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医院院史文物和史料征集启事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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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做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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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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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漯河市医院院史文物和史料征集启事,本文共8篇,一起来阅读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不做笨蛋”提供。

篇1:漯河市医院院史文物和史料征集启事

漯河市医院院史文物和史料征集启事

一、征集范围

医院发展各个历史时期(“安息日教会医院”、“善济医院”、“郾城卫生疗养院”、“漯河市卫生院”、“漯河市人民医院”、“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漯河市中心医院”、“漯河医专一附院”)相关的文物和史料均在征集范围之内。

二、征集内容

1、反映医院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情况、历史风貌、体制改革、教学和科研成就、重要人事更迭以及历任医院领导等各方面的重要文献、资料、照片、图片、音像制品,医院历史上制发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不同时期使用的印章、院徽等。

2、能够从某一角度反映医院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工作照、纪念册、徽标、手稿、出版物、印刷品以及早期的医师证等票证和其他实物等。

3、医院职工在医院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等)获得的聘书、奖状、证书、奖品以及相关的纪念品、题词、照片、音像制品等。

4、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杰出校友来院参观、视察、考察、访问或讲演时的文稿、音像制品,相关题词、赠品、签到本、纪念品等史料。

5、医院历史上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各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社会友人捐赠给医院及医院各部门的珍贵物品。

6、医院发展各个历史时期在各类媒体上有关医院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新闻报道。

7、有关医院发展的重要人物、文物和史料的信息和线索。

8、其他具有院史价值的.文物、史料、音像和实物等。

三、征集方式

1、捐赠。所有权人将史料实物无偿捐赠给医院,所有权归医院,医院给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出让。所有权人将史料实物出让给医院,经鉴定确认后,双方根据史料实物的价值协商出让价格,签订出让协议。

3、代管。所有权人与医院签订代管协议,由医院代所有权人保存、管理史料实物,不改变权属关系。

4、借用。史料实物由医院暂借,供医院展示、研究或进行复制、翻拍等处理后,将原件归还所有权人。

四、征集途径

1、直接送达。直接将有关院史资料及实物交送到院庆筹备办公室。

2、信函邮寄。将院史资料或实物邮寄至院庆筹备办公室。并请附资料或实物的详细说明文字,注明资料或实物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3、电子传送。对于能够简单复制的院史资料如照片、图片、聘书、奖状、证书、文稿、音像等,可高清原色扫描、拍照或录制后制成电子资料,通过电子邮件传过来。并请附详细说明文字和提供者的有关信息。

4、拜访征集。如因事务繁忙,或因行走不便等,请通过电话联系院庆筹备办公室,我们将派人登门拜访,做好征集服务工作。

5、文字或口头提供。撰写自己亲历或从他处了解到的相关文物资料信息,可通过纸质信件、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我们。对书写不便的老病友、老同志,我们可派有关工作人员前往专题采访。

五、奖励办法

医院将对所有提供院史文物资料者颁发纪念证书,以致谢忱。对提供具有重大院史意义的实物或者院史资料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六、保藏展示

我们将对所征集到的历史文物、院史资料等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统一保藏在医院的院史馆内,供广大病友、教职工和有关学者等查阅。对提供院史文物和史料数量较多的,医院将在院史馆内专门设立展柜或珍藏展室。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物和史料将在院史馆内长期对外展出。

七、征集期限

自公告发布即日起,长期有效。

八、联系方式

漯河市中心医院院庆筹备办公室

电 话:0395-3356886

电子邮箱:lhszxyydb@163.com

篇2:税收文物史料征集启事

税收文物史料征集启事

税收文物史料征集启事

为筹建吉林省税史文化馆,传承、展示和弘扬吉林省税收文化,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税收文物史料。(详情可查阅吉林省外网《关于开展吉林省税史文化馆建设史料征集活动的通知》)

一、征集范围

(一)各类税收文物史料。 包括各个时期税务机构变迁佐证物品、税务干部管理相关文件与证明、涉税票证表单、度量衡具、古代钱币、印模印章、税务制服、交通及通讯工具、奖杯证书、文件资料、刊物作品、领导及先进人物简介、老照片等史料及实物。

(二)征文及税史线索。 主要征集吉林税史研究方面的`调研文章、回忆录、亲身经历等文章以及与吉林税史有关的重大事件及重要文物线索。

二、征集形式

(一)征集史料属于社会组织及个人物品的,提倡捐赠原物,若捐赠原物有困难的,也可提供复印或复制件。 史料物品提倡无偿捐赠或低价出售,也可给予经济补偿。

(二)征集史料文物属于税务系统内部物品的,以无偿捐赠为主,个人提出补偿要求的,可适当给予经济补偿。

(三)提供税史线索者,可随时来电来访。上述史料文物,一经采用展出,将标注捐赠单位、捐赠个人姓名及所属单位。

三、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截止到6月15日。以后发现有价值的史料,可随时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秀英 0431-88994205

