣园是因为这里的田边屋后生长着大片的沙枣树。这种树,耐旱,喜阳光,冬天雪一覆盖就冻不死,没人浇水施肥,完全是一种自然生长状态,又可以稳沙固沙,我小的时候,这种树到处可见。印象中沙枣树是五六月份开花,每到花季,成片成片金黄色的沙枣花缀满树枝,散发着浓郁的甘甜的香味。繁盛的秋季一到,满树的花瓣变成果实,由青而红,晶晶亮亮地挂满树枝。因为是野生,并无人采摘,熟透之后,会落上一地。
在枣园的东南面有时可以看到淡墨色起伏着的山峦,它在一片雾气之中,时隐时现。那可是我们所能见到的唯一的山了,大人们说,那就是闻名遐迩的天山。天气晴朗的早晨,会看最高的峰顶在太阳下晶莹地闪烁,那是终年积雪的缘故。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那就是天山主峰博格达峰。常常一个人望着那晶莹闪烁的地方乱想,那积雪会不会融化,融化之后的水会不会流到门前,这儿会不会就变成了海?
枣园居住的主要族群是汉族,但又不单只是汉族,和团部隔着一大片农田遥遥相对的是一大群哈萨人。年少时总是对这群长着高鼻梁深眼睛的人们充满着好奇,有时,隔着一大片农田可以看见他们的屋顶在太阳下泛着白光,还有他们的只单片新。虽然好奇,但我从未靠近过他们。冬天农闲时节,这些哈萨克人会骑着骆驼到我们这边的商店买日用品。骆驼脏兮兮的,褐黄色皮毛,东掉一块,西掉一块,背上两个驼峰,像两座假小山,高高地耸立着。每当哈萨克人过来时,它们就被栓在商店门前的电线杆上,嘴里不停地在嚼些什么,或卧或站,安静地等着主人。有时,哈萨克人也会骑马过来,马就没有那么老实了,经常在原地打转,口中还不停地喷着白沫。这些哈萨克人的脸是黑紫红色,表情不怒而威。他们穿着厚厚的毛皮大衣,看着异常壮实,但上马或上骆驼的身形却非常灵巧。夏天,麦子收割完后,他们会赶着羊群过来遛地。这样的时节就会变成男孩子们的'节日。孩子们会趁着牧羊人的一个不留神,逮几只羊过来,连滚带爬地骑上去,还没等骑稳,牧羊人已挥着马鞭过来了。就这样,他们总要和牧羊人战几个回合,直到筋疲力尽,变成个土人。前两年回家,听说这群哈萨克人还在,他们还和几十年前一样,一直那么安静地住着,和枣园的汉族们老死不相往来。
枣园有一大片苹果树,果树开花时节是极好看的。苹果花先是粉红再是乳白,一簇一簇的,几公里外都能闻到苹果花的甜香味。最喜人的是果子成熟的季节,那一嘟噜一嘟噜的果子,红的,黄的,绿的,压弯了树枝。这时的果园就变成了孩子们的乐园。看果园的大叔自然是不让我们进园子的,他从这边赶,我们就从那边进,倒是有趣。最无趣的是碰见果园的技术员,他瘦瘦高高的,三十出头的模样,戴一副有很多圈的深度近视眼镜,爱穿一件深蓝色中山装,就是到地里干活也这么穿着。我从没见过他跟人讲过话,也从没见过他笑过,他看你的眼光永远是冷冰冰的,表情淡漠,拒人于千里之外,头发倒是梳得一丝不乱。走路慢腾腾的,总是一个人在田边地头转悠。不管是艳阳高照,还是阴雨绵绵,他就那么一身暗色调的在他自已的日子里孑然一身。也从没见过他有什么亲人,我们不知道,他,一个知识分子,究竟有着怎样的境遇,也不知道,他是怎样流落到我们这个极偏远的戈壁滩上的小农场的。在那样一个时代,大概有很多人,像他这样,被世界遗忘了吧。在他把一大捧各式钢笔一砖一砖砸碎之后,他就从我们戈壁滩上的那个偏远的小农场里消失了,后来,再也没有听过他的消息,仿佛他从未出现过。
枣园还有大片大片的庄稼地,麦田,棉花地,瓜地,全是那种一眼望不到边的。麦子先熟,七八月就收割了,康拜因开进地里,昼夜不停地轰响着。棉花要到九月份才全开,每到棉花采摘的季节,成千上万亩的棉花全部盛放,大地一夜之间变成纯白色。放眼望去,那绵延不断的白仿佛是天上的云融进了大地。每到这个时候,农场的大人小孩要齐上阵,要赶在霜降之前把棉花全部采摘完,这自然是一件巨大的工程。九月份的天已有丝丝凉意,早晨,天还没亮,棉花地已人头攒动,人人胸前系一大袋子,甚至铺苫到地上,会摘的人,左右手同时开弓,一会儿的功夫,一垄就可以摘完,胸前的袋子也迅速地鼓胀起来。不会摘的人,比如像我,只能用左手抓着袋子,右手一朵一朵地从棉枝花蕾中扯下长长的花絮,像个蜗牛般,一点一点往前挪。棉花枝很矮,只有齐腿高,摘棉花的人,不能蹲也不能站,只能弯着腰,体力不行的人,摘一天花下来,准让你腰酸背痛。前几天看一个宣传新疆的片子,居然看到了一个摘棉花的大型机器,在摘花的同时,棉花籽都脱出来了,不禁感慨,花农们再也不需要弯腰勾背满手伤痕地摘花劳作了。
有人说,故乡的面貌,是一种模糊的怅望,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可是,我怎么觉得,念着她的名字,带着她的气息,用怎样细密的叙事,都不能完成那个虐心的挥手别离。
篇4:阿房旧事散文
阿房旧事散文
阿房古语念做“窝旁”,陕西的方言就是阿城那边的意思,阿房宫的意思就是阿城那边的宫殿。
阿城是临近镐京那边的城池,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土地丰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认为都城咸阳人太多,而先前的皇宫太小,不能满足需要,于是下令在故周都城丰、镐之间,渭河以南的阿城,仿集天下建筑的精英灵秀,营造一座历史上最著名的宫殿建筑群,这就是闻名中外的“阿房宫”。阿房宫,堪称我国建筑史上的伟大奇迹,其规模宏大,雄伟壮观,亘古未有。阿房宫从骊山北边建起,折而向西,一直通到了咸阳(古咸阳在骊山西北),纵横300余里。散落在渭河两岸的亭台楼阁宛若星辰,相互勾连,相互辉映,构成了秦帝国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秦始皇为了防止六国贵族复辟,便把12万户六国的富商和王室成员迁至咸阳,同时下令收缴天下的兵器,铸成12个铜人,伫立在阿房宫门前。他幻想着自己的江山稳如泰山,皇帝的宝座可传万世而不朽。晚唐诗人杜牧的《阿房宫赋》,对富丽堂皇的阿房宫作了惟妙惟肖的描述,更使阿房宫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像是笼着轻纱的梦。令人惋惜的`是项羽的一把大火,将名噪天下的阿房宫化为灰烬。而今,那曾经辉煌一时的阿房宫变成了一望无际的农田,再也找不到远古的一丁点印记,只有一处秦始皇望月的“天台”,还残存了一座十几米高的风土台基,默默地诉说着那段帝国的辛酸历史。
大秦帝国的大厦在项羽的烈火中轰然倒塌了,秦始皇幻想的万世基业也只传承了三世,秦人引以为豪的阿房宫也成为一片焦土,孤独沉寂的土塚已不能再回到远古的梦里,那段辉煌的旧事,已化作落日残阳,那座雄伟壮观的阿房宫,早已成为历史的尘埃,成为过眼的烟云。
天台的土塚旁边是一条很宽敞的柏油马路,路边筑起的赭褐色高墙,将大秦帝国沉睡的那段历史与现代红尘相互隔开,围住了昔日帝国仅存的印痕。一个曾是世界最强盛的帝国,仅仅存续了,竟然悄无声息地消失了,这不得不发人深省。正如贾谊的《过秦论》写到:“然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然后以六合为家,崤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可见亡秦的教训是不“爱惜民力”,对外穷兵黩武,对内租役繁重,滥用民力。历史开了一个天大玩笑,严酷的法律没有带来帝国的长治久安,反而招来了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风暴,导致了帝国的最后覆亡。只有“以民为本,轻徭薄役”,国家才能长治久安,这正印证了唐太宗那句名言:“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者载舟,水者覆舟。”