张 延 13844832838

杨尚林 1350082086

1邮 箱:jlssgbgs@126.com

地 址:长春大街358号(吉林省税史文化馆)

吉林省税史文化馆办公室

204月17日13196023777

篇3:吉林省税收文物史料征集启事

值此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之际,聊城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化革命传统教育的指示精神,更好地发挥教育基地的作用,充实和丰富陈列内容及资源,以物见证历史,缅怀先烈、继承遗志,使革命先烈留下的珍贵历史文物能够更好地妥善保存与科学利用,特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烈士史料、遗物及相关物品。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的史料主要是指能够真实反映近现代以来聊城历史进程中的烈士史迹、历史资料方面的文字、图片、声像和实物等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文献资料:相关的重要历史文件、领导讲话、资料汇编、学习材料、照片等;

2、书籍资料:相关的各种出版物,回忆录,宣传资料,报纸刊物,未刊文稿,纪念文集以及反映重要时日、人物、会议、事件、战役等重要内容的'各种载体史迹资料;

3、实物资料:曾经使用过的武器、工具、通信器材、医疗器材、生活日用品、钱币、衣物等;

4、个人资料:革命先辈、烈士的工作手册、日记、信函、文扎以及获得的纪念奖章等;

5、反映聊城历史进程的一切具有保持价值和查考价值的其他有关史迹资料。

二、征集时间

聊城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史料征集工作将长期开展,首批集中征集从即日起至201x年12月31日。

三、征集注意事项

1、应征史料要具有真实性;

2、提供者应有史料所有权,如发生所有权归属等任何纠纷,均由提供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提供者配合做好史料基本概述及个人基本信息登记等;

4、史料不便寄送,可通过电话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征集单位将派人登门领取。

四、史料利用

对征集的史料将组织专家逐一进行甄别论证,符合陈展条件的史料本着科学合理、分类管理的原则,完善登记归档手续,对所征史料实施全程监管,妥善保存,精心保养,定期专业维护。

恳请烈士遗属积极主动提供与烈士有关的资料,对史料征集中有突出贡献的,聊城烈士陵园管理处将颁发收藏证书。

联系人:陈可淘

联系电话:0635-8421313 13370964532

邮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68号(聊城革命烈士陵园)

电子邮箱:360384837@qq.com

聊城烈士陵园管理处

201x年7月13日

篇4:吉林省税收文物史料征集启事

为筹建吉林省税史文化馆,传承、展示和弘扬吉林省税收文化,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税收文物史料。(详情可查阅吉林省外网《关于开展吉林省税史文化馆建设史料征集活动的通知》)

一、征集范围

(一)各类税收文物史料。 包括各个时期税务机构变迁佐证物品、税务干部管理相关文件与证明、涉税票证表单、度量衡具、古代钱币、印模印章、税务制服、交通及通讯工具、奖杯证书、文件资料、刊物作品、领导及先进人物简介、老照片等史料及实物。

(二)征文及税史线索。 主要征集吉林税史研究方面的调研文章、回忆录、亲身经历等文章以及与吉林税史有关的重大事件及重要文物线索。

二、征集形式

(一)征集史料属于社会组织及个人物品的,提倡捐赠原物,若捐赠原物有困难的,也可提供复印或复制件。 史料物品提倡无偿捐赠或低价出售,也可给予经济补偿。

(二)征集史料文物属于税务系统内部物品的,以无偿捐赠为主,个人提出补偿要求的,可适当给予经济补偿。

(三)提供税史线索者,可随时来电来访。上述史料文物,一经采用展出,将标注捐赠单位、捐赠个人姓名及所属单位。

三、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截止到6月15日。以后发现有价值的史料,可随时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秀英 0431-88994205

张 延 13844832838

杨尚林 1350082086

邮 箱:jlssgbgs@126.com

地 址:长春大街358号(吉林省税史文化馆)

吉林省税史文化馆办公室

204月17日

篇5:医院院歌征集启事

医院院歌征集启事

征集院歌启事

为激发广大医护人员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弘扬健康向上的医院文化,经研究决定,现我院开展院歌有奖征集活动,欢迎我院员工踊跃投稿。

一、院歌创作要求

1、激情澎湃,富有朝气,旋律优美,流畅动听,格调高雅,便于传唱;

2、歌词要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长,能够反映医院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体现医院的.办院理念和价值追求;

3、反映医院职工努力拼搏、积极进取的时代精神;

4、作品可只提交歌词,有条件者欢迎同时提交词曲;

5、应征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我院无关。

6、院歌应适合独唱和合唱。

二、参赛办法

(1)以科室集体创作,署名科室名称;

(2)个人投稿需注明所在科室及姓名、联系电话;稿件统一上交医院办公室。

三、著作权归属

参赛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一经被选用并获得奖励(奖金)后,其著作权归XX医院所有。被选用的作品,医院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并可有出版、发表及宣传等用途的权利,作者不得提出异议。

四、评委

为保证对作品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评选工作将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评审委员会由总经理、院长、行政院长、业务院长、企划总监组成。

五、奖项及奖励设置

参赛作品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给予现金800元奖励。

六、征集时间

xx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日。

院办公室

xx年xx月x日

篇6:医院院歌征集启事

征集院歌启事

为激发广大医护人员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弘扬健康向上的医院文化,经研究决定,现我院开展院歌有奖征集活动,欢迎我院员工踊跃投稿。

一、院歌创作要求

1、激情澎湃,富有朝气,旋律优美,流畅动听,格调高雅,便于传唱;

2、歌词要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长,能够反映医院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体现医院的办院理念和价值追求;

3、反映医院职工努力拼搏、积极进取的时代精神;

4、作品可只提交歌词,有条件者欢迎同时提交词曲;

5、应征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我院无关。

6、院歌应适合独唱和合唱。

二、参赛办法

(1)以科室集体创作,署名科室名称;

(2)个人投稿需注明所在科室及姓名、联系电话;稿件统一上交医院办公室。

三、著作权归属

参赛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一经被选用并获得奖励(奖金)后,其著作权归XX医院所有。被选用的作品,医院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并可有出版、发表及宣传等用途的权利,作者不得提出异议。

四、评委

为保证对作品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评选工作将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评审委员会由总经理、院长、行政院长、业务院长、企划总监组成。

五、奖项及奖励设置

参赛作品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给予现金800元奖励。

六、征集时间

xx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日。

院办公室

xx年xx月x日

篇7:《梅州日报》社史资料征集启事

《梅州日报》社史资料征集启事

《梅州日报》自1972年创刊以来,走过了40多年的峥嵘岁月。为展现本报历史轨迹和文化风采,梅州日报社拟在近期举办梅州日报社史展。为此,特向广大读者征集相关实物史料及老照片。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月25日。

二、征集内容

1.梅州日报在各个时期发放的纪念章、纪念品、证件。

2.体现梅州历年来有影响力的新闻大事件等老照片。

3.读者收藏的梅州日报开展社会活动和新闻采访的'图片资料、实物史料。

对于捐赠梅州日报社实物史料的读者,将给予适当的稿费报酬或奖励,图片资料可翻拍。

联系人:刘文瑜

联系电话:13823893911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沿江东路报业大厦梅州日报社

邮编:514021

梅州日报社

12月10日

篇8:“青记”会址纪念室实物史料征集启事

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前身,以下简称“青记”),1937年11月8日在上海市山西南路200号南京饭店成立。“青记”是爱国、进步新闻工作者的光辉旗帜,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青记”成立日——11月8日被确定为“中国记者节”。

“青记”成立会址,是党的新闻事业在上海诞生发展的重要遗址,在全国新闻界具有重要影响。2010年3月被上海市黄浦区确认为黄浦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4月被上海市文物局公布为上海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7年是“青记”成立80周年,中国记协、上海市委宣传部和上海市记协、上海市文广局、上海锦江集团等单位,共同组成“青记”会址纪念室修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年“青记”成立会址修建纪念室,建设全国新闻工作者继承发扬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的教育基地。“青记”会址纪念室修建工作,得到“青记”后代及社会各方的关心支持。为做好“青记”会址纪念室的陈列展览,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青记”珍贵实物和史料。

一、征集内容

1、反映“青记”成立、发展轨迹的实物与史料。

2、反映“青记”成员光辉业绩的实物与史料。

3、反映一代代新闻工作者继承发扬“青记”精神,不断发展前行的实物与史料。

4、与“青记”有关的.研究成果和纪念资料。

5、其他适宜纪念室陈列展览的实物与史料。

实物与史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文件、书籍、日记、信函、手稿、证件、图照、器具、纪念品、音像制品、研究成果、“青记”成员使用过的物品等。

二、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是公益性征集,本着收藏者自愿的原则,采用捐赠、复制的方式。

1、捐赠。接受个人、团体捐赠。收藏者将实物及史料无偿捐赠给纪念室,纪念室颁发捐赠证书,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捐赠档案。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赠物品,纪念室将无偿提供方便。对于捐赠藏品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宣传。

2、复制。对特别珍贵的史料与实物,收藏者欲自行保存原件的,纪念室采取复制的方式展出,原件归还本人。

三、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开始,首批集中征集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755号报业大楼3708室

电话:021-52920363

邮箱:shsxwgzzxh@163.com

邮编:200041

联系人:龙渊渊(13564906757)

林国庆(13817179463)

“青记”会址纪念室修建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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