篇5:旧事-散文阅读
旧事-散文阅读
旧事
丽江。华灯初上。终于结束了一周的折磨。我牵着你的手,走出校门,习惯性地右转,走进另一个世界。古城永远是那么热闹。熙熙攘攘的人群,有老的,小的,都是两两成双,自然情侣居多。不然真辜负了这良辰美景。呵呵。好开心。我举起我们牵着的手给她看:我们也是两个人哦。然后毫无矜持可言地大笑起来。总喜欢漫无目的地在古城闲逛,从未觉得累过。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计较,只是睁了一双大眼,贪婪地望着各种风景,各种色彩。大脑空空,未必不好。丽江的晚上别有一番情调。我爱跟你们一起走。也爱一个人走。我们做着一些有着美丽邂逅的白日梦,又幻想自己是小资阶级的慵懒逍遥人物,穿着及地长裙,在青石板上,细柳之间,徘徊倘徉,依风漫步。真美~;
夜暮中的丽江小城,神秘却充斥着温情。淡黄的光,往往自瓦檐的沟槽泄下,柔柔地铺洒了一地,如烛光般古旧,清亮,醉意浓浓。我们在吉他手干净而忧伤的歌声中驻足。你说,好有磁性的声音。我说,其实人也很有磁性。然后我们就大笑。我们静静听着。周围人并不多,那歌声就显得格外清越。他应该是一个失意的流浪歌手吧。我们自顾自地也忧伤地猜想起来。谁谁谁失意,谁谁谁忧伤,这好像都与我们无关吧。可我们偏偏把高考的压力丢在了一边,宁可浪费这宝贵地时间坐在这里为别人的身世感伤。呵呵,傻乎乎的人。你突然说到,要是以后我养不活自己怎么办呢?…那就你养我吧!我故做沉思:额…我还有那么多人要养活,我家到时估计都装不下你…你竟说到:还是我养你吧,我做你的经济人,你去当模特!噢,天。你怕想钱想疯了!我才不要呢!财迷是我对你的定义。呵呵,给一个女孩子安这么个名,貌似有损形象。不过我是实话实说,呵呵。钱好像也不能算是太坏的东西,至少有了它,我们现在就是那些悠闲地漫步着的小资了,倒也不错。不过我们立马打压了这种想法,因为我们觉得这是想要不劳而获的懒人想法,是错误的!;
回学校的路,总会经过酒吧一条街。白天这里很安静,也很美。特别在夏天,夹道繁花簇锦,小桥碧水,杨柳依依,反正,就是很美,很美,特别美。美得醉人。晚上依旧也醉人,不过这次是酒。游人在吧里醉成各种形态,我们就像小鱼一样从人流中匆匆穿过,然后在人少的地方大大地喘一口气。有不识相的服务生会递上一朵玫瑰:小姐到里面坐坐!别叫小姐!我没好气的嚷一声,拉着你快步离开,脸上火辣辣的。唉,晚上,为什么总要用酒来放纵自己?后来我们只好改道,改从一条幽僻的小路回学校。不过似乎更恐怖了。然而并没有影响我们经常去逛并晚归的热情。古城总是那么迷人,至少在我们迷茫不知所往的日子里,给了我们一个免费的快乐去处,消磨去各种烦恼。;
这都是三年以来养成的习惯了。周末不到古城走走,真会闷坏的,至少我是这样。也因为这个能给自己安慰的借口,常常把做业拖到做后一刻才做完。所以每次逛完古城走在回校的路上,心中都满是担忧和愁怅。你说,我讨厌回学校的路。讨厌在傍晚回学校。此情此景,就让我想到古道西风瘦马的意境,果然凄凉啊。所以每次我都只能以苦笑回应你。不幸地是,以后我老忍不住说凄凉二字,并发现凄清一词更为贴切,结果就是在那些没有考好的日子里,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凄清之感,无比凄清啊~尤其是在缺钱的日子,唉~;
我常常幻想在古城里夕阳下漫步,那该是多么浪漫的一件事。微风吹动我的长发和群摆~嗯,一定不错。因为校服和时间的束缚,这个愿望一直未得实现,却很美很诱人的在我疲惫的时候出现在脑海,唯有叹惋。如今想想,这么一个小梦,不知何时能圆。;
还记得我是第一次逛古城的时候学会了华灯初上这个词。好像专为形容夜暮下的丽江而造。我们流连在人和光之间,随着人群到了万古楼下。最后还是不服输地爬上了那天梯似的石级。但力气总没白费。一览众山小的.感觉确实不错。千万家灯火尽收眼底。所有的一切都缩成一个小点。此时我们就是最大的。呵呵。;
我还记得你曾很喜欢道边的那支流浪乐队。我们在一个无比失意的晚上邂逅他们的歌声。《在路上》是他们的名称。很好听的名字。有着许巍纯朴厚重而清越的风格,却在这略显清冷的夜里添了几分苦涩。当然不可避免的,我们又感慨一番。突觉生活的辛酸,又为他们的自由而倾倒。后来又遇到很多次相似的情况,卖着自称原创的牒。我们开始质疑,难道失意之人竟是如此之多····?毕竟歌声无法与前者相比,那氛围也是充斥着商业气息·····你摇摇头,毕竟不是所有事都像我们想的那样美。或许我们总是喜欢天真地为别人的戏添上一段完美的背景。或许真正的失意永远只有自己能体会。;
夏天又至。高一的夏天,我在读饶雪漫的《沙漏》和《左耳》。我喜欢上那首字句美丽的诗歌:送你的白色沙漏,是一个关于成长的礼物。如果能给你爱和感动,我是多么的幸福。我曾有过很多的朋友,没有谁像你一样的温柔。那年夏天的雨,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你的爱像一把大大的伞,给我美丽的晴空······而《左耳》,却唤起;了我是十四岁那年的梦···············
高二的夏天,我在读郭敬明的《夏至未至》。夏天,丽江还是很热的。我们被毕业班紧张的氛围包得严严实实,透不过气来。就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香樟树散发出的香味混上阳光后,变得腻腻的,裹的我们透不过气。我给自己买了一条七分裤,然后一到周末就穿了它出去仙游。感谢政府,在那年给了我们周末不用补课的好政策,于是我有了忙里偷闲的机会。其实我只是恐惧,只是不知道我该干什么。漫无目的地游走。累了就在无人的树荫下眯一会。梦里的香樟很好闻,让人觉得心里好踏实,仿佛正吹着一缕清风似地,很凉爽。毕竟好景不长啊,梦醒时分极其难过,就像小孩子刚睡醒一般,有想哭的冲动。不只是不是因为还没睡够的原因呢,还是为梦碎了而伤心······反正我很想哭,却无泪。那就只呢不过若无其事的戴上耳机,然后心情复杂地走回学校。按理说,天气再热都敌不过我们为梦想而奋斗的激情的。可是,我确定我是恐慌了。因为当我目送走我即将参加高考的朋友时,我的眼泪下来了。为她么?好像不是。因该是为了高考吧。看她的背影,貌似去就义。请原谅我这么说。夏至,未至。因为此时高考已结束。因为我们的青春似乎在那一瞬停止。之后的漫长的夏天迎来的是漫长的等待。未至的夏至,就像我未至的理想。一直延续到我高考的之后。呵呵,我们那些如花似玉漫天飞舞的梦想啊,如今你在何方?
本来高三已无须再说,因为惨败的结局已在眼前,无需回顾了,然后再痛一次。只是,它让我明白一个很深刻的道理:别把自己太当回事。也别把自己不当回事。我不是什么神童,所以没人觉得我一定得比别人考得好;我也不比别人智商低,所以没必要觉得自己永远会比人差。当我如今站在“皇榜”前时,便是感触良多。曾经连云大都鄙视的我们······呵呵,今天我们在哪?但是,只要努力的活,谁说不能幸福呢?
记忆就是那么容易蒙上尘土却常在翻起时又惹出我们一眶眼泪的东西。可恶。可是我们宁愿这样时不时地回顾着过去的痛,也拒绝将它丢掉。矛盾的人们啊,就是这样一群爱感伤的人,组成了我的生活。他的,我的,你的,她的,它们的,所有的所有,聚集了一切可以用来伤感的东西,我们在感伤年华,感伤友情、爱情,感伤生命。呵呵,最终的结果是?
篇6:几个陈年旧事散文
关于几个陈年旧事散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喜欢回忆那些往事,无论是快乐的还是感伤的,一律都陈旧成了我古老的瓷器。
有时候我很怀疑关于生命的意义,我甚至觉得鸿毛和泰山的说法在这里也无关轻重。只要不至于留下深重的罪恶,那些关于自己的往事就都是自己生命的精华。
比如在七零年代,在我的童年时光里,一个只穿了短裤、在泥塘边玩得满身是泥水的淘气小子会是我,你怎么看?你怎么看?我愿意它是一个复古处理的画片,虽然大不同于鲁迅百草园中的故事和三味书屋里的书香,更不同于今天父母眼中的“小帅哥”们,可确也有我天然朴素的因素,我甚至觉得我的这一童年剪影可以上溯到我们祖先的童年。我还觉得我和泥塘里的青蛙是一样的属于大自然,那是一种最本性的回归,之所以施了赞誉,是觉得我应该来自那里。
人到了中年以后是会看淡一些事情的。也许一开始还是为了给自己开脱,久而久之会发现这竟是一种如意的心境。于是,许多的遗憾便不再纠结,人也真的开朗起来了。
那一年的中考是三十几个同学一起坐一辆敞篷的卡车去县城。天下着雨,在车箱里,老师和同学们共同支起一块塑料布,大家呼吸在那样狭小的一个空间里,所有的人都是那样的善意和体贴,非是寻常不友好,确是那时最温馨,那一刻,便是风雨同舟了。
聚散是有的,也不用觉得太可惜,人生中能有过那样的场面让自己感动就足够了。我不知道天下最好吃的是什么,或许也没人能知道,可我觉得那是我人生中最感动的体会之一,真的无需金玉华贵。
那一年的中考我失利了,一度消沉。我无法面对老师、同学、父母、乡亲,总是拿了书、牵起自家的马去大山里放牧,一去就是一整天。如今我很感谢那一场经历,后来依旧会有挫败,也许心里仍旧会苦闷和彷徨,可我学会了“面不改色”的面对朋友和亲人,我知道了什么才可以叫做担当和男人。
青春的年华里同时也滋长着爱情,总是会想起初恋的那个女孩儿。我不能否认这么多年来我对她的牵挂,可我真的不能区分我怀念的是那个女孩儿还是那一段美好的恋情。
那是场最深刻的记忆,我知道了人可以因为爱情不吃饭不觉得饿、不睡觉不觉得困。很多人在说维纳斯的美是一种缺憾的美,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女人的外在美在于她无以伦比的胴体,作为艺术,如果要突出它最美的`一面,就不需要表达她的全部。恰恰维纳斯表现的是一个最美的整体,她的残缺,正好构成了艺术上的完整。我想,初恋也是如此吧?
而婚姻又是一回事。我觉得我与爱人算得上相濡以沫,我并不觉得我对初恋的情结会是对爱人的背叛,自从爱人走进我的生活,我从来没真正意义上背叛过她。我们一起赡养老人,一起抚养儿子,我们的努力很少是真正为了自己的享受,我们的欢乐和我们烦恼构成了我们的生活主体。有一次,妻莫名其妙地不理我了,说了很多的好话才得知,是我晚上睡觉时开了窗子让她得了感冒。
我忽然觉得,原来生活一直都是这样的平淡。
篇7:小街旧事散文
小街旧事散文
姐姐结婚在一个叫落别的乡场上,我上小学时的每个暑假,都会去她家住上十天半月。
落别离我们村子有二十几里路,我蹦蹦跳跳地跟在姐姐的后面,沿着家门口前面那条坑坑洼洼的毛毛马路走上四十分钟,到了火车站旁边一个叫新路口的地方,花两块钱坐上六枝开往安顺的中巴车,中巴车一路上走走停停,半个多小时就到了落别。我们在街口下了中巴车,穿过一条逼仄的巷道,拐了几道弯,就到了姐姐家。姐姐家住在乡政府的后面,那是一个四合院,挤着好几户人家。左邻右里的婶婶大妈们喜欢聚在院坝里拉扯家常,进了院门,一串串爽朗的笑声,就像叮咚跳跃的溪水,流淌进了你的心窝。姐姐家的门口,种满了花花草草,嫩绿的叶片在习习微风中轻轻地点着头,像在热情地欢迎着我的到来。
我们村里的父老们习惯把住在乡场上的人称之为街上人,他们说街上人喜欢摆架势,从骨子里看不起乡下人,嘴巴喊人随手就关门。姐姐的婆婆六十来岁,是一位退休的老医生,身材矮胖,喜欢说笑,慈爱的脸庞上时常挂着亲切的笑容。姐姐的婆婆,我叫她伯妈,伯妈没有一点街上人的做派。我和姐姐刚进了堂屋的大门,她就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拉着我的手,眉开眼笑地说:“儿呀,来我们家了,快坐下快坐下。”伯妈一边热情地打着招呼,一边慌忙搬来凳子,在衣角上擦了擦手,倒来了一杯烫热的茶水。她解下围裙,乐呵呵地去街上割肉买豆腐。伯妈从街上买菜回来,顾不上歇息,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进进出出张罗起了饭菜。姐夫下班后,饭桌上摆好了热气腾腾的饭菜。像我这样的农村孩子,在那些缺吃少喝的年月,也只有逢年过节才吃上猪肉和豆腐。我咂着嘴巴望着饭桌上的炒猪肉和烩豆腐,胃液就从喉咙里冒了出来,我又用力把它吞下去。我胆小怕羞,低着头只顾扒饭,伯妈笑着轻声说:“儿呀,姐姐家就是你的家呀,到了自己家,你想吃瘦肉就吃瘦肉,想吃烩豆腐就吃烩豆腐。”我红着脸望了姐姐一眼,抖着手夹了一小块瘦肉,不知是紧张还是激动,瘦肉还没夹到碗里,就掉到了桌子上。伯妈见我这样胆小,她端起了盘子,往我碗里倒起了瘦肉,直到碗里装不小。饭后,我听到伯妈在厨房里和姐姐说话,她说:“你叫弟弟多吃点饭,别饿着肚子,娃娃们来到家里做客,我这心里头高兴得很,高兴得很呀!”
院子里小孩很多,晚饭后,星星在天空调皮地眨巴着眼睛,羞涩的月亮露出了迷人的笑脸,孩子们手舞足蹈地喊叫着,在平整的院坝里玩起了各种各样的游戏。他们胆子大,几个小孩还演起了《西游记》。一个尖嘴猴腮的小孩走在前面,手里舞动着半截竹棍,一边踮着脚走路,一边转过灵活的身子,师傅师傅地叫个不停。更搞笑的是有个胖胖墩墩的男孩,呆头呆脑的,他喜欢扮演猪八戒。没有九齿钉耙,也不知他从哪里找来赶稻谷的木耙子,还扯了两片宽大的叶子绑在耳朵上,肩上扛着钉耙一摇一晃地上路。他为了哄大家开心,还故意摔倒在地上,嘟嚷着嘴巴大声喊了起来:“师傅,师傅,我走不动了,我走不动了。”没人理他,他就在地上轱辘地打了一个滚,站起来拍打几下膝盖,接着摇摇晃晃地唱了起来:“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孩子们蹦蹦跳跳地玩到晚上十点多钟,直到爸爸妈妈喊回家睡觉,他们才搓揉着双眼回去。姐姐怕我一个人睡在阁楼上独单,她叫来邻里的一个小孩和我睡在一起。那小孩看过不少书,嘴巴又会说,每晚都给我讲故事,在他那绘声绘色的讲述中,我不知不觉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姐姐的公公六十多岁,老人身子瘦小,不吃烟不喝酒,红光满面,声音响亮。他们家没有种田地,可老人家闲不下来,就在卧室旁边的过道里搭了一个简易的牛圈喂养牯牛。他喂养的牯牛,也不用耕田犁地,吃饱喝足后,一天到晚睡在牛圈里。按老家的称呼习惯,姐姐的公公我叫伯伯。伯伯喂养牯牛,家里没有镰刀和竹箩,他隔三差五就去街上买草喂牛。伯伯起得早,抹了一把脸,披着衣服背着手,乘着朦朦胧胧的晨光往街上走去。那条狭小的街道,每天都有附近村寨的苗族小伙子挑草来卖。他们勤劳善良,站在青草的背后,草鞋上沾满了润湿的泥土。小伙子们老实本分,也不会吆喝,见到人就点着头轻声地问上一声:“老人,买草,刚从山坡上割的嫩草。”一挑挑鲜嫩的青草,饱满的露珠在叶尖上来回滚动着,在润湿的空气中散发出淡淡的'清香味。伯伯蹲在地上,眯着眼睛仔细地望着青草,还把嘴巴凑近,鼻子一吸闻了起来。他不放心,还抽出一根嫩草,放进嘴里咀嚼起来,一边咀嚼一边点着头满意地笑了起来。一捆青草一块五毛钱,伯伯爽爽快快地掏了钱,叫人家挑到了家里。伯伯把青草当成了金银宝贝,一把把分开,靠着院墙凉了起来。他把牯牛吆到院坝里,把一把把青草撕扯开,喂了起来。他时不时赶一下牛虻,生怕太阳晒着牯牛,还提来一桶水,均匀地喷洒在牯牛身上。赶场天,伯伯用一架自己做的三轮车帮姐姐把几箱药材拖到摊位上,他掏钱给我买了一包五香瓜子,就领着我去牛市上看牯牛。他眯着眼睛对我说:“娃娃呀,伯伯就喜欢养牛,也喜欢去牛市上看牯牛。”他一边说,一边得意地笑了起了,沟壑纵横的脸庞就像山间的那一朵朵干瘪的野菊花。
每隔几天,姐姐就背着一家老少的衣服去乡场背后的那条小河里洗。穿过逼仄的巷道,走过一小片稻田,就到了小河边。清澈透亮的小河水,唱着欢快的歌谣,自由自在地淌过绿油油的田野。姐姐蹲在一块光滑干净的石板上,满满当当地打了一盆水,把衣服放进去,搓了几下,倒掉脏水,往湿衣服上均匀地抹了抹肥皂,,接着仔仔细细地搓揉起来。五彩斑斓的肥皂泡泡,就在盆里冒了出来,有的还跳到了盆外边。我觉得好玩,就伸着小手去捧,还没捧到手心里,肥皂泡泡就破灭了,逗得姐姐抿着嘴巴笑了起来。我坐不住,张开手臂大声喊叫着,在河边的草地上疯跑。田埂上长满了一些五颜六色的野花,在一尘不染的河风中散发出芬芳的气息。我蹲在地上,采了一把洁白无瑕的花朵跑到姐姐的面前,问她野花的名字。姐姐什么都知道,她不但说出了花的名字,还说那是一种药材,可以治病。我一边用心地听着,一边在心底想,自己也要像姐姐那样,长大后去城里读书,就可以认得田埂上的那些花花草草的名字。姐姐把衣服洗好,拧干了水,一件件铺展开来晾在柔软的草地上。河边有好些妇女也在洗衣服,她们喜欢说公公婆婆的闲话,姐姐只是笑着听人家说,她从不会说什么。姐姐坐在草地上,说读书很重要,问我有没有做完暑假作业,她还教我怎样写作文。太阳落下了小河对面的那座大山,姐姐才把一件件衣服折叠得整整齐齐的,放进背篼里背回家去。我走在她的后面,提着洗衣服的大盆。
后来,姐姐家在县城买了房子,离开了那个叫落别的乡场。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地方,但我还是时不时想着那条小街,想着伯伯喂养的牯牛,想着卖青草的猫族小伙,想着讲故事的那个小孩,想着乡场后面的那条小河,心里头总是暖暖的,不知不觉眼角挂满了幸福的点点泪花……
篇8:《城南旧事》经典散文
《城南旧事》经典散文
今天,我看完了林海音写的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 读《城南旧事》时,我总觉得林海英像个问提大王,小句号时不时得浮现在小林海音的脑海里,一有就问,连母亲也讨厌她这样一不懂就问个不停。但细细品味,还是觉得林海音这样问是对大自然那些奇妙的事情感兴趣和对大自然的热爱。
她有一个幸福的家,丰富的童年趣事充实着她的`生活,又有那么多的小伙伴陪着她。但同时,她又是不幸福的,因为她十三岁就失去了父亲。也失去了陪她玩秋千﹑喂小鸡的好伙伴—妞儿还有秀珍。
但林海音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努力写作,才成为了一个大作家。
她长大了之后,为了思念童年的那些事,她写了这本书—《城南旧事》。
这本书由作者对童年魂牵梦萦和对早已走远的童年的思念与留恋的感情。
这本书也刻画出了一个胆子大﹑想象力丰富﹑勤学好问的小女孩。
这本书很好看,希望大家有空多读一读。
篇9: 红尘旧事散文
红尘旧事散文
一年的时光,年华如流沙已逝,而你,我,终究摆脱了曾经繁华的过往,荣华谢后,终究回到了曾经的山河永寂,只剩下了我,一个人独自的浪迹天涯。
是否还记的那年三月的桃花,灼灼其华,灼伤了每一个游子的心。还有我们一起看过的早春的樱花,花飞满天,落英缤纷,但终究无人怜惜,在一瞬间的惊鸿之后,终究红消香断,化成悠悠芳土,就如现在的我,孤独的,寂寞的,压抑的重复着一天天的.过往。
你说过的,你说过的要陪着我,陪着我看遍世间美景,你说过要一直陪着我的,可是,才仅仅一年,你便食言,毅然决然地离我而去,没有半分的迟疑,犹豫和彷徨,是繁华之后终究的尘埃落定吧,终究,我不是你心中的如花美眷,但我们一起度过了似水流年。如今只剩下我,独自面对黑暗,万劫不复。
曾经,我以为有你的地方便是天堂,你如漆黑夜里的明月,当我在这黑夜中踌躇而行之时,照亮我的孤寂,伴我浪迹天涯。曾经的曾经,我只认为这世界只剩下我一人,独自面对茫茫人生,没有陪伴,孤独寂寞直至沧海桑田,海枯石烂。直至。我与你相遇,才在之红尘茫茫中找到了慰藉,才停船,靠了岸。
如今,我又要不得已在没有你瞩目的境遇下扬帆远航,虽然又回到了曾经的曾经,最初的地方,那荏苒岁月覆盖的过往,白驹过隙,匆匆铸成一抹哀伤,隽刻在我的心上,可悲可叹,荣华谢后,物是人非,只因为,你最初的面庞,碾碎世道无常,梦魇无双,那么,既然你已经无忆于我,我便不再踌躇,既然要放,和不放个痛快。
但是,你要记得,那年那月,垂柳紫陌洛城东,凤凰台上凤凰游,江南烟雨中的温暖邂逅已经成了那一瞬间的过往,如今,只叹几世唏嘘,看几世悲欢,叹我命由我不由天最终还是败于命运的作弄之中。
清明灞上,牧笛悠扬,我在烟雨中渐行渐远。直至远方,我独倚望江楼,看梦回曲水变,待烟火绽出月圆,红颜泪落,琴弦断,三千痴缠。纵横的枝丫交错,在那宁静而又绝望的日子里,岁月模糊了自己的年轮,偏偏记住了你,即使相遇,那短短的一刹那也不过只是一场镜花水月,盛世烟花。既然你已经拂袖而去只剩下我一人,既不回头,何必不忘,既然两人缘分已尽,那么,我想问你,曾经的誓言将归于何处?你说,你说呀!如今,我只愿,今日种种,似水流过一般了无痕迹,之时,今日与君相逢,明夕明夕,君已陌路,只是,你在我心上,这是不否认的事实。
我叹息,你的路途,从此不见我的苍老,彼时,我自是年少,为你将韶华倾覆。随你走遍天涯,看繁花满地,此时,我轻吟上邪,长歌当哭,为那些无法兑现的诺言,为生命中的深刻缱绻,而凝望忧伤,你离开之后,只留下我一人沉溺在青烟袅娜之中。可是,我还是不得已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我愿与你再一次相逢一醉,重温旧梦,最终,我还是不得已承认,我心中有你,你在我心中,从未离去,也从未改变。
雾散,梦醒,我只叹,我走之后,那是千帆之后的沉寂,十丈软红最终只剩下我,孤独的重复过往荏苒,叹世道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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